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邪知识手册》 编制单位: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
《防邪知识手册》 编制单位: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

目录 第一章邪教及其本质 邪教的基本含义 邪教的本质 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四.邪教的特征 五.邪教的骗人伎俩 六.邪教的危害 七.邪教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当代中国主要邪教 第一节全能神 第二节法轮功 第三节呼喊派 第四节门徒会 第五节灵灵教 第六节观音法门 第七节全范围教会 第八节新约教会 第九节主神教 第十节被立王 第十一节达米宣教会 第十二节灵仙真佛宗 第十三节三班仆人派 第十四节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第十五节天父的儿女 第十六节统一教 第三章我国惩治邪教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惩治邪教的条款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第三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节最高髙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节其他涉及到惩治邪教犯罪法律法规条款 第一章邪教及其本质
目 录 第一章 邪教及其本质 一.邪教的基本含义 二.邪教的本质 三.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四.邪教的特征 五.邪教的骗人伎俩 六.邪教的危害 七.邪教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当代中国主要邪教 第一节 全能神 第二节 法轮功 第三节 呼喊派 第四节 门徒会 第五节 灵灵教 第六节 观音法门 第七节 全范围教会 第八节 新约教会 第九节 主神教 第十节 被立王 第十一节 达米宣教会 第十二节 灵仙真佛宗 第十三节 三班仆人派 第十四节 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第十五节 天父的儿女 第十六节 统一教 第三章 我国惩治邪教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惩治邪教的条款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第三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节 其他涉及到惩治邪教犯罪法律法规条款。 第一章 邪教及其本质

邪教的基本含义 对于邪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 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进行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 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 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人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本质 邪教的本质分为内在要素和外在要素。内在要素包括现实教主崇拜和具体末世论 即邪教的内在根据和必要条件。外在要素为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 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宗教和邪教在崇拜的对象、对“末世论”的理解和感觉、社会功能、组织形式等方 的溶功能上,宗救劝人向善,导信徒融于社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维护社会和谐:邪教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鼓吹、 煽动推翻现行社会制度,具有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 第二,在崇拜对象上,宗教信仰和崇拜各个宗教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邪教崇 拜的是教主本人,其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的特点十分明显。 