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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5 律。知性的先天原理只是对现象有效,对超越现象的自在之物或 本体则无效,严格划分可知的现象和可思而不可知的本体的界限 是“纯粹理性批判”的最根本的要求。 先验辩证论(幻相的逻辑)主要阐明了理性不可避免地要超 越现象去认识超验的本体,由此产生的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 只不过是一些先验的幻相,而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康德在这部 分的导言中指出,理性这种推理的能力由于要从有条件者出发通 过推论去认识无条件者,这种自然倾向就成了先验幻相的来源和 所在地,即它把由于推论的主观需要而产生的有关无条件者的概 念看作了有客观实在的对象与之相应的实体概念了。先验的理念 就是理性关于这类无条件者(如灵魂、世界整体和上帝)的概念, 这样三个先验的理念起着一种为知识的经验认识提供可望而不可 及的目标以引导其不断前进、并达到越来越大的统一的调节性 (范导性)的作用。纯粹理性的辩证推论就是理性力图运用只对 经验、现象有效的范畴来认识上述三个无条件者即超验对象的推 论,这样的推论相应地有三种:关于灵魂作了含有“四名词”错误 的“谬误推理”,关于世界整体陷入了由两组截然相反的判断彼此 对立冲突的“二律背反”,关于上帝则推出了一些无客观实在性的 “先验理想”。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一些属于先验幻相的假知识 而已。 先验方法论首先阐明,纯粹理性的经验使用虽然有正确使用 的法规(知性的先天原理),但其理论的(思辨的、先验的)使用却 没有法规可言,因而必须对其先验使用的方法(从定义出发的独 断论方法、从正反两方争辩并互相证伪的怀疑论方法、还有假设和 证明的方法等四个方面)加以“圳练”,确立一些“消极的”规则,以 限制纯粹理性扩充到可能经验之外的倾向,从而为建立一种有关 经验或现象的“内在的”自然形而上学准备了方法论的原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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