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标准的分级 1. 国家环境标准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针对全国范围内的一般环境问题。控制指 标的确定是按全国的平均水平和要求提出的,适用于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2.地方环境标准 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家 环境标准在环境管理方面起宏观指导作用,不可能充分兼顾各地的环境状况和经 济技术条件,各地应酌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对国家标准中的原则性 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针对包头市氟化物污染严重 的问题,制定了《包头地区氰化物大质量标准》和《包头地区大气氟化物排放标 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标准的 制定,不仅为地方控制污染物排放直接提供了依据,也为制定国家标准奠定了基 础。 3.行业标准 国家环保局从 1993 年开始制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使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 规范化、标准化。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主要包括:环境管理工作中执行环保法律、 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技术规定、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设施的技术性规定; 环保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管理以及环境信息分类与编码等,适用于环境保护行 业的管理。目前已发布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 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等。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 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是各类环境标准的核心,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各类环境标准的依据,它 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工作指南和监督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 素作出限制性规定,既规定了环境中各污染因子的容许含量,又规定了自然因素 应该具有的不能再下降的指标。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和污染因素分成大 气、水质、土壤、噪声、放射性等各类环境量标准和污染因素控制标准。国家对 环境质量提出了分级、分区和分期实现的目标值。 日、美等国现有的污染警报标准也是环境质量标准的一种,它是为保护环境不致 严重恶或预防发生事故而规定的极限值,超过这个极限就向公众发出警报,以便 采取必要措施。 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容许含 量。这类标准反映了人群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反映了社会为控 制污染危害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在经济上承担的能力。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 要素又分为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和生物质量标准等。 (1)水质量标准 对水中污染物或其它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水质量标准按水体类型分 为地面水质量标准、海水质量标准等;按资源的用途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等。我国已先后 颁布了上述的水质量标准。 (2)大气质量标准(一)环境标准的分级 1. 国家环境标准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针对全国范围内的一般环境问题。控制指 标的确定是按全国的平均水平和要求提出的,适用于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 2.地方环境标准 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家 环境标准在环境管理方面起宏观指导作用,不可能充分兼顾各地的环境状况和经 济技术条件,各地应酌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对国家标准中的原则性 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针对包头市氟化物污染严重 的问题,制定了《包头地区氰化物大质量标准》和《包头地区大气氟化物排放标 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标准的 制定,不仅为地方控制污染物排放直接提供了依据,也为制定国家标准奠定了基 础。 3.行业标准 国家环保局从 1993 年开始制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以便使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 规范化、标准化。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主要包括:环境管理工作中执行环保法律、 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技术规定、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设施的技术性规定; 环保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管理以及环境信息分类与编码等,适用于环境保护行 业的管理。目前已发布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 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等。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 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是各类环境标准的核心,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各类环境标准的依据,它 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工作指南和监督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 素作出限制性规定,既规定了环境中各污染因子的容许含量,又规定了自然因素 应该具有的不能再下降的指标。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和污染因素分成大 气、水质、土壤、噪声、放射性等各类环境量标准和污染因素控制标准。国家对 环境质量提出了分级、分区和分期实现的目标值。 日、美等国现有的污染警报标准也是环境质量标准的一种,它是为保护环境不致 严重恶或预防发生事故而规定的极限值,超过这个极限就向公众发出警报,以便 采取必要措施。 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容许含 量。这类标准反映了人群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反映了社会为控 制污染危害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在经济上承担的能力。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 要素又分为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和生物质量标准等。 (1)水质量标准 对水中污染物或其它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水质量标准按水体类型分 为地面水质量标准、海水质量标准等;按资源的用途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等。我国已先后 颁布了上述的水质量标准。 (2)大气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