第三,在组织形式上,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 教活动在经登记的宗教场所如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地方举行,并经宗教团体认定、政 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邪教则活动诡秘,不仅 私密结社,建立地下王国,而且对信徒实行专制统治,强制洗脑,隔离管制,并对离教 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判教人员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第四,在对“末世论”的理解和感受上,宗教宣传的“末世论”一般没有具体的期 限,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而邪教所渲染的“末世论”则将“世界末日”具体到 某年某月某日,藉此大肆蒙骗信众,恐吓信徒。 第五,在对信徒的态度上,宗教对于信徒的宗教行为,如祈祷、念经等虽有一定约 束,但是在信仰活动方面多已趋自由化、个人化;但邪教却对其信徒多使用欺骗手段, 教主大多假借神的名义,强迫控制信徒 四.邪教的特征 第一,教主崇拜。第二,精神控制。第三,编造邪说。第四,秘密结社。第五,聚 敛钱财。第六,权欲膨胀。第七,危害社会
一.邪教的基本含义 对于邪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 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进行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 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 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人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本质 邪教的本质分为内在要素和外在要素。内在要素包括现实教主崇拜和具体末世论, 即邪教的内在根据和必要条件。外在要素为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 三.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宗教和邪教在崇拜的对象、对“末世论”的理解和感觉、社会功能、组织形式等方 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在社会功能上,宗教劝人向善,倡导信徒融于社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维护社会和谐;邪教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鼓吹、 煽动推翻现行社会制度,具有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 第二,在崇拜对象上,宗教信仰和崇拜各个宗教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邪教崇 拜的是教主本人,其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的特点十分明显。 第三,在组织形式上,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 教活动在经登记的宗教场所如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地方举行,并经宗教团体认定、政 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邪教则活动诡秘,不仅 私密结社,建立地下王国,而且对信徒实行专制统治,强制洗脑,隔离管制,并对离教 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判教人员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第四,在对“末世论”的理解和感受上,宗教宣传的“末世论”一般没有具体的期 限,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而邪教所渲染的“末世论”则将“世界末日”具体到 某年某月某日,藉此大肆蒙骗信众,恐吓信徒。 第五,在对信徒的态度上,宗教对于信徒的宗教行为,如祈祷、念经等虽有一定约 束,但是在信仰活动方面多已趋自由化、个人化;但邪教却对其信徒多使用欺骗手段, 教主大多假借神的名义,强迫控制信徒。 四.邪教的特征 第一,教主崇拜。第二,精神控制。第三,编造邪说。第四,秘密结社。第五,聚 敛钱财。第六,权欲膨胀。第七,危害社会

