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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近代中置的中吼烫奥蚌题 革金#的財破铁序179 我必须立即知道我可以控制的海開收入大慨有多少,仍在北京政府控制下 總税務司的船钞帳(IG of Customs Tonnage Dues Account)。56适三筆帳手在此 的各鹏税務司除了需要告养我上速敦字外,也需要告訴我·存放在外国架 時,看來只是權宜之計,但是這三筆悵戶卻成僞北洋政府財政總長最覬覦的 行我名字的酮税救入。有些閘在十月已經配離北京政府控制,所以在外国 帳戶。 每行的十月极目要分阴计算。某些海嗣沒有外图泉行,税務司需要告养我 在1858號通合中,安格聯還是堅特著他眼中的程序正義和保持權宜之 十月及十一月题到我在上薄或廣州的愿受泉行我名下的版户的版目·以及 卧的特色。他要求「外國銀行每季要清秸這些振戶」,這使得外國銀行不得 在他们手上的版目教字。 長期特有稅款,進行放款獲利。他並要求「各關税務司在支付關稅收入或船 但是封我而言,在我掌握的调税收入是越多越好·用来償付外侦,各沒有 鈔税時,應直接由中資銀行罹入·或是透過中資銀行匯入」·换言之·安格 外国银行的各税務司,如果可能的菇,將所有的關税收入在十一月底之 聯想要雜持原本道台存放在中國银號,再遥入中央政府的做法·安格聯的做 前愿来。海照鉴督的常没津贴可以從厘蛤我的金额中扣除,但是要俾電报 法,只是把匯款人改成稅務司(因爲稅務司的外籍身份護革命黨不敢輕易脅 告知我何時被扣除,以及被扣除的金额。4 持他們),然後解款帳戶從中央政府帳戶,改成安格聯的三項限戶。安格聯 爲何不要求稅務司仍維持解款至中央政府帳戶呢?因爲當時已經有很多省蜀 這封通命代表著,安格聯想要把江漢和江海雨關的處理方式,簡省一 立,這些省認爲中央政府必將挪用這些稅款,做法黨壓革命黨的軍費,所以 個步骤,也就是「從税務司名下,匯到總税務司名下」,因僞當初這樣的做 必須换成安格聯的帳戶,以示海霸中立·他在此通合中群細指示當地沒有外 法,是防止如果稅務司和總稅務司失去聯繫時,稅務司可以自由提取税款, 國銀行的咯翮如何處理稅款: 繼箱維持關務通作。但是這做法其寶會威脅稅務司的人身安全·因篇革命 黨可以脅特稅務司·逼迫其交出稅款,但是如果直接存入總税務司在外國银 沒有外国察行,而地方政府仍在建做的海隔·税務司需將款项匪入我在上 行的帳戶,稅務司就可以置身事外。 海或廣州匯豐泉行的版户。禽厘款時·税務司仍要注明适肇款项局於哪一 隔一天後,他再發出正式1858號通合,告知全體海關關員,具體施行 季。沒有外图级行的海關如下:湖南省海盟(長沙湖和岳州隔)·漠口上 細則,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設立總稅務司的三項帳戶:一、總稅務司 游海周(重慶閤、宜昌周和沙市閤)·都要厘到漢口:漢口下游海鹏(九 的洋溺收入悵(IG of Customs Foreign Customs Revenue Account),二·總稅 江雨·燕潮周·金享雨和绡江關),以及蘇州隔·杭州周、享波關·和温 務司的常關收入帳(IG of Customs Native Customs Revenue Account),三、 州雨,都要题到上海:三都澳關愿到福州:其他所有南方各隔,臣到廣 州。没有進一步指示之前,都照此辩理。 S〈機要通令第I就)(19Il年1l月I9日)Inspector General's Semi-Official Circulars, Volume I (Nos.I to 100)1911 to 1933,Shanghai: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1933本文所引之機要通令却是此引出 55〈是餐理致安格幕)(191l年1l月7日),Shanghai Semi-Official Correspondence,191l-l3, 二营常藏,糯范:679(1)32216 56(總税格可通令),第1858就,1911年11月20日178 近代中國的中外衝突與肆應 革命時期的財政秩序 179 我必須立即知道我可以控制的海關收入大概有多少,仍在北京政府控制下 的各關稅務司除了需要告訴我上述數字外,也需要告訴我,存放在外國銀 行我名字的關稅收入。