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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为什么要受教育的最好解释。人受教育既是社会发展延续的需要,也是个体生存发展和 社会化的需要。 (二)学生受教育的可能性 学生不仅是一个未完成的人,学生还是一个可教育的日呢。跨美缪斯曾经说:“有人说, 人是一个可教的动物,这是一个不坏的定义,实际上,只有受过恰当的教育之后,才能成为 一个人。”人的可教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人有巨大的发展前能和可塑性,这是心理学 已经证明了的。《学会生存》中说:“人类生下来就是早熟的。他带着一堆潜能来到这个世界 上。这些潜能可能半途流产,也可能在一些有利的或不利的生存条件下成熟起来,所以从本 质上讲,他是能够受教育的。”这里也是说明人的可教育性。其次,青少年的可教性还表现 在他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而是具有接受教育的能动性。他能与教育者配合,共同完成 教育热闹物。人是可教育的,即便是所谓的产生也是一样。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信心,你想不 想放弃,你找没找到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学生就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在教师指导下接受规范化的教育, 以完善自我和基本实现社会化为主要目的的人。学生具有受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学生 的科学认识有利于我们掌握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教育实践中更好的提高教育质量。 八、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与教师相比应占什么地位,这在教育史上一直是一个重大争论问题。 历史上的“教师中心论”是把学生看成一张白纸,可以随意涂抹:看成一个容器,可以任意 填灌。学生对教师来说,只是保持一种被动状态,只能居于从属地位。“学生中心论”则相 反,它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中心,教师只是学生发展的“仆人”。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就 是一个“儿童中心论”者,他曾经说:“现在我们的教育将引起的改变是重心的转移。这是 一种变革,这是一种革命,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到太阳一样的那种革命。 这里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 绕他们组织起来。”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我们不能简单化,从总体上说,学生既是 客体,又是主体,是主体与客体的辨证统一。 学生是教育的客体,这是相对于教师而言的,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施加教育影响的承受 者,是教育的对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是教育的客体。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是学习任务的主要承担者。相对于学习内容而 言,学习是学习的主人。与学生主体相对应的是学习的客体,它不仅包括教师施加的一切教 育影响,也包括教师本身,教师也是学生学习的对象。如教师的行为举止,教师的个性风格 等无不在学生的学习和模仿范围之内。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使教师在教 的过程中想到学生的学,自觉地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承认学生的客体地位是 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发前提,明确学生的主题地位是提高教育活动效果的关键与根本。 学生是主体与客体的辨证统一。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具有主体与客体的双重属性。相对 于教师的教而言,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而从学生学的过程来看,学生又是主体。但就 教育过程总体来说,在教与学这两个主体的关系上,教师是主要的。因为学生的学,无论是 学的程度与水平,还是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与引导。 认清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明确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体,对认 识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活动的整体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例:那个女孩真漂亮(杨兆山P351) 九、学生的差异与教育 (一)智力、非智力因素差异与教育 1、智力因素差异与教育:智力主要包括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1) 同一年龄阶段不同儿童在智力的同一方面的发展,其速度与水平是各不相同的。(2)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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