五.邪教的骗人伎俩 邪教骗人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用歪理邪说欺骗人。(二)用宗教幌子蒙蔽人。(三)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四)用各种把戏吓唬人。(五)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六)用暴力色情行为胁迫人。 六.邪教的危害 邪教的危害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破坏家庭;(二)骗取钱财;(三)破坏生产;(四)奸淫妇女;(五)残害 生命;(六)毒害青少年;(七)煽动反对政府,扰乱社会秩序;(八)危害农村基层政 权 七.邪教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为逃避打击,邪教组织的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组织体系严密,活动更加诡秘 (二)上网下载、印刷、制作反动宣传品向农村转移。 (三)邪教组织走出农村,逐步向城区发展。 (四)聚敛钱财,以商养教(功)。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违法犯罪出现端倪。 (六)组织成员年轻化、知识化、高层化。 第二章当代中国主要邪教 在我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明确了7个邪教组织,分别为呼喊派、门徒会、灵灵教、全范围教会、新约教会、主神 教、观音法门: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7个邪教组织分别为被立王、同一教、三班仆人派、 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另外法轮功、全能神 也是如今传播范围较广,危害性较大的邪教组织。 第一节全能神 邪教组织“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七灵派”、“女基督派”、“实际神 是由“呼喊派”骨干赵维山于1989年创立的,是当前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 该派崇拜一名被称为“女基督”的神秘女子,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散布着他们的歪理邪 说,严重危害了基督教会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正常秩序
五.邪教的骗人伎俩 邪教骗人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用歪理邪说欺骗人。(二)用宗教幌子蒙蔽人。(三)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四)用各种把戏吓唬人。(五)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六)用暴力色情行为胁迫人。 六.邪教的危害 邪教的危害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破坏家庭;(二)骗取钱财;(三)破坏生产;(四)奸淫妇女 ;(五)残害 生命;(六)毒害青少年;(七)煽动反对政府,扰乱社会秩序 ;(八)危害农村基层政 权。 七.邪教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为逃避打击,邪教组织的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组织体系严密,活动更加诡秘。 (二)上网下载、印刷、制作反动宣传品向农村转移。 (三)邪教组织走出农村,逐步向城区发展。 (四)聚敛钱财,以商养教(功)。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违法犯罪出现端倪。 (六)组织成员年轻化、知识化、高层化。 第二章 当代中国主要邪教 在我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 14 个。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明确了 7 个邪教组织,分别为呼喊派、门徒会、灵灵教、全范围教会、新约教会、主神 教、观音法门;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 7 个邪教组织分别为被立王、同一教、三班仆人派、 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另外法轮功、全能神 也是如今传播范围较广,危害性较大的邪教组织。 第一节 全能神 邪教组织“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七灵派”、“女基督派”、“实际神”, 是由“呼喊派”骨干赵维山于 1989 年创立的,是当前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一。 该派崇拜一名被称为“女基督”的神秘女子,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散布着他们的歪理邪 说,严重危害了基督教会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正常秩序