有些關在十月已經脫離北京政府控制,所以在外國 銀行的十月帳目要分開計算。某些海關沒有外國銀行,稅務司需要告訴我 十月及十一月匯到我在上海或廣州的匯豐銀行我名下的帳戶的帳目,以及 在他們手上的帳目數字。 但是對我而言,在我掌握的關稅收入是越多越好,用來償付外債,各沒有 外國銀行的各關稅務司,如果可能的話,將所有的關稅收入在十一月底之 前匯來。海關監督的常設津貼可以從匯給我的金額中扣除,但是要傳電報 告知我何時被扣除,以及被扣除的金額。54 這封通令代表著,安格聯想要把江漢和江海兩關的處理方式,簡省一 個步驟,也就是「從稅務司名下,匯到總稅務司名下」,因為當初這樣的做 法,是防止如果稅務司和總稅務司失去聯繫時,稅務司可以自由提取稅款, 繼續維持關務運作。55但是這做法其實會威脅稅務司的人身安全,因為革命 黨可以脅持稅務司,逼迫其交出稅款,但是如果直接存入總稅務司在外國銀 行的帳戶,稅務司就可以置身事外。 隔一天後,他再發出正式1858號通令,告知全體海關關員,具體施行 細則,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設立總稅務司的三項帳戶:一、總稅務司 的洋關收入帳(IG of Customs Foreign Customs Revenue Account),二、總稅 務司的常關收入帳(IG of Customs Native Customs Revenue Account),三、 54 〈機要通令第1號〉(1911年11月19日),Inspector General’s Semi-Official Circulars, Volume I (Nos. 1 to 100) 1911 to 1933, Shanghai: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1933。本文所引之機要通令都是從此引出。 55 〈墨賢理致安格聯〉(1911年11月7日),Shanghai Semi-Official Correspondence, 1911-13, 二檔館藏,檔號:679 (1) 32216。 總稅務司的船鈔帳(IG of Customs Tonnage Dues Account)。56這三筆帳戶在此 時,看來只是權宜之計,但是這三筆帳戶卻成為北洋政府財政總長最覬覦的 帳戶。 在1858號通令中,安格聯還是堅持著他眼中的程序正義和保持權宜之 計的特色。他要求「外國銀行每季要清結這些帳戶」,這使得外國銀行不得 長期持有稅款,進行放款獲利。他並要求「各關稅務司在支付關稅收入或船 鈔稅時,應直接由中資銀行匯入,或是透過中資銀行匯入」,換言之,安格 聯想要維持原本道台存放在中國銀號,再匯入中央政府的做法,安格聯的做 法,只是把匯款人改成稅務司(因為稅務司的外籍身份讓革命黨不敢輕易脅 持他們),然後解款帳戶從中央政府帳戶,改成安格聯的三項帳戶。安格聯 為何不要求稅務司仍維持解款至中央政府帳戶呢?因為當時已經有很多省獨 立,這些省認為中央政府必將挪用這些稅款,做法鎮壓革命黨的軍費,所以 必須換成安格聯的帳戶,以示海關中立。他在此通令中詳細指示當地沒有外 國銀行的各關如何處理稅款: 沒有外國銀行,而地方政府仍在運做的海關,稅務司需將款項匯入我在上 海或廣州匯豐銀行的帳戶。當匯款時,稅務司仍要註明這筆款項屬於哪一 季。沒有外國銀行的海關如下:湖南省海關(長沙關和岳州關),漢口上 游海關(重慶關、宜昌關和沙市關),都要匯到漢口;漢口下游海關(九 江關、蕪湖關、金寧關和鎮江關),以及蘇州關、杭州關、寧波關、和溫 州關,都要匯到上海;三都澳關匯到福州;其他所有南方各關,匯到廣 州。沒有進一步指示之前,都照此辦理。 56 〈總稅務司通令〉,第1858號,19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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