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和审批 土地利用总规体系按行政区域划分为: 全国、省(区)、地(市)、县(市)和乡(镇)五个层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总规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 务呀指定的城市的土地总规,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 务院批准 上述规定之外的土地总规,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乡镇土地总规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府批准 城市土地管理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城市土地管理 第五章 土地权属管理 16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和审批 土地利用总规体系按行政区域划分为: 全国、省(区)、地(市)、县(市)和乡(镇)五个层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总规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 务呀指定的城市的土地总规,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 务院批准; 上述规定之外的土地总规,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乡镇土地总规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府批准;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