发展脉络 赵维山,男,1951年出生,黑龙江省阿城市永源镇人,原为“呼喊派”骨干成员。 1989年,赵维山带着一批成员从“呼喊派”中分裂出来,成立“永源教会”,自称为“全 权的主”。1991年,“永源教会”被当地政府定为非法组织,并被查封,赵维山外逃 1993年,赵维山将“永源教会”改为“真神教会”,别称“实际神”,开始在教会中造 神,制造了7个“神的化身”。除自称“全权”的赵维山,其余6人均为女性,其中代 表“全能”的女子被赵维山神话为“全能神”,再被演绎成称为“实际神”的“女基督”。 2000年,赵维山潜逃东京,后到美国。2001年,向美国申请政治避难。“全能神”的 实际操纵者和发起人为赵维山 “全能神”在东京、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新加坡、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 家或地区建立了分部。 二.邪教名称 “全能神”的不同名称有两个来源,一是源于那名女子的名号;二是源于该派内 部的组织特征或一些特殊术语。以下列举该派较为常用的几个名称 (一)“东方闪电” “东方闪电”是曲解《以赛亚书》和《马太福音》而得来的。《以赛亚书》41章2 节说:“谁从东方兴起一人 他们曲解为上帝第二次所兴起的基督是生在中国的 东方人。又引用《马太福音》24章27节的经文“闪电从东方发出,直到西方,人子降 临也要这样”,曲解她就是“从东方发出,直到西方”的“闪电” (二)“全能者”、“全能神” 这两个称呼均源于曲解《启示录》的经文:“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他们 说上帝的新名就是《启示录》中几十次提到的“全能者”、“全能神”。 (三)“女基督” “呼喊派”根据《腓立比书》“我活着就是基督”的经文,认为每个信徒都是基督 女基督”的名称最早也来源于此。“东方闪电”中的人认为,既然上帝照着自己的形 像造男造女,上帝的形像就一定有男有女。上帝第一次道成肉身以男性的身份出现,即 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就以女性的身份出现,就是这名女子。他们又引用《耶利米书》 认为“女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是“护卫”男基督。 (四)“七灵派 那位女子被尊为“全能神”之后,赵维山为了更好地神化她,就从众多的追随者中 选出了七名未婚女子,负责服侍“全能神”并记录“全能神”所发表的话语,这七名女 子被称作“七灵”,又称作“神面前的七灵
一.发展脉络 赵维山,男,1951 年出生,黑龙江省阿城市永源镇人,原为 “呼喊派”骨干成员。 1989 年,赵维山带着一批成员从“呼喊派”中分裂出来,成立“永源教会”,自称为“全 权的主”。1991 年,“永源教会”被当地政府定为非法组织,并被查封,赵维山外逃。 1993 年,赵维山将“永源教会”改为“真神教会”,别称“实际神”,开始在教会中造 神,制造了 7 个“神的化身”。除自称“全权”的赵维山,其余 6 人均为女性,其中代 表“全能”的女子被赵维山神话为“全能神”,再被演绎成称为“实际神”的“女基督”。 2000 年,赵维山潜逃东京,后到美国。2001 年,向美国申请政治避难。“全能神”的 实际操纵者和发起人为赵维山。 “全能神”在东京、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新加坡、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 家或地区建立了分部。 二.邪教名称 “全能神”的不同名称有两个来源,一是源于那名女子的名号;二是源于该派内 部的组织特征或一些特殊术语。以下列举该派较为常用的几个名称: (一) “东方闪电” “东方闪电”是曲解《以赛亚书》和《马太福音》而得来的。《以赛亚书》41 章 2 节说:“谁从东方兴起一人……”,他们曲解为上帝第二次所兴起的基督是生在中国的 东方人。又引用《马太福音》24 章 27 节的经文“闪电从东方发出,直到西方,人子降 临也要这样”,曲解她就是“从东方发出,直到西方”的“闪电”。 (二)“全能者”、“全能神” 这两个称呼均源于曲解《启示录》的经文:“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他们 说上帝的新名就是《启示录》中几十次提到的“全能者”、“全能神”。 (三)“女基督” “呼喊派”根据《腓立比书》“我活着就是基督”的经文,认为每个信徒都是基督, “女基督”的名称最早也来源于此。“东方闪电”中的人认为,既然上帝照着自己的形 像造男造女,上帝的形像就一定有男有女。上帝第一次道成肉身以男性的身份出现,即 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就以女性的身份出现,就是这名女子。他们又引用《耶利米书》 认为“女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是“护卫”男基督。 (四)“七灵派” 那位女子被尊为“全能神”之后,赵维山为了更好地神化她,就从众多的追随者中 选出了七名未婚女子,负责服侍“全能神”并记录“全能神”所发表的话语,这七名女 子被称作“七灵”,又称作“神面前的七灵

