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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 《税务研究》2004年第11期总第234期 消除股息经济性 双重征税的现实制度设计 口刘丽坚江一钦 内容提要 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严重阻碍了私人投资的增长,所得税一体化势在必行。在我国 当前条件下,现实的选择是实行个人资本使用成本扣除制,即采取在企业所得税前将个人资 本的使用成本按资本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扣除的方式,在低执行成本的条件下达到适度消 除双重征税的目的,同时又避免了税收政策对公司筹资方式选择等行为的扭曲。 关键词: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所得税一体化个人资本成本扣除制 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是指,对投资者取 除双重征税问题。归纳起来,所得税一体化模式主要 得的一笔股息所得既课征公司所得税,又课征个人所 有以下四种在公司环节,可以采取股息扣除制和分 得税。显然,这不但减少了投资收益,阻碍了私人投 税率制:在个人环节,则有免税制和归集抵免制。 资的增加,影响了经济自主增长,而且还会扭曲公司 (一)股息扣除制 筹资行为,使公司倾向债务融资,加大信贷风险。对 即把分配利润和支付利息作同样的税务处理,允 此,学术界和私人部门都认为,应当采取措施实现所 许公司将其从应税所得中予以部分或全部扣除。这种 得税一体化,以解快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2004 方法操作简单,而且在扣除股息比例为100%的情况 年初,《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 下能够充分的消除重复征税,还可消除股息和利息税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992]68号)明确提出要“提高 收待遇上的差别,使税收在企业的融资决策中保持中 直接融资比例”、“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 性。但是,这种对支付股息的免税方法在国际上并未 政策”等重要意见,为尽快解决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 得到多数赞同,目前只有所罗门群岛实行。①其缺点 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主要是1.从国际税收的角度分析,对于外国居民公 司的部分所得予以免税,实际上等于放弃本国财政收 一、各国所得税一体化模式分析 入。②2.可能会促使公司倾向于降低保留利润,对公 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所有采 司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3.这种方式要求在计 用所得税制的国家都面临着是否消除、如何消除这一 算企业所得税前就必须先确定股息分配的具体数据, 矛盾的难题。除了一些实行“古典制”所得税制的国 这不符合企业的一般做法,将导致操作困难。③ 家如美国、瑞士外,大多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采取 (二)分税率制 措施实现所得税一体化目标,以完全消除或者部分消 即对己分配利润课以较低的公司所得税率,对未 ①夏琛舸《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页。 ②西尔文·R·F·普拉斯切特认为,“主要原因是,如果这样做,外国股东将自动从公司所在国放弃对公司分配利润征税的措施中受益”。 西尔文·R·F·普拉斯切特,国家税务局税科所译《对所得的分类、综合及二元课税模式》,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97页。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理念转变、政策分析和相关安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126页。 242 4 《税务研究》 2004 年第 11 期 总第 234期 除双重征税问题。归纳起来,所得税一体化模式主要 有以下四种:在公司环节,可以采取股息扣除制和分 税率制;在个人环节,则有免税制和归集抵免制。 (一)股息扣除制 即把分配利润和支付利息作同样的税务处理,允 许公司将其从应税所得中予以部分或全部扣除。这种 方法操作简单,而且在扣除股息比例为100%的情况 下能够充分的消除重复征税,还可消除股息和利息税 收待遇上的差别,使税收在企业的融资决策中保持中 性。但是,这种对支付股息的免税方法在国际上并未 得到多数赞同,目前只有所罗门群岛实行。①其缺点 主要是:1.从国际税收的角度分析,对于外国居民公 司的部分所得予以免税,实际上等于放弃本国财政收 入。② 2.可能会促使公司倾向于降低保留利润,对公 司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3.这种方式要求在计 算企业所得税前就必须先确定股息分配的具体数据, 这不符合企业的一般做法,将导致操作困难。③ (二)分税率制 即对已分配利润课以较低的公司所得税率,对未 消除股息经济性 双重征税的现实制度设计 □ 刘丽坚 江一钦 内容提要: 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严重阻碍了私人投资的增长,所得税一体化势在必行。在我国 当前条件下,现实的选择是实行个人资本使用成本扣除制,即采取在企业所得税前将个人资 本的使用成本按资本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扣除的方式,在低执行成本的条件下达到适度消 除双重征税的目的,同时又避免了税收政策对公司筹资方式选择等行为的扭曲。 关键词: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 所得税一体化 个人资本 成本扣除制 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是指,对投资者取 得的一笔股息所得既课征公司所得税,又课征个人所 得税。显然,这不但减少了投资收益,阻碍了私人投 资的增加,影响了经济自主增长,而且还会扭曲公司 筹资行为,使公司倾向债务融资,加大信贷风险。对 此,学术界和私人部门都认为,应当采取措施实现所 得税一体化,以解决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2004 年初,《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992]68号)明确提出要“提高 直接融资比例”、“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 政策”等重要意见,为尽快解决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 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各国所得税一体化模式分析 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所有采 用所得税制的国家都面临着是否消除、如何消除这一 矛盾的难题。除了一些实行“古典制”所得税制的国 家如美国、瑞士外,大多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采取 措施实现所得税一体化目标,以完全消除或者部分消 ① 夏琛舸《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页。 ② 西尔文·R·F·普拉斯切特认为,“主要原因是,如果这样做,外国股东将自动从公司所在国放弃对公司分配利润征税的措施中受益”。 西尔文·R·F·普拉斯切特,国家税务局税科所译《对所得的分类、综合及二元课税模式》,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97页。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 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理念转变、政策分析和相关安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126页。 税制改革 《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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