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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目标和其它所有科学一样,是努力发展出可以解释 经验现实并能被经验研究所检验的系统的理论。所谓系统的理论,是指用在不同概括水平上 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对现实的某一方面所做出的解释。更一般化的命题包含了一些超越于任 何经验观察或变量的抽象概念,而为其它命题所暗含的最低一级命题作为经验预测则能够检 验和证伪这个理论 但我赶紧要补充一句,这只是一个我们应该为之奋斗的理想,除了社会学的某些非常有 限的领域,这一理想目前尚未也不可能达到。我们已经做了很好的理论分析,但它们都远非 这种乌托邦式的立法演绎性的理论建构。( this utopian conception of nomothetic-deductive theorizing)。我发展了一种关于群际关系的相当形式的理论(本章作简要说明,下章将充分 展开),但是我在将其运用到本书所讨论的其它主题时,所做的许多工作是未用形式术语表 述的不那么严格的理论分析。这无疑是我自己的过错,但它也反映出当代社会学理论建构中 的局限。我希望我们能够坚持发展形式的社会理论,但同时也在我们的理论分析中尽可能地 做到系统化,而不要绝望地转向单纯的臆测和解构。 最后再说几句我对社会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看法。我已经指明,我对结构分析的偏好 并不意味着我认为结构是对社会生活的唯一影响,或者我认为其它的研究方法一—制度的 文化的、理性选择一一都不合理。然而,我必须承认,如果我不认为社会结构的效果具有特 殊的重要性的话,那么我就不会花费我学术生涯的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它了 注释 1原初理论(我在本书第2章中有简明的重述)的核心是一种形式理论,受到过 Braithwaite(1953)和Popr (1959)的理论建构方法的影响 显然,头两个例子涉及连续性差异,后两个例子关乎非连续性差异。这一区别如下面的讨论所示将影 响这里的分析 3这是一个极为宽泛的社会位置的定义,但也并非宽泛无边。它只包括人们的特质中将影响他们的社会关 系,如群内结交的可能性的那些差异。这也提供了一个标准,可从经验上检验令研究者感兴趣的某种特质 如是不是美国公民自由协会(ACLU)的成员一一是否实际影响了社会交往 “群体”在这里的用法似乎与限于指称直接社会互动中的人时的用法相冲突。但是除非群体一词被认为 与亲密群体同义,否则即便在相当小的群体—一比如几百人的群体—一也不可能让所有成员之间都具有直 接的社会联系。因此,恰当的宏观社会学的群体的概念是:群体内社会联系的可能性超过群体外的可能性。 这便是此处所采用的群体概念。 5例如,这一国家的种族异质性和收入不平等在多大程度上能渗入州、市乃至邻里。 6代表人物有,例如:Burt(1982,1992)和 WEllman(1988),以及他们的社会计量方法的先辈,主要 有 Moreno(1934)、 Bavelas(1950)、 Cartwright和 Harary(1956)。 7虽然有些网络分析是在几百人的基础上做出的,但是与一个国家或一个大城市的人口比起来,这仍然是 个小人群。网络分析还被应用于“集体行动者”( collective actors)—如经济部门和公司(Burt1983) 之间的联系的研究,甚至被用于整个社会的研究( Snyder和Kck1979)。在这里,它分析的是大人群, 但分析仍需要被限制在少数“集体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上。有关把大集体视为“行动者”的问题将在第五 章提出 8分布的历时变化必须加以考虑。这样,职业机会取决于一个人进入劳动大军时的职业分布(和影响这些 机会的其它条件),而同一教门婚姻的机会则取决于一个人结婚时宗教的分布(和其它的影响) 吉登斯(1986:169)批评了“自涂尔干以来的结构社会学”强调了社会结构“对行动的限制性影响 他用自己的结构化理论( structuration theory)的观点与之对比,认为“结构总是既创造机会又限制机会 我在过去也曾经强调过结构的限制,因为它们关注结构的更加出人意料的效果。但是我完全赞同吉登斯认 为结构既创造机会又限制机会并且一种理论应该兼顾这两者的观点,我在这本书中对机会结构的分析指明 了这一点。 10我很感激一位不知名的读者提醒我注意到需要澄清人与位置的区别,这令我认识到我曾经以为一清二楚 的这种区别需要改进以便于分析机会 1l我很感谢 Eviatar zerubavel(191)所做的这一有关职业分布和机会与形象场景效应的类比(请参阅其 著作第97-102页 12利伯森是通过指出在我与别人(J·R·Blau和P·M·Bau,1982)合著的一篇论文中忽视了这一点来说 明这一观点的。在这篇论文中我们介绍了对美国大都市中犯罪率的差异的影响的研究。这个研究是通过提 出一个悖论一一富裕的美国有着最高的犯罪率一一来展开的。利伯森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一关于国家差 异的悖论对于开展一项一国内差异的研究是颇糟糕的设计,它无法澄清国际间的差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 尽管我长久以来热衷于研究结构特性与其影响的显著特点,我却没有意识到这个导言性的悖论是多么不恰8 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目标和其它所有科学一样,是努力发展出可以解释 经验现实并能被经验研究所检验的系统的理论。