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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差异辨析之笔记》。在这篇文章里,亚当斯认为性别分类指的是现实生活中所给定的那种男女两个相互排斥的类别:“但是 就性别差异而言,应该把握的恰恰是,差异是通过再表现体系而产生的;再表现的作用产生预先无法知道的差异。"10 亚当斯对于女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种基于男权是社会既定现实这一思想的理论(换言之,也就是基于男人压 迫女人这一事实的理论)—的批判在于,这样的理论是以本质主义—无论是生物学的还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为基础的, 即使在坚持社会性别是一种再表现效应的学者-譬如,朱丽叶米歇尔( Juliet mitchel)--的作品中也会出现本质主义的影 子。亚当斯认为,“在女权分析中”,女性主体这一概念“依靠的是先于再表现实践活动而存在的现实生活中女人受压迫的共同状 况”(第65页)。亚当斯认为通过强调社会性别的建构只不过是产生“无法预知"之性别差异的诸多再表现与话语实践的结果(或 者,按我的理解,就是,社会性别只不过是性别-话语阵地的可变构筑),她可以避免性别间“总是已成对立关系的简单化现 象;在她看来这种对立关系是女权分析与女权政治实践的种障碍(第57页)。我同意巴莱对亚当斯的这-观点所做的反应, 尤其在涉及它对女权政治的意义方面:“我们不需要将性别区分看成是总是已经存在的;我们可以探讨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这 些类别的历史建构而不需要否认,尽管它们有历史的具体不同之处,它们当今却是以系统的、甚至可预知的方式存在着”(巴 莱,第70-71页 不过巴莱的思想结构不允许用具体的女权理论的方式来理解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她在1985年重印她的文章—我所引用的就是 她的重印版——时所添加的一则注释中重申其主张:“意识形态是社会性别建构的极为重要的场所,但是它应被视为社会整体的 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实践与话语”(第83页)。这一“社会整体”的概念以及意识形态(总的或尤其是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相对 独立于“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还有咸或者生产的社会关系这个棘手的问题在巴莱的论断中显得含混,没有得到解决;巴莱开始讨 论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在文化(文学)活动中的(再)生产时,论点显得不太集中,不太迷人。 琼凯丽( loan Kelly)1979年的文章《女权理论的双重视角》提出了另外种并且可能是更有用的研究社会性别意识形态问题 的方法,虽然她本人没有彻底坚持这种方法。凯丽认为,一旦我们接受女权主义“个人的既是政治的这一基本观点,我们就再 也不可能坚持把社会现实分成两个领域—家庭、性与情感的私人内部领域和工作与生产(用巴莱的话讲,这应包含全部生产 力和绝大部分生产关系)的公共领域。相反,我们可以设想几套相互关联的社会关系—工作关系、阶级关系、种族关系和性 别社会性别关系:“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社会现实的两个领域,而是两(或三)套社会关系。眼下,我将它们称作工作和性别 (或者阶级和种族,或者性别社会性别)关系。"1在这些社会关系中,不仅男人与女人的位置不同,而且,更重要的一点 是,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女人所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凯丽继续说,当代女权分析的"双重ˆ视角就是一种我们可以籍此看到两种秩序一性别的与经济的-共同起作用的视角:“在任 何男权社会所采取的形式(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等等)当中,一个性别社会性别体系和一个生产关系体系总是 同时起作用…来进行那个特定社会秩序内社会经济和男人主导结构的再生产”(第61页)。因此,凭借这种双重视角就有可能清 晰地看到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作用:“女人的领地”,即我们的性别社会性别体系所指定给女人的位置,凯丽强调说,“不是一个 独立的领域或生存之地,而是社会存在总体内的一个位置”(第57页)。这是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如果性别-社会性别体系(我喜欢将这一体系就叫做社会性别以便保留这一术语的歧异;歧异使其很容易被意识形态所把握,也 很容易被解构)是一套贯穿于整个社会存在的社会关系,那么社会性别确实是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并且显然不仅只是对于妇 女如此。