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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10.16144 .cnki. issn1002-80722008.02.033 技术探索 TECHNICAL PROBE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月末结转T型账户分析 广东工业大学张卓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一直是会计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务中的难点,不少会计人员分不清“应交增值税”下各所属明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细账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不会运用,对税金的多缴、未缴、欠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 留抵、计提、缴纳的核算更是难以理解。笔者将T型账户引用到 (出口退税)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当中,对增值税的月末 (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F 结转和缴纳进行分析,从而帮助理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二、按日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的月末 税”月末余额的核算原则 结转和缴纳 为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文不考虑小规模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缴纳增值税,企业平时按核 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定纳税期限纳税时,属预缴性质,下月初进行淸缴。平日预缴时,借 税”两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一般设置进项税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额、已交税金、出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四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栏:贷方一般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和转出多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四栏。对于“应交增值税”下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的核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算,除了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存在“应交税费——应交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 增值税”借方,其余的要全部转出。“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的月末核算方法也要视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方法不同而有所区别, 上述各字母表示各明细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期末,设 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方法通常有按月缴纳和按日预缴两种。 A+C+D-B-E=F,则有: 按月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 (1)若F<0,表示存在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期己交税金 结转和缴纳 全部为多缴。因此,需将“(已交税金)G”转出,尚未抵扣完的进 按月缴纳增值税时,当月的增值税要到下月才进行缴纳,因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应交税费—一应交增 此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的情况,应交增值税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借方F,表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明细账户无发生额。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G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上述账户中增加了“(转出多交增值税)G”的贷方发生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 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F,在借方,表 (出口退税)D 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期末,设A+C+D-B-E=F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若F>0,则该账户暂时性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未缴的增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值税额,应转出,则有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F (已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G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F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2)若F>G>0,表示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金额为F,本月己经预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缴了G,则还应由下月补缴F-G。应将该账户暂时性的贷方余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F (出口退税)D F-G从借方转出,即 期末余额为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F-G 上述账户中增加了“(转出未交增值税)F”的借方发生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 下月缴纳时,则有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F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进项税额转出)C 贷:银行存款 (己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2)若F<0,则该账户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F-G 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 余额为0 财会通讯 综合2008年第2期 ?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技术探索 TECHNICAL PROBE 财会通讯 ·综合 2008 年第 2 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末结转 T 型账户分析 广东工业大学 张 卓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一直是会计 实务中的难点,不少会计人员分不清“应交增值税”下各所属明 细账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不会运用,对税金的多缴、未缴、欠税、 留抵、计提、缴纳的核算更是难以理解。笔者将 T 型账户引用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当中,对增值税的月末 结转和缴纳进行分析,从而帮助理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税”月末余额的核算原则。 为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文不考虑小规模 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 税”两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一般设置进项税 额、已交税金、出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四 栏;贷方一般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和转出多交 增值税四栏。对于“应交增值税”下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的核 算,除了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存在“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借方,其余的要全部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的月末核算方法也要视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方法不同而有所区别, 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方法通常有按月缴纳和按日预缴两种。 一、按月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 结转和缴纳 按月缴纳增值税时,当月的增值税要到下月才进行缴纳,因 此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的情况,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明细账户无发生额。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出口退税)D 期末,设 A+C+D- B- E=F (1)若 F>0,则该账户暂时性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未缴的增 值税额,应转出,则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F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F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转出未交增值税)F (出口退税)D 期末余额为 0 上述账户中增加了“(转出未交增值税) F”的借方发生额 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零。 下月缴纳时,则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F 贷:银行存款 F (2)若 F<0,则该账户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 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出口退税)D (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F 二、按日缴纳增值税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 结转和缴纳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缴纳增值税, 企业平时按核 定纳税期限纳税时,属预缴性质,下月初进行清缴。平日预缴时,借 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假设月末应交增值税账户情况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已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上述各字母表示各明细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期末,设 A+C+D- B- E=F,则有: (1)若 F<0,表示存在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期已交税金 全部为多缴。因此,需将“(已交税金)G”转出,尚未抵扣完的进 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借方 F,表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G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G 上述账户中增加了“(转出多交增值税) G”的贷方发生额 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为 F,在借方,表 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已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转出多交增值税) G (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F (2)若 F>G>0,表示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金额为 F,本月已经预 缴了 G ,则还应由下月补缴 F- G。应将该账户暂时性的贷方余额 F- G 从借方转出,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F- G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F- G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进项税额)B (销项税额)A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E (进项税额转出)C (已交税金)G (出口退税)D (转出未交增值税)F- G 余额为 0 55 DOI:10.16144/j.cnki.issn1002-8072.2008.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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