所谓系统的理论,是指用在不同概括水平上 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对现实的某一方面所做出的解释。更一般化的命题包含了一些超越于任 何经验观察或变量的抽象概念,而为其它命题所暗含的最低一级命题作为经验预测则能够检 验和证伪这个理论。 但我赶紧要补充一句,这只是一个我们应该为之奋斗的理想,除了社会学的某些非常有 限的领域,这一理想目前尚未也不可能达到。我们已经做了很好的理论分析,但它们都远非 这种乌托邦式的立法-演绎性的理论建构。(this utopian conception of nomothetic-deductive theorizing)。我发展了一种关于群际关系的相当形式的理论(本章作简要说明,下章将充分 展开),但是我在将其运用到本书所讨论的其它主题时,所做的许多工作是未用形式术语表 述的不那么严格的理论分析。这无疑是我自己的过错,但它也反映出当代社会学理论建构中 的局限。我希望我们能够坚持发展形式的社会理论,但同时也在我们的理论分析中尽可能地 做到系统化,而不要绝望地转向单纯的臆测和解构。 最后再说几句我对社会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看法。我已经指明,我对结构分析的偏好 并不意味着我认为结构是对社会生活的唯一影响,或者我认为其它的研究方法——制度的、 文化的、理性选择——都不合理。然而,我必须承认,如果我不认为社会结构的效果具有特 殊的重要性的话,那么我就不会花费我学术生涯的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它了。 注释 1 原初理论(我在本书第 2 章中有简明的重述)的核心是一种形式理论,受到过 Braithwaite(1953)和 Popper (1959)的理论建构方法的影响。 2 很显然,头两个例子涉及连续性差异,后两个例子关乎非连续性差异。这一区别如下面的讨论所示将影 响这里的分析。 3 这是一个极为宽泛的社会位置的定义,但也并非宽泛无边。它只包括人们的特质中将影响他们的社会关 系,如群内结交的可能性的那些差异。这也提供了一个标准,可从经验上检验令研究者感兴趣的某种特质 ——如是不是美国公民自由协会(ACLU)的成员——是否实际影响了社会交往。 4 “群体”在这里的用法似乎与限于指称直接社会互动中的人时的用法相冲突。但是除非群体一词被认为 与亲密群体同义,否则即便在相当小的群体——比如几百人的群体——也不可能让所有成员之间都具有直 接的社会联系。因此,恰当的宏观社会学的群体的概念是:群体内社会联系的可能性超过群体外的可能性。 这便是此处所采用的群体概念。 5 例如,这一国家的种族异质性和收入不平等在多大程度上能渗入州、市乃至邻里。 6 代表人物有,例如:Burt(1982,1992)和 WEllman(1988),以及他们的社会计量方法的先辈,主要 有 Moreno(1934)、Bavelas(1950)、Cartwright 和 Harary(1956)。 7 虽然有些网络分析是在几百人的基础上做出的,但是与一个国家或一个大城市的人口比起来,这仍然是 一个小人群。网络分析还被应用于“集体行动者”(collective actors)——如经济部门和公司(Burt 1983) ——之间的联系的研究,甚至被用于整个社会的研究(Snyder 和 Kick 1979)。在这里,它分析的是大人群, 但分析仍需要被限制在少数“集体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上。有关把大集体视为“行动者”的问题将在第五 章提出。 8 分布的历时变化必须加以考虑。这样,职业机会取决于一个人进入劳动大军时的职业分布(和影响这些 机会的其它条件),而同一教门婚姻的机会则取决于一个人结婚时宗教的分布(和其它的影响)。 9 吉登斯(1986:169)批评了“自涂尔干以来的结构社会学”强调了社会结构“对行动的限制性影响”。 他用自己的结构化理论(structuration theory)的观点与之对比,认为“结构总是既创造机会又限制机会”。 我在过去也曾经强调过结构的限制,因为它们关注结构的更加出人意料的效果。但是我完全赞同吉登斯认 为结构既创造机会又限制机会并且一种理论应该兼顾这两者的观点,我在这本书中对机会结构的分析指明 了这一点。 10 我很感激一位不知名的读者提醒我注意到需要澄清人与位置的区别,这令我认识到我曾经以为一清二楚 的这种区别需要改进以便于分析机会。 11 我很感谢 Eviatar Zerubavel(1991)所做的这一有关职业分布和机会与形象-场景效应的类比(请参阅其 著作第 97—102 页)。 12 利伯森是通过指出在我与别人(J·R·Blau 和 P·M·Blau, 1982)合著的一篇论文中忽视了这一点来说 明这一观点的。在这篇论文中我们介绍了对美国大都市中犯罪率的差异的影响的研究。这个研究是通过提 出一个悖论——富裕的美国有着最高的犯罪率——来展开的。利伯森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一关于国家差 异的悖论对于开展一项一国内差异的研究是颇糟糕的设计,它无法澄清国际间的差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 尽管我长久以来热衷于研究结构特性与其影响的显著特点,我却没有意识到这个导言性的悖论是多么不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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