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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财富的价值总量日渐增加的经济现实相悖 本文试图在坚持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基础上,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 产率运动规律”这一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内容作一新的创造性地发展,并构成笔者确立的“新 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的重要内涵之一。 “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反向运动规律”的争议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代遇到了极大挑战的关键点之一,是马克思关于商品的价值量 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劳动时间)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这一理论 无法完整地解释在科技的不断进步,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商品生产中的社会劳动 量和社会价值总量在不断增加的这一现象,即社会价值总量与劳动生产率一般会产生正向变 动的事实。如美国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量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但是,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却一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我国直接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量 远远大于美国,但是,国民生产总值却仅是美国的1/9。1 为此,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运动规律的作了许多的探讨, 大致有两类观点 第一类观点是坚持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 持这类观点的经济学者在解释当代经济实践问题时的理由又都不同。 一些学者认为,目前,国内外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是以不变价格 计算的。它实际是使用价值量的指标,或者说反映使用价值量的价格量的指标,而非价值量 指标。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单位商品价值成反比,但与同一劳动时间创造的使用价值成正比, 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与价格的增加也成正比。2 这种解释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并不一致,因为无论如何含有新价值的商品价格都是以它 的价值为基础,是它的价值的表现形式,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剔除了币值变动 因素和非价值表现的价格之后,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来观察,其基础仍是价值。这些学者的解 释,虽然坚持了马克思的一个理论原则,却丢掉了马克思的另一个理论原则 一些学者认为,价值并不是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而是商品交换的基础,是在两种商品 相交换时,用来证明两者在量上是相等的,而不是用来衡量社会财富多与寡,因此计量国民 生产总值的标准不是价值 这种解释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分离了开来,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两者不可 分离,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两种商品 在交换时,即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时,唯一能够计量两者在量上的差异的 东西就是价值,因为它的实体是一种同质异量的抽象劳动。可见,将使用价值或社会财富与 价值割裂开来,把价值视为与使用价值无关的东西也违背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前提 第二类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不 成立,而实际上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是成正比例变动的。他们认为,“为其生产的一定 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或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3并举例:假定甲生产者仍 用原来的生产方法,每年生产2单位粮食,乙使用机器可以生产4单位粮食,按照市场交换 规律,乙生产者的收入比甲生产者高一倍,这种收入差别不是劳动差别带来的,而是物质条 件变化(生产资料)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结果。据此认为,“当我们在马克思的社会必 转引自卫兴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问题》,《经济学动态》2000年第12期 参见自卫兴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问题》,《经济学动态》2000年第12期 3谷书堂:《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 22 和社会财富的价值总量日渐增加的经济现实相悖。 本文试图在坚持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基础上,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 产率运动规律”这一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内容作一新的创造性地发展,并构成笔者确立的“新 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的重要内涵之一。 一、 “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反向运动规律”的争议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代遇到了极大挑战的关键点之一,是马克思关于商品的价值量 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劳动时间)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这一理论, 无法完整地解释在科技的不断进步,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商品生产中的社会劳动 量和社会价值总量在不断增加的这一现象,即社会价值总量与劳动生产率一般会产生正向变 动的事实。如美国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量自上个世纪 30 年代以来一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但是,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却一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我国直接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量 远远大于美国,但是,国民生产总值却仅是美国的 1/9。1 为此,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运动规律的作了许多的探讨, 大致有两类观点: 第一类观点是坚持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 持这类观点的经济学者在解释当代经济实践问题时的理由又都不同。 一些学者认为,目前,国内外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是以不变价格 计算的。它实际是使用价值量的指标,或者说反映使用价值量的价格量的指标,而非价值量 指标。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单位商品价值成反比,但与同一劳动时间创造的使用价值成正比, 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与价格的增加也成正比。2 这种解释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并不一致,因为无论如何含有新价值的商品价格都是以它 的价值为基础,是它的价值的表现形式,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剔除了币值变动 因素和非价值表现的价格之后,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来观察,其基础仍是价值。这些学者的解 释,虽然坚持了马克思的一个理论原则,却丢掉了马克思的另一个理论原则。 一些学者认为,价值并不是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而是商品交换的基础,是在两种商品 相交换时,用来证明两者在量上是相等的,而不是用来衡量社会财富多与寡,因此计量国民 生产总值的标准不是价值。 这种解释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分离了开来,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两者不可 分离,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两种商品 在交换时,即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时,唯一能够计量两者在量上的差异的 东西就是价值,因为它的实体是一种同质异量的抽象劳动。可见,将使用价值或社会财富与 价值割裂开来,把价值视为与使用价值无关的东西也违背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前提。 第二类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不 成立,而实际上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是成正比例变动的。他们认为,“为其生产的一定 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或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3并举例:假定甲生产者仍 用原来的生产方法,每年生产 2 单位粮食,乙使用机器可以生产 4 单位粮食,按照市场交换 规律,乙生产者的收入比甲生产者高一倍,这种收入差别不是劳动差别带来的,而是物质条 件变化(生产资料)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结果。据此认为,“当我们在马克思的社会必 1 转引自卫兴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问题》,《经济学动态》2000 年第 12 期 2参见自卫兴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问题》,《经济学动态》2000 年第 12 期 3 谷书堂:《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中国社会科学 1993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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