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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保障措施的行业正在进行调整时,也可延长保障措施实施的期限,但最长不 能超过8年。在紧急情况下,进口国可根据对严重损害的初步认定采取临时性的 保障措施。临时性保障措施的时限不得超过200天。 保障措施是在出口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实施的,因而极易为出口方所反对并对 进口国施加报复性行为。因而在采取该措施时,应尽量取得出口方的合作,采取 为对方所接受的方式。如果由于保障措施的实行而给出口国造成了损害,保障措 施的实施进口国和受到影响的出口国应对补偿问题进行磋商,如果磋商不成,受 影响的出口国可以撤回相应的让步或根据总协定承担的义务。但在保障措施实行 的前3年不允许采取这样的行动。 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在有关产品的进口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3%,而且 进口份额不到3%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国集体在有关产品总进口中所占份额不到 9%,则保障措施不适用来自该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产品。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有 权超过通常的最大时限把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再延2年。实施过保障措施的发 展中国家还可以对一项产品再次实行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的行业正在进行调整时,也可延长保障措施实施的期限,但最长不 能超过 8 年。在紧急情况下,进口国可根据对严重损害的初步认定采取临时性的 保障措施。临时性保障措施的时限不得超过 200 天。 保障措施是在出口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实施的,因而极易为出口方所反对并对 进口国施加报复性行为。因而在采取该措施时,应尽量取得出口方的合作,采取 为对方所接受的方式。如果由于保障措施的实行而给出口国造成了损害,保障措 施的实施进口国和受到影响的出口国应对补偿问题进行磋商,如果磋商不成,受 影响的出口国可以撤回相应的让步或根据总协定承担的义务。但在保障措施实行 的前 3 年不允许采取这样的行动。 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国在有关产品的进口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 3%,而且 进口份额不到 3%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国集体在有关产品总进口中所占份额不到 9%,则保障措施不适用来自该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产品。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有 权超过通常的最大时限把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再延 2 年。实施过保障措施的发 展中国家还可以对一项产品再次实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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