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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03.7亿元;不良贷款率1.26%,比年初上 头。全年共办理各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70333 升0.01个百分点。随着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行,亿元,同比增长48.1%。全省共有56家银行的 商业银行普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集中核销和清收 19家分支机构为12362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 处置的力度。据调查,2014年以来,江苏省银行币结算业务,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家、127家和 业金融机构通过现金清收、以物抵债和核销等手2991家。与江苏省内企业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 段,累计处置不良贷款总额804亿元,比2013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达到173个,比上年末增加 年增加306.7亿元 2个;境外参加银行3131家,比上年末增加285 8.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继续保持良性发展势家 专栏1:江苏省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情况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近年来农村金融领域岀现的重要融资创新,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 定和大力推广。截止2014年底,江苏省已有20个县(区)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办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12个省辖市的22个县取得实质性突破。统计显示,2014年末全省 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貸款余额4.1亿元,其中,2014年累计发放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15笔,累 放金额4.62亿元,当年新增3.16亿元。针对13个代表性试点县的典型调查显示,全省农地经营 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从江苏现有农地确权工作推进方式看,13个受调查试点县农地确权登记主要有“所有乡镇整 体推进”和“部分乡镇先行试点”两种方式。其中,8个试点县采取了所有乡镇整体推进的方式 其余5个试点县则先选取少数乡镇先行试点,然后依托试点乡镇带动全县农地确权登记工作逐步 推开。截止2014年末,有3个试点县已基本完成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南通海门市农地 确权工作已全面结束,盐城东台市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比例也高达97%,连云港东海县则已全面完 成确权测绘,待公示结束即可登记颁证 农地流转平台建设成效初显 从各地农地流转平台的建设情况看,13个受调查试点中除无锡惠山区外,其他试点都建立了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农地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备案登记、流转鉴证和资产处置等相 关服务。各地农地流转平台的建成,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农地经营权的流通。数据显示,13个 受调查试点农地经营权的平均流转率达62.%,为全国农地平均流转率的2.4倍。表明现阶段江 苏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被抵押农地的流通变现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 三、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各具特色 对全省13个试点县的调查显示,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的评估方式主要有三:一是借贷双 方直接协商或竞价投标的方式,如无锡惠山区、扬州江都区采用了直接协商的方式,而淮安金湖 县则选择了农民报底价、受让方竞价投标的方式;二是借贷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评估认定的方式 这种方式大多是当地的农业主管部门或土地流转平台出具农地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以供金融机构 参考,如南京高淳区、苏州太仓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三是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如常州武进 区、泰州江堰区 四、贷款授信条件相对比较优惠 首先,大多采用了与普通贷款基本相同的抵押折扣率。试点农地经营权抵押折扣率大多在价 值60%-70%之间,与一般抵押贷款70%左右的抵押率大体一致。其中,最高的无锡惠山区和徐州沛 县抵押率上限为75%,最低的连云港东海县抵押率上限为50%。其次,大多执行了比同等条件贷款 更加优惠的利率。多数受调查试点县都要求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同档次的农户贷款加权平均 利率或在此基础上给予优惠。如连云港东海县、淮安金湖县要求农地抵押贷款利率参照同类型抵 押贷款利率执行;南京高淳区、宿迁泗洪县则规定农地抵押贷款利率要比冋等条件贷款利率优惠 10-20%,且年利率不得超过9%。笫三,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和“3-5年”两个期限 77 增加 103.7 亿元;不良贷款率 1.26%,比年初上 升 0.01 个百分点。随着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行, 商业银行普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集中核销和清收 处置的力度。据调查,2014 年以来,江苏省银行 业金融机构通过现金清收、以物抵债和核销等手 段,累计处置不良贷款总额 804 亿元,比 2013 年增加 306.7 亿元。 8.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继续保持良性发展势 头。全年共办理各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7033.3 亿元,同比增长 48.1%。全省共有 56 家银行的 949 家分支机构为 12362 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 币结算业务,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6 家、127 家和 2991 家。与江苏省内企业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 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达到 173 个,比上年末增加 2 个;境外参加银行 3131 家,比上年末增加 285 家。 专栏 1:江苏省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情况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近年来农村金融领域出现的重要融资创新,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 定和大力推广。截止 2014 年底,江苏省已有 20 个县(区)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办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 12 个省辖市的 22 个县取得实质性突破。统计显示,2014 年末全省 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 4.1 亿元,其中,2014 年累计发放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415 笔,累 放金额 4.62 亿元,当年新增 3.16 亿元。针对 13 个代表性试点县的典型调查显示,全省农地经营 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从江苏现有农地确权工作推进方式看,13 个受调查试点县农地确权登记主要有“所有乡镇整 体推进”和“部分乡镇先行试点”两种方式。其中,8 个试点县采取了所有乡镇整体推进的方式, 其余 5 个试点县则先选取少数乡镇先行试点,然后依托试点乡镇带动全县农地确权登记工作逐步 推开。截止 2014 年末,有 3 个试点县已基本完成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南通海门市农地 确权工作已全面结束,盐城东台市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比例也高达 97%,连云港东海县则已全面完 成确权测绘,待公示结束即可登记颁证。 二、农地流转平台建设成效初显 从各地农地流转平台的建设情况看,13 个受调查试点中除无锡惠山区外,其他试点都建立了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农地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备案登记、流转鉴证和资产处置等相 关服务。各地农地流转平台的建成,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农地经营权的流通。数据显示,13 个 受调查试点农地经营权的平均流转率达 62.2%,为全国农地平均流转率的 2.4 倍。表明现阶段江 苏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被抵押农地的流通变现存在较好的市场基础。 三、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各具特色 对全省 13 个试点县的调查显示,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的评估方式主要有三:一是借贷双 方直接协商或竞价投标的方式,如无锡惠山区、扬州江都区采用了直接协商的方式,而淮安金湖 县则选择了农民报底价、受让方竞价投标的方式;二是借贷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评估认定的方式, 这种方式大多是当地的农业主管部门或土地流转平台出具农地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以供金融机构 参考,如南京高淳区、苏州太仓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三是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如常州武进 区、泰州江堰区。 四、贷款授信条件相对比较优惠 首先,大多采用了与普通贷款基本相同的抵押折扣率。试点农地经营权抵押折扣率大多在价 值 60%-70%之间,与一般抵押贷款 70%左右的抵押率大体一致。其中,最高的无锡惠山区和徐州沛 县抵押率上限为 75%,最低的连云港东海县抵押率上限为 50%。其次,大多执行了比同等条件贷款 更加优惠的利率。多数受调查试点县都要求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同档次的农户贷款加权平均 利率或在此基础上给予优惠。如连云港东海县、淮安金湖县要求农地抵押贷款利率参照同类型抵 押贷款利率执行;南京高淳区、宿迁泗洪县则规定农地抵押贷款利率要比同等条件贷款利率优惠 10-20%,且年利率不得超过 9%。第三,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1 年以内”和“3-5 年”两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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