三.邪教书籍 “全能神”出版的书籍包括三类 (一)用以宣传该派错谬思想的,包括《话在肉身显现》、《东方发出的闪电》 《神隐秘的作工》、《圣灵末世的工作》、《圣灵向众教会说话》、《在光中行走》 《那灵在说话》、《基督的发表》、《吗哪》、《七号已经吹响》、《神在末世的发声》 等,较为流行的有《羔羊展开的书卷》、《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国度福音见证 问答》等 (二)用以歌颂“女基督”的“赞美诗”,包括《国度的赞美》、《跟着羔羊唱新 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圣诗精选》等。 (三)用以指导工作的,包括《新的发声》、《关于实行真理的交通与问题解答》、 《东方闪电摸底铺路细则》等。 四.歪曲教义 “全能神”为了增强对基督徒的迷惑性,所以打出基督教的旗号,用以掩人耳目 他们以为我所用、唯我独尊的态度对圣经和教义进行曲解和歪曲,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 的“理论体系” 关于圣经:(1)否认圣经的源头;(2)否认圣经的价值。 关于上帝:(1)否认上帝的三位一体;(2)否认上帝的永不改变;(3)否认上 帝的无所不知 关于基督:(1)否认基督的先在;(2)否认基督的救赎 关于圣灵:(1)否认圣灵的神性;(2)否认圣灵的工作 关于人类:(1)否认人类的价值;(2)否认人人平等 关于救恩:(1)否认救恩的果效;(2)否认救恩的范围。 关于教会:(1)否认基督教会的事工;(2)否认基督教会的礼仪。 关于末世:(1)否认末世的盼望;(2)否认末日的生机 五.组织体系 为了充分驾驭“全能神”的追随者,赵维山建立了完整的组织体系。 (一)“女基督 “女基督”是“全能神”名义上的最高权威,但实际上只是赵维山的一个傀儡,并 无实际权力。“女基督”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说话”,即说出“神的启示”。她所说的 话经身边的“七灵”整理即成为“全能神”的“经典
三.邪教书籍 “全能神”出版的书籍包括三类: (一)用以宣传该派错谬思想的,包括《话在肉身显现》、《东方发出的闪电》、 《神隐秘的作工》、《圣灵末世的工作》、《圣灵向众教会说话》、《在光中行走》、 《那灵在说话》、《基督的发表》、《吗哪》、《七号已经吹响》、《神在末世的发声》 等,较为流行的有《羔羊展开的书卷》、《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国度福音见证 问答》等。 (二)用以歌颂“女基督”的“赞美诗”,包括《国度的赞美》、《跟着羔羊唱新 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圣诗精选》等。 (三)用以指导工作的,包括《新的发声》、《关于实行真理的交通与问题解答》、 《东方闪电摸底铺路细则》等。 四.歪曲教义 “全能神”为了增强对基督徒的迷惑性,所以打出基督教的旗号,用以掩人耳目。 他们以为我所用、唯我独尊的态度对圣经和教义进行曲解和歪曲,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 的“理论体系”。 关于圣经:(1)否认圣经的源头;(2)否认圣经的价值。 关于上帝:(1)否认上帝的三位一体;(2)否认上帝的永不改变;(3)否认上 帝的无所不知。 关于基督:(1)否认基督的先在;(2)否认基督的救赎。 关于圣灵:(1)否认圣灵的神性;(2)否认圣灵的工作。 关于人类:(1)否认人类的价值;(2)否认人人平等。 关于救恩:(1)否认救恩的果效;(2)否认救恩的范围。 关于教会:(1)否认基督教会的事工;(2)否认基督教会的礼仪。 关于末世:(1)否认末世的盼望;(2)否认末日的生机。 五.组织体系 为了充分驾驭“全能神”的追随者,赵维山建立了完整的组织体系。 (一)“女基督” “女基督”是“全能神”名义上的最高权威,但实际上只是赵维山的一个傀儡,并 无实际权力。“女基督”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说话”,即说出“神的启示”。她所说的 话经身边的“七灵”整理即成为“全能神”的“经典

(二)“大祭司” “大祭司”是地位仅次于“女基督”的职位,被称为“圣灵所使用的人”,此职只 有一位,即“全能神”的发起人赵维山,他是真正的掌权者,主要工作是负责行政管理 如工作的拓展、制度的执行、领袖的任免、钱财的分配、书籍的印刷等。 (三)“圣灵所使用的人 赵维山的身边有几位得力助手,被称为“圣灵所使用的人”,他们是“全能神”的 “部门领导”,主要工作是协助赵维山处理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并为其出谋划策。 (四)“省级领导” “东方闪电”在各省都设有分部,并设有负责该部工作的“省级带领”。“省级领 导”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所在省份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大祭司”的命令并向大祭司汇 报工作进展。 (五)“区级领导” 省级以下的市或地区,设有“区级领导”,负责所在地区的日常工作,负责和“省 级领导”联系,并服从“省级领导”的领导 (六)“县级领导” 区级以下的县、市,设有“县级领导”,负责所在县、市的日常工作,负责和“区 级领导”联系,并服从“区级领导”的领导。 (七)“城乡领导 县级以下的乡镇,设有“城乡领导”,负责所在乡镇的日常工作,负责和“县级领 导”联系,并服从“县级领导”的领导 (八)“组长”、“排长 最小单位被称为“小组”(或“细胞小组”)和“排”,每20人为一个“小组”, 设有“组长”(或称“小组领导”)一名;每40人为一个“排”,设有“排长”一名 “组长”和“排长”负责该“小组”或“排”的主要工作。 各级领导的身边都设有“高手相助”一职,负责协助该级领导的工作,根据各地的 实际情况,设有数量不等的“高手相助”若干。另外,每一层机构中,均设有一位美貌 的女性,供该层“男负责人”淫乱之用,美其名曰“过灵床” “全能神”的各层机构中,都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 一线人员的职责是主持工作 二线人员的职责是见证工作; 三线人员的职责是摸底、铺路,即开展新工作; 四线人员的职责是接待服侍。 六.生活方式