更进一步说,无论特定的个人认为她们主要受社会性别的界定(和压迫),譬如白人文化女权主义者,还是主要受种 族和阶级关系的界定(和压迫),譬如有色妇女,[2]社会性别都是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那么,我要说,阿尔修塞对于意识 形态的主观作用一再简单重复一下,意识形态需要通过一个主体,一个具体的个人来发挥作用所做论述的重要性也就更加 清晰地显现出来了;这一论述对于女权主义者建立关于社会性别是一种个人-政治力量(我要说是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的理论 体系也就显得更为关键了 强调社会性别的社会再表现影响它的主观建构,或者反过来说,社会性别的主观再表现或自我再表现影响它的社会建构,有可 能保留微观政治和日常行为中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主性。阿尔修塞自己会断然否认这种可能,但是我要坚持这种可能并要等 到本文的第三、四部分时再做探讨。眼下,先回到修改过的命题“2:社会性别的建构既是其再表现的结果也是其再表现的过 程。”我可以再作一次修改:社会性别的建构是再表现与自我再表现的结果与过程。 现在我要就社会性别理论与阿尔修塞进一步探讨另一个问题,即他的“意识形态没有外界”的观点。意识形态是一个很坚固的体 系,其效用就是完全抹去自身的痕迹,从而使“身处意识形态中吖的任何人都落入它的网中,却认为自己是在网外,不受意识形 态的约束。但还是有一个外界,一个可以了望意识形态的本质——故弄玄虚、想象关系、迷魂药——的地方;对阿尔修塞而 言,这个地方就是科学或科学知识。对女权主义和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混淆我要称之为女权主义的主体而言,情况恰怡不是如 此。 我用“女权主义的主体来表示这样一种对(女性)主体的思考或理解,既认为(女性)主体不仅仅有别于第一个字母大写的 抽象意义上的女人———种对于所谓的所有妇女都具有的某种内在本质的再表现:这种本质通常被看作自然、母亲、神秘、邪 恶化身、男人]欲望与知识的对象、适当女人气质,女性特征等等——并且有别于作为历史存在和社会主体的、由社会性别机 制所界定的、在实际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现实生活中的妇女。我脑子里的女权主义的主体是一个尚未被如此界定的主体;这个 主体的定义和概念尚在形成过程中,尚处于这样那样的女权批评文本中。我想再次强调,女权主义的主体,尤似阿尔修塞式主 体,是一种理论建构(一种构思、理解、阐释某些过程,而非女人,的方式)。但是,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阿尔修塞式主体完 全落入意识形态之中却认为自己身在其外,不受其控制;而我所看到的正形成于目前女权主义文本和辩论中的主体却同时处于 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内和外,并且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那种双向的牵引,那种分裂,那种双重的视角。 我自己在《爱丽丝不干》一书中所提出的论点大概是这样的:作为再表现、客体和再表现条件的抽象意义上的女人与作为历史 存在和ˆ现实关系”主体的妇女们之间那种张力,那种不断的滑移,是以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合理的、不可调解的矛盾为动机和养 料的:妇女们既处于社会性别之内又处于社会性别之外,同时处于再表现之内和再表现之外。妇女们还会继续做女人,继 续落入社会性别之网中,怡如阿尔修塞式主体身处意识形态里;我们还会坚持那种想象的关系,即便作为女权主义者,我们明 白我们不是那样的。这是因为我们是由以社会性别为中心的现实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历史主体——这就是女权理论必须建立于其 上的矛盾,是女权理论可能存在的条件。那么,显然,女权主义不能将自己装扮成超越意识形态,超越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科 学、话语或事实。[14 实际上,最近十年内女权意识的改变可以说是始于——如果有一个确定的日期更为方便的话——1981年。在这一年,茄瑞莫拉 咖( Cherrie Moraga)和葛罗里亚·安扎杜娃( Gloria anzaldua)编辑出版了激进的有色妇女的作品文集《这个叫做我的背的桥》 ( This Bridge Called My back)。继此文集之后,女权出版社于1982年出版了由葛罗里亚哈尔 Gloria hul)、派特里西亚·贝尔斯哥 特( Patricia Bell Scott)、芭芭拉·史密斯( Barbara Smith)编辑的《所有的女人都是白人、所有的黑人都是男人,但是我们有些人是 勇敢的》( All the women are white, 1lI The blacks are men, but Some of Us Are Brave)的文集。5正是由于这些书,所有的女权主 义者才第一次接触到有色女权主义者的情感、分析和政治观点,了解到她们对白人或主流女权的批判。这些作品促发了女权意性别差异辨析之笔记》。