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条例亮点和创新 3更加注重完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 明确了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的性质和地位,进一步规定了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业务范围。 对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做了更明确的区分。 对部门集中采购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也作了明确要求,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执行体 系。 4.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度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回应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要求,对电子化采购(第十条)、非招 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操作程序(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评审报告的提交、确认及结 果公告发布时限(第四十三条)、询问的答复时限(第五十二条)、质疑的时间起算点(第五 十三条)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5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进一步完善了质疑、投诉程序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体系 ·综合考虑了政府釆购规范操作和供应商依法维权两方面需要,细化了供应商进行质疑、投诉的 具体内容、时限和形式要求。 针对实践中因处罚依据不足而导致的“违法难究”等问题,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追 究责任体系,细化、补充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行为,尤其是补充设定了 非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明确了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的性质和地位,进一步规定了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业务范围。 • 对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做了更明确的区分。 • 对部门集中采购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也作了明确要求,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执行体 系。 3.更加注重完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 •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度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 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回应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要求,对电子化采购(第十条)、非招 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操作程序(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评审报告的提交、确认及结 果公告发布时限(第四十三条)、询问的答复时限(第五十二条)、质疑的时间起算点(第五 十三条)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4.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 进一步完善了质疑、投诉程序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体系。 • 综合考虑了政府采购规范操作和供应商依法维权两方面需要,细化了供应商进行质疑、投诉的 具体内容、时限和形式要求。 • 针对实践中因处罚依据不足而导致的“违法难究”等问题,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追 究责任体系,细化、补充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行为,尤其是补充设定了 非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5.更加注重提高政府采购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三部分:条例亮点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