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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主站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公文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文 字体大小:因申四自打印页面我要分享☒关闭 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8-27 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各军兵种 联(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勒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勒部卫生 部: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我们组织对2004年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医发〔2004)28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见附 件,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子以发布实施,请你们组织认真学习,贯 彻执行。 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同时废止。 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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