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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特征中,第一个特征主要与无限责任公司相区别,后面三个特征与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nbsp,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组建公司的实体并取得法人资格 的行为。下面主要介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一)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 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采用这种方式组 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在发起人范围内筹集全部的股本金,公司设立时的 股东都是发起人。所谓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在我国的股份制试点中,曾有两种基本形 式:一种是定向募集,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 余的向其他法人定向募集或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募集,也可以既向其他法人也向本 公司内部职工募集。另一种是社会募集,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认 购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本公司也可以公开认购一定比例的股 份。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相比较,前者为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购,而后 者则除了发起人认购外,其他法人和社会公众都可以认购。故一般而言,后者股 东人数比前者要多,这样发起人承担的风险相应比较分散。 (二)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也可以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 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 责任者。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过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法律对于发起人的人数规 定最低限额,一是因为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是为防止少数发起 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除了按照规定认购其在以上特征中,第一个特征主要与无限责任公司相区别,后面三个特征与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明显差异。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组建公司的实体并取得法人资格 的行为。下面主要介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一)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 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采用这种方式组 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在发起人范围内筹集全部的股本金,公司设立时的 股东都是发起人。所谓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在我国的股份制试点中,曾有两种基本形 式:一种是定向募集,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 余的向其他法人定向募集或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募集,也可以既向其他法人也向本 公司内部职工募集。另一种是社会募集,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认 购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本公司也可以公开认购一定比例的股 份。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相比较,前者为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购,而后 者则除了发起人认购外,其他法人和社会公众都可以认购。故一般而言,后者股 东人数比前者要多,这样发起人承担的风险相应比较分散。 (二)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也可以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 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 责任者。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5 人以上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过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法律对于发起人的人数规 定最低限额,一是因为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是为防止少数发起 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除了按照规定认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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