(二)“大祭司” “大祭司”是地位仅次于“女基督”的职位,被称为“圣灵所使用的人”,此职只 有一位,即“全能神”的发起人赵维山,他是真正的掌权者,主要工作是负责行政管理, 如工作的拓展、制度的执行、领袖的任免、钱财的分配、书籍的印刷等。 (三)“圣灵所使用的人” 赵维山的身边有几位得力助手,被称为“圣灵所使用的人”,他们是“全能神”的 “部门领导”,主要工作是协助赵维山处理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并为其出谋划策。 (四)“省级领导” “东方闪电”在各省都设有分部,并设有负责该部工作的“省级带领”。“省级领 导”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所在省份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大祭司”的命令并向大祭司汇 报工作进展。 (五)“区级领导” 省级以下的市或地区,设有“区级领导”,负责所在地区的日常工作,负责和“省 级领导”联系,并服从“省级领导”的领导。 (六)“县级领导” 区级以下的县、市,设有“县级领导”,负责所在县、市的日常工作,负责和“区 级领导”联系,并服从“区级领导”的领导。 (七)“城乡领导” 县级以下的乡镇,设有“城乡领导”,负责所在乡镇的日常工作,负责和“县级领 导”联系,并服从“县级领导”的领导。 (八)“组长”、“排长” 最小单位被称为“小组”(或“细胞小组”)和“排”,每 20 人为一个“小组”, 设有“组长”(或称“小组领导”)一名;每 40 人为一个“排”,设有“排长”一名。 “组长”和“排长”负责该“小组”或“排”的主要工作。 各级领导的身边都设有“高手相助”一职,负责协助该级领导的工作,根据各地的 实际情况,设有数量不等的“高手相助”若干。另外,每一层机构中,均设有一位美貌 的女性,供该层“男负责人”淫乱之用,美其名曰“过灵床”。 “全能神”的各层机构中,都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 一线人员的职责是主持工作; 二线人员的职责是见证工作; 三线人员的职责是摸底、铺路,即开展新工作; 四线人员的职责是接待服侍。 六.生活方式

“全能神”以其谬论迷惑人,又以其组织控制人,一旦进入该组织,人们就会完全 陷入该派领导者所制定的生活模式 (一)团体生活 “全能神”在发展中一直打着基督教的旗号,因此在信仰生活中也盗用了基督教的 部分信仰术语,并效仿了基督教的一些活动模式。不过,他们的一切活动在本质上及体 现上都与基督教大相径庭,很容易被明眼人识破。 (二)听“真道” “全能神”也有类似基督教的定期聚会,时间往往在深夜,地点一般不为人所知, 时常变更。讲道是聚会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内容比较古板,主要是诵读“全能神的话语”, 宣告“全能神的最新发表”,有时也有针对性很强的“讲道”,用以反击基督教会人士 及社会有识之士反对“全能神”的声音,为他们的谬误辩护,从而迷惑追随者。“全能 神”非常强调他们所讲的才是“真道”,不容许追随者在别的地方听道。“全能神”还 制作了不少录音带及光盘散发给追随者,要求在家中秘密学习 (三)唱“新歌” “全能神”也颂唱赞美诗,他们称之为“跟随着羔羊唱新歌”(此说系曲解《启示 录》14章3节而来)。所谓“新歌”,其实并无特别之处,反而有些俗气。歌词大多摘 自他们的“经典”(如《话在肉身显现》等),并不符合歌词的基本格式,而曲调都是 国内曾经或者正在流行的歌曲的曲调,如《众子民心里乐开花》(调用《编花篮》)等。 (四)跳“灵舞” “全能神”的聚会中,特别强调跳“灵舞”,要求所有人都要一边大呼小叫,一边 乱蹦乱跳。 (五)行“神迹” “全能神”常常在聚会中行“神迹”,用以“坚定”已经追随的人,迷惑有意追随 的人。其实,他们所谓的“神迹”,不过就是一种表演。事先安排一名或者几名追随者 扮演”成“被鬼附了的人”,口吐白沫,胡言乱语,当此人闹得在场之人惶惶不安时 就会有一“大有能力的人”出现,或只说一句话,或只按一下手等,那“被鬼附了的人” 就立即一切恢复正常。 (六)个体生活 “全能神”只顾向其追随者灌输他们的错误思想,全然不顾这些人的道德作风问题。 他们的思想甚至明显有鼓励人们放纵私欲的倾向。失去了道德上的约束,再加上思想上 的纵容,所以“全能神”的追随者们有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 (七)欺诈 用谎言欺哄,用诡计诈骗,是“全能神”的追随者们惯用的伎俩。他们以说谎为“神 的智慧”,以诡诈为“作工的方法”,很多善良的基督徒被他们蒙蔽。 (八)淫乱 “全能神”大肆鼓吹淫乱的合理性,将淫乱当作“正常的属灵生活”,称淫乱的 行为为“过灵床”,认为是追求信仰长进的体现。“全能神”的组织者鼓励追随者中的
