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个人所得来源的确定 教学方法提示栏 判断所得来源地,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 依据。对于居民纳税义务人,因为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因此,有关判断 其所得来源地的问题,相对来说不是非常重要。但是,对于非居民纳税义 务人,由于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因此,判断其所得来源地, 就显得十分重要。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应反映经济 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 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 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注 ①住所:即指习惯性居住地,“习惯性居住”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 探亲等原因消除以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 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②“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 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 不超过90日的离境。 ③我国在判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时,同时采用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 辖权。 ④我国税法同时采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来判定中国居民身3、个人所得来源的确定 判断所得来源地,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 依据。对于居民纳税义务人,因为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因此,有关判断 其所得来源地的问题,相对来说不是非常重要。但是,对于非居民纳税义 务人,由于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因此,判断其所得来源地, 就显得十分重要。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应反映经济 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 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 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注: ○1 住所:即指习惯性居住地,“习惯性居住”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 探亲等原因消除以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 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2 “满 1 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365 日。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 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累计 不超过 90 日的离境。 ○3 我国在判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时,同时采用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 辖权。 ○4 我国税法同时采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来判定中国居民身 份。 教学方法提示栏: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