在这篇文章里,亚当斯认为性别分类指的是现实生活中所给定的那种男女两个相互排斥的类别:“但是 就性别差异而言,应该把握的恰恰是,差异是通过再表现体系而产生的;再表现的作用产生预先无法知道的差异。”[10] 亚当斯对于女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一种基于男权是社会既定现实这一思想的理论(换言之,也就是基于男人压 迫女人这一事实的理论)——的批判在于,这样的理论是以本质主义——无论是生物学的还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为基础的, 即使在坚持社会性别是一种再表现效应的学者----譬如,朱丽叶•米歇尔(Juliet Mitchell)----的作品中也会出现本质主义的影 子。亚当斯认为,“在女权分析中”,女性主体这一概念“依靠的是先于再表现实践活动而存在的现实生活中女人受压迫的共同状 况”(第65页)。亚当斯认为通过强调社会性别的建构只不过是产生“无法预知”之性别差异的诸多再表现与话语实践的结果 (或 者,按我的理解,就是,社会性别只不过是性别-话语阵地的可变构筑),她可以避免性别间“总是已成对立关系的简单化现 象;在她看来这种对立关系是女权分析与女权政治实践的一种障碍(第57页)。 我同意巴莱对亚当斯的这一观点所做的反应, 尤其在涉及它对女权政治的意义方面:“我们不需要将性别区分看成是‘总是已经’存在的;我们可以探讨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这 些类别的历史建构而不需要否认,尽管它们有历史的具体不同之处,它们当今却是以系统的、甚至可预知的方式存在着”(巴 莱,第70-71页)。 不过巴莱的思想结构不允许用具体的女权理论的方式来理解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她在1985年重印她的文章——我所引用的就是 她的重印版——时所添加的一则注释中重申其主张:“意识形态是社会性别建构的极为重要的场所,但是它应被视为社会整体的 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实践与话语”(第83页)。这一 “社会整体” 的概念以及意识形态(总的或尤其是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相对 独立于“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还有/或者“生产的社会关系”这个棘手的问题在巴莱的论断中显得含混,没有得到解决;巴莱开始讨 论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在文化(文学)活动中的(再)生产时,论点显得不太集中,不太迷人。 琼•凯丽(Joan Kelly)1979年的文章《女权理论的双重视角》提出了另外一种并且可能是更有用的研究社会性别意识形态问题 的方法,虽然她本人没有彻底坚持这种方法。凯丽认为,一旦我们接受女权主义“个人的既是政治的”这一基本观点,我们就再 也不可能坚持把社会现实分成两个领域——家庭、性与情感的私人内部领域和工作与生产(用巴莱的话讲,这应包含全部生产 力和绝大部分生产关系)的公共领域。相反,我们可以设想几套相互关联的社会关系——工作关系、阶级关系、种族关系和性 别-社会性别关系:“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社会现实的两个领域,而是两(或三)套社会关系。眼下,我将它们称作工作和性别 (或者阶级和种族,或者性别-社会性别)关系。”[11] 在这些社会关系中,不仅男人与女人的位置不同,而且,更重要的一点 是,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女人所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凯丽继续说,当代女权分析的“双重”视角就是一种我们可以籍此看到两种秩序----性别的与经济的----共同起作用的视角:“在任 何男权社会所采取的形式(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等等)当中,一个性别-社会性别体系和一个生产关系体系总是 同时起作用…来进行那个特定社会秩序内社会经济和男人主导结构的再生产”(第61页)。因此,凭借这种双重视角就有可能清 晰地看到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作用:“女人的领地”,即我们的性别/社会性别体系所指定给女人的位置,凯丽强调说,“不是一个 独立的领域或生存之地,而是社会存在总体内的一个位置”(第57页)。这是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如果性别-社会性别体系(我喜欢将这一体系就叫做社会性别以便保留这一术语的歧异;歧异使其很容易被意识形态所把握,也 很容易被解构)是一套贯穿于整个社会存在的社会关系,那么社会性别确实是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并且显然不仅只是对于妇 女如此。