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5.2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 路面结构类型 道路等缓 沥青路而 水泥混凝土路面 砌块路面 快速路 15 30 主干路 15 30 次干路 10 20 支路 8(10) 15 10(20) 注:1支路采用青混凝土时,设计年限为10年采用沥青表面处治时,为8年.。 2砌块路面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设计年限为10年:采用石材时,为20年。 3.53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表3.5.3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年) 特大桥、大桥、重要中桥 100 中桥、重要小桥 50 小桥 30 对有特珠要求结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在士述斑定整础上经技本经济论后予以调整。 3.6荷载标准 3.6.1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OO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 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 3.62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川1的规定 3.7防灾标准 37.1道路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标准进行设防。 3.7.2城市桥梁设计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对特别重要的桥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 对城市防洪标准较低的地区,当按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设计,导致桥面高 程较高而引起困难时,可按相交河道或排洪沟渠的规划洪水频率设计,且应确保桥梁结构在 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下的安全。 3.7.3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 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行。7 表 3.5.2 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年) 路面结构类型 道路等级 沥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砌块路面 快速路 15 30 — 主干路 15 30 — 次干路 10 20 — 支 路 8(10) 15 10(20) 注:1 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时,设计年限为 10 年;采用沥青表面处治时,为 8 年。 2 砌块路面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设计年限为 10 年;采用石材时,为 20 年。 3.5.3 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3.5.3 的规定。 表 3.5.3 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类 别 设计使用年限(年) 特大桥、大桥、重要中桥 100 中桥、重要小桥 50 小桥 30 注:对有特殊要求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经技术经济论证后予以调整。 3.6 荷载标准 3.6.1 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 100kN 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 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 3.6.2 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的规定。 3.7 防灾标准 3.7.1 道路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标准进行设防。 3.7.2 城市桥梁设计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对特别重要的桥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 对城市防洪标准较低的地区,当按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设计,导致桥面高 程较高而引起困难时,可按相交河道或排洪沟渠的规划洪水频率设计,且应确保桥梁结构在 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下的安全。 3.7.3 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 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