“全能神”以其谬论迷惑人,又以其组织控制人,一旦进入该组织,人们就会完全 陷入该派领导者所制定的生活模式。 (一)团体生活 “全能神”在发展中一直打着基督教的旗号,因此在信仰生活中也盗用了基督教的 部分信仰术语,并效仿了基督教的一些活动模式。不过,他们的一切活动在本质上及体 现上都与基督教大相径庭,很容易被明眼人识破。 (二) 听“真道” “全能神”也有类似基督教的定期聚会,时间往往在深夜,地点一般不为人所知, 时常变更。讲道是聚会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内容比较古板,主要是诵读“全能神的话语”, 宣告“全能神的最新发表”,有时也有针对性很强的“讲道”,用以反击基督教会人士 及社会有识之士反对“全能神”的声音,为他们的谬误辩护,从而迷惑追随者。“全能 神”非常强调他们所讲的才是“真道”,不容许追随者在别的地方听道。“全能神”还 制作了不少录音带及光盘散发给追随者,要求在家中秘密学习。 (三)唱“新歌” “全能神”也颂唱赞美诗,他们称之为“跟随着羔羊唱新歌”(此说系曲解《启示 录》14 章 3 节而来)。所谓“新歌”,其实并无特别之处,反而有些俗气。歌词大多摘 自他们的“经典”(如《话在肉身显现》等),并不符合歌词的基本格式,而曲调都是 国内曾经或者正在流行的歌曲的曲调,如《众子民心里乐开花》(调用《编花篮》)等。 (四)跳“灵舞” “全能神”的聚会中,特别强调跳“灵舞”,要求所有人都要一边大呼小叫,一边 乱蹦乱跳。 (五) 行“神迹” “全能神”常常在聚会中行“神迹”,用以“坚定”已经追随的人,迷惑有意追随 的人。其实,他们所谓的“神迹”,不过就是一种表演。事先安排一名或者几名追随者 “扮演”成“被鬼附了的人”,口吐白沫,胡言乱语,当此人闹得在场之人惶惶不安时, 就会有一“大有能力的人”出现,或只说一句话,或只按一下手等,那“被鬼附了的人” 就立即一切恢复正常。 (六)个体生活 “全能神”只顾向其追随者灌输他们的错误思想,全然不顾这些人的道德作风问题。 他们的思想甚至明显有鼓励人们放纵私欲的倾向。失去了道德上的约束,再加上思想上 的纵容,所以“全能神”的追随者们有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 (七)欺诈 用谎言欺哄,用诡计诈骗,是“全能神”的追随者们惯用的伎俩。他们以说谎为“神 的智慧”,以诡诈为“作工的方法”,很多善良的基督徒被他们蒙蔽。 (八)淫乱 “全能神”大肆鼓吹淫乱的合理性,将淫乱当作“正常的属灵生活”,称淫乱的 行为为“过灵床”,认为是追求信仰长进的体现。“全能神”的组织者鼓励追随者中的

女性,以淫乱为手段,利用色相勾原本拥有纯正信仰的基督教会信徒,致使不少人中了 诡计 (九)暴力 “全能神”对那些“不服权柄”,或者怀疑、抵制、背叛他们的人,都施以暴力 的报复。他们的手段非常残忍,殴打、割耳朵、剜眼睛、断胳膊、砍脚趾等都被他们用 过,甚至对自己的家人及亲友也是如此 七.传播活动 (一)文字宣传 “全能神”非常注重文字资料的宣传。在“摸底”和“铺路”的过程中,传播者常 常会把宣扬全能神谬论的书籍及小册子送给他们所盯上的对象,甚至趁人不在家时,偷 偷塞入门缝或投入信箱 “全能神”还借助新型媒体进行宣传,如互联网、VCD光盘、电脑数据光盘等。 此外,“全能神”也常常向信徒及群众散发一些精美的手工艺品,以此宣传他们的 歪理邪说。 (二)谎言诱骗 “全能神”的传播者们挖空心思地编造了很多谎言,用以消除人们对他们的疑惑 骗取人们的信任,藉此达到他们的目的 (三)物质刺激 “全能神”传播者们常常主动向基督教会中的信徒“献爱心”,用以取得其信仼 此外,他们也用金钱和物质刺激人。很多人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走上了不归路 (四)色情诱惑 “全能神”认为,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枕,“互通 灵体”。在这种谬论的误导下,很多年轻的女性沦为了“全能神”发展成员的工具,她 们常常借“爱情”和“婚姻”之名去接近基督教会里的未婚男信徒,致使很多男信徒最 终成为了“全能神”的俘虏。 “全能神”也利用色情赤裸裸地勾引基督教会的男信徒。他们派年轻貌美的女子 以“交通”为名,主动与教会中的男信徒接近。有些人中了她们的诡计,最终成为了“全 能神”的猎物。对于那些坚决拒绝诱惑的男信徒,当那些女性故意与男信徒近距离接触 时,就有人在暗地里拍照,他们用这些照片逼其就范;或者直接会有身强力壮的男性从 外面闯进来,怒斥男信徒在调戏自己的妻子(或是妹妹),以殴打或报案相要挟,要求 他以加入“全能神” (五)暴力强制 洗脑不奏效,就用金钱和色情引诱;还不奏效,就用充满恶毒的话来进行恐吓;倘 若用言语起不到效果,他们就会以各种毒辣的手段摧残他(她)。如在食物中迷魂药
女性,以淫乱为手段,利用色相勾原本拥有纯正信仰的基督教会信徒,致使不少人中了 诡计。 (九)暴力 “全能神”对那些“不服权柄”,或者怀疑、抵制、背叛他们的人,都施以暴力 的报复。他们的手段非常残忍,殴打、割耳朵、剜眼睛、断胳膊、砍脚趾等都被他们用 过,甚至对自己的家人及亲友也是如此。 七.传播活动 (一)文字宣传 “全能神”非常注重文字资料的宣传。在“摸底”和“铺路”的过程中,传播者常 常会把宣扬全能神谬论的书籍及小册子送给他们所盯上的对象,甚至趁人不在家时,偷 偷塞入门缝或投入信箱。 “全能神”还借助新型媒体进行宣传,如互联网、VCD 光盘、电脑数据光盘等。 此外,“全能神”也常常向信徒及群众散发一些精美的手工艺品,以此宣传他们的 歪理邪说。 (二)谎言诱骗 “全能神”的传播者们挖空心思地编造了很多谎言,用以消除人们对他们的疑惑, 骗取人们的信任,藉此达到他们的目的。 (三)物质刺激 “全能神”传播者们常常主动向基督教会中的信徒“献爱心”,用以取得其信任。 此外,他们也用金钱和物质刺激人。很多人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走上了不归路。 (四)色情诱惑 “全能神”认为,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枕,“互通 灵体”。在这种谬论的误导下,很多年轻的女性沦为了“全能神”发展成员的工具,她 们常常借“爱情”和“婚姻”之名去接近基督教会里的未婚男信徒,致使很多男信徒最 终成为了“全能神”的俘虏。 “全能神”也利用色情赤裸裸地勾引基督教会的男信徒。他们派年轻貌美的女子 以“交通”为名,主动与教会中的男信徒接近。有些人中了她们的诡计,最终成为了“全 能神”的猎物。对于那些坚决拒绝诱惑的男信徒,当那些女性故意与男信徒近距离接触 时,就有人在暗地里拍照,他们用这些照片逼其就范;或者直接会有身强力壮的男性从 外面闯进来,怒斥男信徒在调戏自己的妻子(或是妹妹),以殴打或报案相要挟,要求 他以加入“全能神”。 (五)暴力强制 洗脑不奏效,就用金钱和色情引诱;还不奏效,就用充满恶毒的话来进行恐吓;倘 若用言语起不到效果,他们就会以各种毒辣的手段摧残他(她)。如在食物中迷魂药

泻药、春药等,借以折磨这些人,致使很多人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答应加入他们的组织 更多的时候,他们会以毒打甚至断肢等方法来逼人就范。 对那些已经加入“全能神”但又识透其谬误的人,他们仍用暴力不许其离开,即使 有人已经逃走,他们也会设法把他(她)找到,进行所谓的“审判”一一毒打,甚至残 害其身体,如剜眼、割舌、剁手等。 (六)巨资宣传 2005年,赵维山和妻子杨向彬两人伪造证件逃至美国。2013年,他们斥资1000多 万元,在香港报纸上刊登广告传教 八.传播步骤 (一)摸底 摸底就是借用各种关系、各种方式打入各派教会内部,获得他们的信任,以便了 解他们内部的实情,为以后引见人或见证工作打基础。 “全能神”主要针对“真心信神的,并真心爱神的人”,特别是针对教会领袖及 教牧人员。当他们发现对象,就主动和他(她)联系,表现出极度的虔诚和极大的爱心。 在这种表面现象的掩盖下,很多信徒不经意间便将自己的许多信息透露给了他们。 (二)铺路 铺路阶段即开始针对他(她)的情况进行“转观念”,使他们对原有的信仰产生怀 疑。不过,这个阶段,传播者依然不会公然兜售他们的歪理邪说,只是提出一些可能动 摇原有信仰基础的问题,和他(她)探讨。 (三)见证 “见证”是“全能神”在传播中最为重要的步骤。所谓“见证”,就是开始推翻人 们原有的思想及观念,灌输“全能神”的谬论,使人彻底放弃原有的信仰,成为“全能 神”的俘虏。 第二节法轮功 .法轮功演变为邪教组织的发展轨迹 (一)创立阶段:(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 李洪志于1988年开始接触气功,先后学过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李洪志在以法轮 功之名传功之前,也向别人传过气功,也许是传功不佳,李洪志前往泰国其妹妹处住了 段时间,并在那里受到了启发,接触了一些佛教中表面的知识,泰国的舞蹈也为其创
泻药、春药等,借以折磨这些人,致使很多人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答应加入他们的组织。 更多的时候,他们会以毒打甚至断肢等方法来逼人就范。 对那些已经加入“全能神”但又识透其谬误的人,他们仍用暴力不许其离开,即使 有人已经逃走,他们也会设法把他(她)找到,进行所谓的“审判”——毒打,甚至残 害其身体,如剜眼、割舌、剁手等。 (六)巨资宣传 2005 年,赵维山和妻子杨向彬两人伪造证件逃至美国。2013 年,他们斥资 1000 多 万元,在香港报纸上刊登广告传教。 八.传播步骤 (一)摸底 摸底就是借用各种关系﹑各种方式打入各派教会内部,获得他们的信任,以便了 解他们内部的实情,为以后引见人或见证工作打基础。 “全能神”主要针对“真心信神的,并真心爱神的人”,特别是针对教会领袖及 教牧人员。当他们发现对象,就主动和他(她)联系,表现出极度的虔诚和极大的爱心。 在这种表面现象的掩盖下,很多信徒不经意间便将自己的许多信息透露给了他们。 (二)铺路 铺路阶段即开始针对他(她)的情况进行“转观念”,使他们对原有的信仰产生怀 疑。不过,这个阶段,传播者依然不会公然兜售他们的歪理邪说,只是提出一些可能动 摇原有信仰基础的问题,和他(她)探讨。 (三)见证 “见证”是“全能神”在传播中最为重要的步骤。所谓“见证”,就是开始推翻人 们原有的思想及观念,灌输“全能神”的谬论,使人彻底放弃原有的信仰,成为“全能 神”的俘虏。 第二节 法轮功 一.法轮功演变为邪教组织的发展轨迹 (一)创立阶段:(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9 月) 李洪志于 1988 年开始接触气功,先后学过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李洪志在以法轮 功之名传功之前,也向别人传过气功,也许是传功不佳,李洪志前往泰国其妹妹处住了 一段时间,并在那里受到了启发,接触了一些佛教中表面的知识,泰国的舞蹈也为其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