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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P452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是实行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此裁决为终局裁决,这种二级 复议审理是特殊规定 4、见P452 ·复议申请人也可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转送。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参阅教材P453七个方面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与决定。 (1)受理。P453 复议机关应当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理,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复议机 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决定。P454 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 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依据和材料。 ·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审查有关规定的,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 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构,有权处理的机构应当在60日内,根据审理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P457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5 •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P452 •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是实行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 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2、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此裁决为终局裁决,这种二级 复议审理是特殊规定。 • 4、见P452 • 复议申请人也可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转送。 •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参阅教材P453七个方面。 •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与决定。 • (1)受理。P453 • 复议机关应当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理,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复议机 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2)决定。P454 • 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 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依据和材料。 • 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审查有关规定的,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 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构,有权处理的机构应当在60日内,根据审理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 • 一、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P457 •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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