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天数 终止天数 25 福建相 25 12 侧柏 9 湿地松 20-30 11 103 思茅松、黑松、云南松 25 10 21 昼夜光照8小时 马尾松、杉木 25 10 金钱 25 16 2 柳杉 25 14 水 25 木麻黄 重量法芽法,每昼夜光照8小时 20-30 30 除去蜡层,每昼夜光8小时 杜 23 7 在胚根一端将外皮轻划一刀,室温水浸24小时 香椿 25 8 12 室温水浸种24小时 25 100℃水浸种2分种 30 8 11 重量发芽法,每夜光8小同 柠檬按 25 重量发芽法 隆缘包 23 9 重量发芽法 兰核 20-30 重量发芽法:每昼夜光照8小时 始温80℃水浸24小时剩余硬粒再用始温80℃浸24 刺快 20-30 10 小时每昼夜光照8小时 杨属 2030 6 收 木荷 25 7 30 正常发芽粒:生出正常胚根,且其长度大于该种粒 一半的称为正常发芽粒,对、柳、 于该种的长度。竹类种子止常 手粒的幼根 y的 h 胚根发自珠孔以外的部位:种壳曝裂或脱落:胚根拳曲: 芽无根或根短而生长迟滞。有时需将难于判断的发芽粒特别提出另外培养,以便确定是否为 异状发芽。 腐烂粒:内含物腐败成胶状的无生命种子称腐烂粒,应及时提出并在表格中记述,但 不能把感染霉菌的种子混同为腐烂粒。 未发芽粒:每次别除发芽粒,异状发芽粒和腐烂粒之后将余下的未发芽粒重新排放整 齐,并点数 以便及的核 左错 成以下 验终止日期后,分组用切开法对尚未发芽的种粒进行补充鉴定,分别 6 d.涩粒(多见天杉木、柳杉)。 5.5计算发芽结果 发芽测定结束,并对尚未发芽的种子用切开法作了鉴定以后,进行以下各项计算记入 附表。 (℃) 终止天数 终止天数 柏木 25 2 35 昼夜光照 8 小时 福建柏 25 12 28 侧柏 25 9 20 湿地松 20~30 11 28 思茅松、黑松、云南松 25 10 21 马尾松、杉木 25 10 20 金钱松 25 16 25 柳杉 25 14 25 水杉 25 9 16 木麻黄 30 8 15 重量法芽法,每昼夜光照 8 小时 乌柏 20~30 10 30 除去蜡层,每昼夜光照 8 小时 杜仲 23 7 12 在胚根一端将外皮轻划一刀,室温水浸 24 小时 香椿 25 8 12 室温水浸种 24 小时 阳思树 25 7 21 100℃水浸种 2 分种 桑树 30 8 15 重量发芽法,每昼夜光照 8 小时 柠檬桉 25 5 11 重量发芽法 隆缘桉 25 5 9 重量发芽法 兰桉 20~30 5 14 重量发芽法:每昼夜光照 8 小时 刺槐 20~30 5 10 始温 80℃水浸 24 小时剩余硬粒再用始温 80℃浸 24 小时每昼夜光照 8 小时 杨属 20~30 3 6 重量发芽法 木荷 25 7 30 正常发芽粒:生出正常胚根,且其长度大于该种粒一半的称为正常发芽粒,对、柳、 桉等细粒种子,胚根的长度应不少于该种粒的长度。竹类种子正常发芽粒的幼根应至少同该 种粒等长且幼芽的长度超过该种粒长度的二分之一。苦楝、柚木等复粒种子,其中只要有一 粒种子正常发芽即可作为正常发芽数。符合定义的正常发芽粒用小镊子取出。 异状发芽粒:指胚根短而生长迟滞;胚根呈负向地性;胚根萌发异常纤弱;胚根腐坏; 胚根发自珠孔以外的部位;种壳曝裂或脱落;胚根拳曲;子叶先出;竹类种子有根无芽、有 芽无根或根短而生长迟滞。有时需将难于判断的发芽粒特别提出另外培养,以便确定是否为 异状发芽。 腐烂粒:内含物腐败成胶状的无生命种子称腐烂粒,应及时提出并在表格中记述,但 不能把感染霉菌的种子混同为腐烂粒。 未发芽粒:每次剔除发芽粒,异状发芽粒和腐烂粒之后将余下的未发芽粒重新排放整 齐,并点数,以便及时核查,避免差错。 5.4.4 到达发芽试验终止日期后,分组用切开法对尚未发芽的种粒进行补充鉴定,分别 归成以下几类记入附表。 a.新鲜健康粒; b.腐烂粒; c.空粒; d.涩粒(多见天杉木、柳杉)。 5.5 计算发芽结果 发芽测定结束,并对尚未发芽的种子用切开法作了鉴定以后,进行以下各项计算记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