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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渎职罪分述(5) 3、犯罪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故 (认定 ■1、本罪与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的界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主体不同 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C、犯罪主体不同 和示次倍4路会需为中列动,地第二节渎职罪分述(5) ◼ 3、犯罪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的界 限——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六、枉法裁判罪 ◼ ㈠概念——审判机会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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