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97版。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86版。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人大92版。 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93版。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大百科98版。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准则》、《论自杀》 斯宾塞:(社会有机体学说) 梅因:《古代法》 狄骥:(社会连带法学)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资法学百科全书) 霍姆斯:《普通法》(美国法哲学奠基人,标志着美国法哲学的诞生) 卡多佐:《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卢曼:(系统功能主义) 弗里德曼(斯坦福):《法律制度》 塞尔兹尼克(加州大学、与诺内特合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三联00版。 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华夏88版。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译林03版。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华夏94版。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三联03版。 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法大94版。 弗里德曼:《法律制度》,法大04版。 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法大94版。 亨廷顿:《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再探讨》,上海译文93版。 [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99版。 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与文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人大01版。 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05版。 四、综合性法学 乔根森(丹麦人,多元论法学):《多元论法学》 拉斯韦尔、麦克道格尔(美国芝加哥学派领导人,法律政策学创始人):《权力精英》、《权力 与个性》、《自由社会中的法哲学:法律、科学和政策研究》 伯尔曼(哈佛、埃莫里大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与宗教》、《美 国法律讲话》(综合法学) 佩雷尔曼(84年去世):《正义》、《新修辞学》、《正义的观念和辩论》(新修辞法学创始人,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教授,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主席) 五、经济分析法学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 22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 97 版。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 86 版。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人大 92 版。 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 93 版。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大百科 98 版。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准则》、《论自杀》 斯宾塞:(社会有机体学说) 梅因:《古代法》 狄骥:(社会连带法学)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资法学百科全书) 霍姆斯:《普通法》(美国法哲学奠基人,标志着美国法哲学的诞生) 卡多佐:《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卢曼:(系统功能主义) 弗里德曼(斯坦福):《法律制度》 塞尔兹尼克(加州大学、与诺内特合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三联 00 版。 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华夏 88 版。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译林 03 版。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华夏 94 版。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三联 03 版。 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法大 94 版。 弗里德曼:《法律制度》,法大 04 版。 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法大 94 版。 亨廷顿:《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再探讨》,上海译文 93 版。 [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 99 版。 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与文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人大 01 版。 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 05 版。 四、综合性法学 乔根森(丹麦人,多元论法学):《多元论法学》 拉斯韦尔、麦克道格尔(美国芝加哥学派领导人,法律政策学创始人):《权力精英》、《权力 与个性》、《自由社会中的法哲学:法律、科学和政策研究》 伯尔曼(哈佛、埃莫里大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与宗教》、《美 国法律讲话》(综合法学) 佩雷尔曼(84 年去世):《正义》、《新修辞学》、《正义的观念和辩论》(新修辞法学创始人,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教授,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主席) 五、经济分析法学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