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的贷款证券化,则可提前兑现部分利润,而且可以通过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提高资 产的收益率 第四,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有利于激活住房消费市场,推动经济增长。目前,我国实 行扩大内需的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 一便是发展居民住房抵押贷款 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但住房抵押贷款发展速度依然相当缓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供 给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在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时都存在着短期资金来源与长期贷款的矛盾,易 陷入资金周转不畅的局面。因此,银行在提供贷款时,条件都相当苛刻,如严格限定借款人 资格、尽量缩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际贷款额度小等。如果能将住房抵押 证券化,则可消除这种矛盾,使银行能提供更宽松的贷示条件,从而激活住房消费市场。 、目标信贷资产的选择 资产证券化交易是由金融资产现金流或金融价值支撑的证券投资活动,投资者的投资收 入主要来源于贷款、租赁和留易应收帐等金融资产在当前和今后产生的现金流,而不依巍原 始权益人自身的信用。因此, 种可证券化的理想资产应具备如下特征: 按约定产生,而这种约定又必须是契约性质的。(2)现金流必须是有规律的和可预见的 (3)对现金流的损失风险要有充足的统计数据。(4)证券化资产必须是同质的,这样才可 以将其汇集起来。(5)汇集的资产组合应达到经济发行量。(6)证券化资产具右良好的可 出售品质和很低的信用风险。以此为标准,可以从现有的信贷资产中选出话合证券化的原始 资产 显然,对照上述标准,适合证券化的信贷资 产首先应该是银行的优质资产,而非不良资 产。但是,目前国内出现了一种以证券化方式来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呼声,其理由如下:解 决银行不良资产显然需要巨额的资金,单凭商业银行自身的实力难以解决,财政部门在财力 有限的情况下,也无法在短期内大规模注资。因此,如能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将不良资产推向 市场,吸引补会溶金来分数资产风险,无疑是有若光明前层的。上沭更路与其他解决银行不 良资产的方案相比 无疑是有新意的,包含着金融创新的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可能会有 相当的难度。首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只是新生的事物,广大投资者对此还相当陌生,以不 良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可。一旦发行失败,将影响到今后资产证券化在我 国的发展。其次,不良资产在证券化过程中必须折价出售,易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 争论,且能否得到决簧层政簧的支持尚难预料。第三,不良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难以预测 文使得佛款证券化的定价失去了基础。老虑到不自佛教证券化在技术上的准府和复杂性,升 们认为资产证券化应从优质资产开 始手,待取得相当经验后再进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试 点。 根据现金流的货还情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优质格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每月或每委 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该类贷款包括所有短期贷款和中长期的固定资产贷款,另一类是 在整个偿还期内每月平均支付固定数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属这 一类。币过对以上贷款的 性分析可知,短期贷款由于期限短 契约非标准化的特点,其试行贷款 售从而获得即时的资金融通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若证券化则不免成本过高。而固定资产贷 款单笔数额巨大,信用风险未能借助于大数定律而得以分散:同时,其偿还的现金流存在着 不均匀的特点而使设计的证券化交易结构不易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因此,依托固定资产贷款 作证券化也有相当的难度。住房抵押贷款测由于其稳定的现金流、低违约率、贷款契约的标 准化、数额小易组合等特点而成为最适合证券化的资产 而且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也是 较低的。在实际贷款过程中,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以房价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但必须以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煮抵押,这实际上是内部信用增级方式中的超额抵押 (overcollateralisation)。《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还规定,以房产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 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综上所述,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薄的贷款证券化,则可提前兑现部分利润,而且可以通过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提高资 产的收益率。 第四,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有利于激活住房消费市场,推动经济增长。目前,我国实 行扩大内需的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便是发展居民住房抵押贷款, 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但住房抵押贷款发展速度依然相当缓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供 给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在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时都存在着短期资金来源与长期贷款的矛盾,易 陷入资金周转不畅的局面。因此,银行在提供贷款时,条件都相当苛刻,如严格限定借款人 资格、尽量缩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实际贷款额度小等。如果能将住房抵押贷款 证券化,则可消除这种矛盾,使银行能提供更宽松的贷示条件,从而激活住房消费市场。 三、目标信贷资产的选择 资产证券化交易是由金融资产现金流或金融价值支撑的证券投资活动,投资者的投资收 入主要来源于贷款、租赁和贸易应收帐等金融资产在当前和今后产生的现金流,而不依赖原 始权益人自身的信用。因此,一种可证券化的理想资产应具备如下特征:(1 )现金流必须 按约定产生,而这种约定又必须是契约性质的。(2 )现金流必须是有规律的和可预见的。 (3)对现金流的损失风险要有充足的统计数据。(4)证券化资产必须是同质的,这样才可 以将其汇集起来。(5 )汇集的资产组合应达到经济发行量。(6 )证券化资产具有良好的可 出售品质和很低的信用风险。以此为标准,可以从现有的信贷资产中选出适合证券化的原始 资产。 显然,对照上述标准,适合证券化的信贷资产首先应该是银行的优质资产,而非不良资 产。但是,目前国内出现了一种以证券化方式来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呼声,其理由如下:解 决银行不良资产显然需要巨额的资金,单凭商业银行自身的实力难以解决,财政部门在财力 有限的情况下,也无法在短期内大规模注资。因此,如能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将不良资产推向 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来分散资产风险,无疑是有着光明前景的。上述思路与其他解决银行不 良资产的方案相比,无疑是有新意的,包含着金融创新的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可能会有 相当的难度。首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只是新生的事物,广大投资者对此还相当陌生,以不 良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可。一旦发行失败,将影响到今后资产证券化在我 国的发展。其次,不良资产在证券化过程中必须折价出售,易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 争论,且能否得到决策层政策的支持尚难预料。第三,不良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难以预测, 这使得贷款证券化的定价失去了基础。考虑到不良贷款证券化在技术上的难度和复杂性,我 们认为资产证券化应从优质资产开始着手,待取得相当经验后再进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试 点。 根据现金流的偿还情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每月或每季 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该类贷款包括所有短期贷款和中长期的固定资产贷款,另一类是 在整个偿还期内每月平均支付固定数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属这一类。通过对以上贷款的特 性分析可知,短期贷款由于期限短(一般一年以下)、契约非标准化的特点,其试行贷款出 售从而获得即时的资金融通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若证券化则不免成本过高。而固定资产贷 款单笔数额巨大,信用风险未能借助于大数定律而得以分散;同时,其偿还的现金流存在着 不均匀的特点而使设计的证券化交易结构不易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因此,依托固定资产贷款 作证券化也有相当的难度。住房抵押贷款则由于其稳定的现金流、低违约率、贷款契约的标 准化、数额小易组合等特点而成为最适合证券化的资产。而且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也是 较低的。在实际贷款过程中,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以房价的 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但必须以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这实际上是内部信用增级方式中的超额抵押 (overcollateralisation)。《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还规定, 以房产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 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综上所述,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