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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的关系讨论 主持人之党银辉:大家好,最近发生的药家鑫案可以说是掀起了讨论的浪潮,今天我 们请来了社会各界人士来共同探讨社会舆论和司法审判的关系,欢迎各位。(鼓掌)在讨论 之前,请看大屏 主持人:看完了事件始末,大家一定有很多看法,探讨之前,先有请社会学家房昊给我 们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一下,社会舆论对司法审判发生影响的原因吧。 社会学家之房昊:众所周知,刑事立法中赋予法官一定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而该自 由裁量权则会受到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可以说,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是导致定罪量刑 不公的根本原因 从社会学角度考察,案件社会结构因素主要包括: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结构、支持者 与反对者的社会结构及法官的社会结构等。 (一)被害方、被告方 被害方与被告方是影响法官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最基本的案件社会结构因素。这种影 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存在着若干纬度,如财 富、教育状况、受尊重程度、社会参与程度,以及政治地位等。例如,一个社会地位相对较 低的人侵犯了比他社会地位高的人后所受的惩罚,将有很大可能比社会地位相同的人之间的 侵犯所导致的刑罚结果更为严厉。 二是被害方、被告方之间的关系距离。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美国,那些被认定杀 了陌生人的罪犯比被认定杀死了亲属、朋友、或熟人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要大 (二)支持者、反对者 一是律师。与被害方、被告方一样,一个律师的社会地位有高低之分。一般来说,律师 的社会地位越高,其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越多。虽然律师不能消除与社会地位优越者对抗的全 部不利因素,但通过提升地位较低一方的社会地位,却可以使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处理趋于均 质化和公正化。 二是公开其立场偏向的旁观者,这主要包括民愤者或民怜者、法学专家、官员及媒体等 对具体个案而言,如果民愤者或民怜者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时, 法院往往不得不屈从于民愤者或民怜者的声势,迎合他们的要求而做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判决 结果。一般来说,法学专家在该领域越有名气、越受刑事法官尊敬,其意见就越有可能被法 院采纳。官员,特别是在司法不完全独立的国家,其对某刑事案件发表的看法可以直接影响 定罪量刑结果。媒体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对某一具体刑事案件的倾向性报道 方面。媒体除了对判决尚未生效的具体个案发表倾向性的评论外,更多的则是把民愤者、民 怜者、法学专家及官员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意见进行大肆报道。一般来说,新闻媒体级别越高、 影响范围越广,其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也就越大 三是证人。证人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证人的言语表达方式,而言语表达方 式往往与社会地位有关,因此,如果安排一种社会地位高的人的方式作证,则可以提高他们 在法庭上的可信度。 (三)法官 法官的个体差异影响其处理案件的权威性。一般而言,法官的权威性越髙,就越能够依 照刑法规定定罪量刑。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与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距离、法官的级别是影响 法官权威性的三个因素。除了受上述三个自身因素制约而影响其判决的权威性之外,还有 个重要的外在因素—一社会信息也会影响到法官。也即法官对前面论及的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的关系讨论 主持人之党银辉:大家好,最近发生的药家鑫案可以说是掀起了讨论的浪潮,今天我 们请来了社会各界人士来共同探讨社会舆论和司法审判的关系,欢迎各位。(鼓掌)在讨论 之前,请看大屏。 主持人:看完了事件始末,大家一定有很多看法,探讨之前,先有请社会学家房昊给我 们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一下,社会舆论对司法审判发生影响的原因吧。 社会学家之房昊:众所周知,刑事立法中赋予法官一定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而该自 由裁量权则会受到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可以说,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是导致定罪量刑 不公的根本原因。 从社会学角度考察,案件社会结构因素主要包括: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结构、支持者 与反对者的社会结构及法官的社会结构等。 (一) 被害方、被告方 被害方与被告方是影响法官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最基本的案件社会结构因素。这种影 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被害方与被告方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存在着若干纬度,如财 富、教育状况、受尊重程度、社会参与程度,以及政治地位等。例如,一个社会地位相对较 低的人侵犯了比他社会地位高的人后所受的惩罚,将有很大可能比社会地位相同的人之间的 侵犯所导致的刑罚结果更为严厉。 二是被害方、被告方之间的关系距离。例如,在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的美国,那些被认定杀 了陌生人的罪犯比被认定杀死了亲属、朋友、或熟人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要大。 (二) 支持者、反对者 一是律师。与被害方、被告方一样,一个律师的社会地位有高低之分。一般来说,律师 的社会地位越高,其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越多。虽然律师不能消除与社会地位优越者对抗的全 部不利因素,但通过提升地位较低一方的社会地位,却可以使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处理趋于均 质化和公正化。 二是公开其立场偏向的旁观者,这主要包括民愤者或民怜者、法学专家、官员及媒体等。 对具体个案而言,如果民愤者或民怜者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时, 法院往往不得不屈从于民愤者或民怜者的声势,迎合他们的要求而做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判决 结果。一般来说,法学专家在该领域越有名气、越受刑事法官尊敬,其意见就越有可能被法 院采纳。官员,特别是在司法不完全独立的国家,其对某刑事案件发表的看法可以直接影响 定罪量刑结果。媒体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它对某一具体刑事案件的倾向性报道 方面。媒体除了对判决尚未生效的具体个案发表倾向性的评论外,更多的则是把民愤者、民 怜者、法学专家及官员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意见进行大肆报道。一般来说,新闻媒体级别越高、 影响范围越广,其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也就越大。 三是证人。证人对定罪量刑结果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证人的言语表达方式,而言语表达方 式往往与社会地位有关,因此,如果安排一种社会地位高的人的方式作证,则可以提高他们 在法庭上的可信度。 (三) 法官 法官的个体差异影响其处理案件的权威性。一般而言,法官的权威性越高,就越能够依 照刑法规定定罪量刑。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与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距离、法官的级别是影响 法官权威性的三个因素。除了受上述三个自身因素制约而影响其判决的权威性之外,还有一 个重要的外在因素——社会信息也会影响到法官。也即法官对前面论及的被害方与被告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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