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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3、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啤酒企业产能利用率降低,从而加大促销力度,使广告、促销等市场费用 持续增长 4、由于劳动力密集,人工成本持续上涨带来压力,对公司盈利形成影响。 5、替代品(进口啤酒、预调酒等)发展迅速,侵蚀国内啤酒市场份额 6、移动互联网等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发展迅速,对啤酒行业传统销售模式带来更大的冲击和挑战。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值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现金分红的方案依法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程序合法、完备 报告期内,经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350,982,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 人民币(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其中,A股股息派发已于2015年8月1日完成, H股股息也已另行派发完毕),共支付现金红利人民币607,942,258元(含税)。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如下: 1、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843,649,106元,加上以前年度可分配盈余 滚存4,269,339,322元,累计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112,988,428元; 2、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原则,董事会建议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以本年 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 (1)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为人民币184,364,911元 (2)201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余额,即 人民币5,928,623,517元 3、股利分配 根据可供分配利润总额,按照最新股本1,350,982,795股计算,2015年度每股拟派股利现金人民 币0.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6,883,290元(含税) 执行此分配方案后,可分配盈余滚存以后年度5,401,740,227元。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现金分红分红年度合并古合并报表中 分红每10股送每10股派每10股转的数额上市公司股东司股东的净利 年度 红股数息数(元) 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 (股) (含税 增数(股) (含税) 的净利润润的比率(%) 015年 713,129 2014年 0 5 0607,942 990,098 013年 4.5 0 607,9 12 1,973,372 30.81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 17 - 3、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啤酒企业产能利用率降低,从而加大促销力度,使广告、促销等市场费用 持续增长。 4、由于劳动力密集,人工成本持续上涨带来压力,对公司盈利形成影响。 5、替代品(进口啤酒、预调酒等)发展迅速,侵蚀国内啤酒市场份额。 6、移动互联网等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发展迅速,对啤酒行业传统销售模式带来更大的冲击和挑战。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值的前提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现金分红的方案依法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程序合法、完备。 报告期内,经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1,350,982,7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 人民币(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其中,A 股股息派发已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完成, H 股股息也已另行派发完毕),共支付现金红利人民币 607,942,258 元(含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如下: 1、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843,649,106 元,加上以前年度可分配盈余 滚存 4,269,339,322 元,累计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6,112,988,428 元; 2、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原则,董事会建议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以本年 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 (1)提取税后利润的 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为人民币 184,364,911 元; (2)2015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余额,即 人民币 5,928,623,517 元。 3、股利分配 根据可供分配利润总额,按照最新股本 1,350,982,795 股计算,2015 年度每股拟派股利现金人民 币 0.3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6,883,290 元(含税)。 执行此分配方案后,可分配盈余滚存以后年度 5,401,740,227 元。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5 年 0 3.9 0 526,883 1,713,129 30.76 2014 年 0 4.5 0 607,942 1,990,098 30.55 2013 年 0 4.5 0 607,942 1,973,372 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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