正在加载图片...
2.对照的形式: (1)空白对照:对照对象不加任何处理 (2)实验对照:用伴随因素处理对照对象 (3)标准对照:用已知有(或无)效应的因素 处理对照对象,又可称为阳性对照或阴性 对照。 (4)平行对照(相互对照):互为对照,无明确 的对照组和实验组。 (5)潜在对照(历史对照2. 对照的形式: (1) 空白对照:对照对象不加任何处理。 (2) 实验对照:用伴随因素处理对照对象。 (3) 标准对照:用已知有(或无)效应的因素 处理对照对象,又可称为阳性对照或阴性 对照。 (4) 平行对照 (相互对照):互为对照,无明确 的对照组和实验组。 (5) 潜在对照(历史对照)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