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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 —现代企业激励理论的人本主义诠释 内容提要 在早期的经济理论中,也包括在早期社会的经济生活中,长期流行并占统治 地位的观念是“资本”主义的,或是“资本”本位的。作为这种观念的逻辑上的 延伸,资本所有者或股东被“天然地”视为企业剩余的索取者。随者生产力、 生产的组织形式的不断变革,随着人们对生产性质,对经济组织的性质的认识上 的深化,这种正统的观念正在日益失去其“合理”的性质。另一方面,在日渐流 行开来的现代经济观念和现代企业理论中,特别是在产权企业理论和交易费用企 业理论中,一种趋于成为主流的观念认为:企业的企业家应该成为企业的剩余索 取者。这一结论的依据是企业家的行为更重要、更难监督。让企业家成为企业的 剩余索取者,就是要以激励的手段或激励性制度安排,来解决企业的“代理问题” (或效率问题)。 但是,如此的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安排真的能够奏效吗?企业中的另一组的行 为主体一企业的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努力果真不重要吗?更进一步地,在现代企 业实践中,企业的经营者煞费心机地要调动他的员工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诸多 探索和尝试的含义是什么?它们是否是多余的无谓之举?企业究竞需要什么样 的激励制度,什么样的剩余索取权安排?如此等等。对于这一系列问题,现代企 业理论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这不能不说是现代企业激励理论的重大缺 憾,也是现代企业激励理论中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的重要表现。 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对企业激励性制度安排的重新思考和深入探讨,初步 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企业激励理论的分析框架,以求弥补现存理论的不足。 人力资本理论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充其量只有三、四十年的时间,而且人力资本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 ——现代企业激励理论的人本主义诠释 内 容 提 要 在早期的经济理论中,也包括在早期社会的经济生活中,长期流行并占统治 地位的观念是“资本”主义的,或是“资本”本位的。作为这种观念的逻辑上的 延伸,资本所有者或股东被“天然地”视为企业剩余的索取者1 。随着生产力、 生产的组织形式的不断变革,随着人们对生产性质,对经济组织的性质的认识上 的深化,这种正统的观念正在日益失去其“合理”的性质。另一方面,在日渐流 行开来的现代经济观念和现代企业理论中,特别是在产权企业理论和交易费用企 业理论中,一种趋于成为主流的观念认为:企业的企业家应该成为企业的剩余索 取者。这一结论的依据是企业家的行为更重要、更难监督。让企业家成为企业的 剩余索取者,就是要以激励的手段或激励性制度安排,来解决企业的“代理问题” (或效率问题)。 但是,如此的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安排真的能够奏效吗?企业中的另一组的行 为主体——企业的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努力果真不重要吗?更进一步地,在现代企 业实践中,企业的经营者煞费心机地要调动他的员工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诸多 探索和尝试的含义是什么?它们是否是多余的无谓之举?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 的激励制度,什么样的剩余索取权安排?如此等等。对于这一系列问题,现代企 业理论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这不能不说是现代企业激励理论的重大缺 憾,也是现代企业激励理论中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的重要表现。 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对企业激励性制度安排的重新思考和深入探讨,初步 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企业激励理论的分析框架,以求弥补现存理论的不足。 人力资本理论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充其量只有三、四十年的时间,而且 1 持这种观念的中外经济学家迄今大有人在,其数量之众使我们无法一一列出他们的名字,但密尔顿·弗 里德曼显然能够作为他们的代表。他的有关观点可参《弗里德曼文萃》第 44 页,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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