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条例亮点和创新 8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 ·不仅要加强采购程序监督,还需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 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 ·对采购需求(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等)、采购标准(第五十九条)、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验收(第四十五条)、批量集中采购(第二十四条)作了较为明确 的规定。 9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回应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暗箱操作”的质疑,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监督,以 监督促规范。 一是采购信息公开,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第八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公开(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三十八条)。二是采购文件须公开。 (第四十三条)。三是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须公开(第四十三条)。四是采购 合同须公开(第五十条)。五是投诉处理结果须公开(第五十八条)。• 不仅要加强采购程序监督,还需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 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 • 对采购需求(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等)、采购标准(第五十九条)、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验收(第四十五条)、批量集中采购(第二十四条)作了较为明确 的规定。 8.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 • 回应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暗箱操作”的质疑,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监督,以 监督促规范。 • 一是采购信息公开,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第八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公开(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三十八条)。二是采购文件须公开。 (第四十三条)。三是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须公开(第四十三条)。四是采购 合同须公开(第五十条)。五是投诉处理结果须公开(第五十八条)。 9.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第三部分:条例亮点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