更进一步说,无论特定的个人认为她们主要受社会性别的界定(和压迫),譬如白人文化女权主义者,还是主要受种 族和阶级关系的界定(和压迫),譬如有色妇女,[12] 社会性别都是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那么,我要说,阿尔修塞对于意识 形态的主观作用----再简单重复一下,意识形态需要通过一个主体,一个具体的个人来发挥作用----所做论述的重要性也就更加 清晰地显现出来了;这一论述对于女权主义者建立关于社会性别是一种个人-政治力量(我要说是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的理论 体系也就显得更为关键了。 强调社会性别的社会再表现影响它的主观建构,或者反过来说,社会性别的主观再表现或自我再表现影响它的社会建构,有可 能保留微观政治和日常行为中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主性。阿尔修塞自己会断然否认这种可能,但是我要坚持这种可能并要等 到本文的第三、四部分时再做探讨。眼下,先回到修改过的命题“2:社会性别的建构既是其再表现的结果也是其再表现的过 程。”我可以再作一次修改:社会性别的建构是再表现与自我再表现的结果与过程。 现在我要就社会性别理论与阿尔修塞进一步探讨另一个问题,即他的“意识形态没有外界”的观点。意识形态是一个很坚固的体 系,其效用就是完全抹去自身的痕迹,从而使 “身处意识形态中”的任何人都落入它的网中,却认为自己是在网外,不受意识形 态的约束。但还是有一个外界,一个可以了望意识形态的本质——故弄玄虚、想象关系、迷魂药——的地方;对阿尔修塞而 言,这个地方就是科学或科学知识。对女权主义和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混淆我要称之为女权主义的主体而言,情况恰恰不是如 此。 我用“女权主义的主体”来表示这样一种对(女性)主体的思考或理解,既认为(女性)主体不仅仅有别于第一个字母大写的、 抽象意义上的女人——一种对于所谓的所有妇女都具有的某种内在本质的再表现:这种本质通常被看作自然、母亲、神秘、邪 恶化身、[男人]欲望与知识的对象、适当女人气质,女性特征等等——并且有别于作为历史存在和社会主体的、由社会性别机 制所界定的、在实际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现实生活中的妇女。我脑子里的女权主义的主体是一个尚未被如此界定的主体;这个 主体的定义和概念尚在形成过程中,尚处于这样那样的女权批评文本中。 我想再次强调,女权主义的主体,尤似阿尔修塞式主 体,是一种理论建构(一种构思、理解、阐释某些过程,而非女人,的方式)。但是,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阿尔修塞式主体完 全落入意识形态之中却认为自己身在其外,不受其控制;而我所看到的正形成于目前女权主义文本和辩论中的主体却同时处于 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内和外,并且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那种双向的牵引,那种分裂,那种双重的视角。 我自己在《爱丽丝不干》一书中所提出的论点大概是这样的:作为再表现、客体和再表现条件的抽象意义上的女人与作为历史 存在和“现实关系”主体的妇女们之间那种张力,那种不断的滑移,是以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合理的、不可调解的矛盾为动机和养 料的:妇女们既处于社会性别之内又处于社会性别之外,同时处于再表现之内和再表现之外。[13] 妇女们还会继续做女人,继 续落入社会性别之网中,恰如阿尔修塞式主体身处意识形态里;我们还会坚持那种想象的关系,即便作为女权主义者,我们明 白我们不是那样的。 这是因为我们是由以社会性别为中心的现实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历史主体——这就是女权理论必须建立于其 上的矛盾,是女权理论可能存在的条件。那么,显然,女权主义不能将自己装扮成超越意识形态,超越社会性别意识形态的科 学、话语或事实。[14] 实际上,最近十年内女权意识的改变可以说是始于——如果有一个确定的日期更为方便的话——1981年。在这一年,茄瑞•莫拉 咖(Cherríe Moraga)和葛罗里亚•安扎杜娃(Gloria Anzaldúa)编辑出版了激进的有色妇女的作品文集《这个叫做我的背的桥》 (This Bridge Called My Back)。继此文集之后,女权出版社于1982年出版了由葛罗里亚•哈尔(Gloria Hull)、派特里西亚•贝尔•斯哥 特(Patricia Bell Scott)、芭芭拉•史密斯(Barbara Smith) 编辑的《所有的女人都是白人、所有的黑人都是男人,但是我们有些人是 勇敢的》(All the Women Are White, All The Blacks Are Men, but Some of Us Are Brave) 的文集。[15] 正是由于这些书,所有的女权主 义者才第一次接触到有色女权主义者的情感、分析和政治观点,了解到她们对白人或主流女权的批判。这些作品促发了女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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