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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评价依据及成绩比例(%)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作业 课堂表现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目标一 1-3 2 5 10 目标二 2-3 10 3 0 25 目标三 4-1 J 3 5 20 目标四 7-2 0 2 0 5 总计 20 10 10 60 100 备注:1)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旷课3次(或6课时)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2)各项考核标准见附件所示。 大纲编写时间:2022年9月1日 系(部)审查意见: 我系(专业)课程委员会已对本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审查,同意执行。 的2 系(部)主任签名: 日期: 2022年9月1日 66 课程考核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评价依据及成绩比例(%) 作业 课堂表现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目标一 1-3 5 2 5 10 目标二 2-3 10 3 0 25 目标三 4-1 5 3 5 20 目标四 7-2 0 2 0 5 总计 20 10 10 60 100 备注:1)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旷课 3 次(或 6 课时)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2)各项考核标准见附件所示。 大纲编写时间:2022 年 9 月 1 日 系(部)审查意见: 我系(专业)课程委员会已对本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审查,同意执行。 系(部)主任签名: 日期: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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