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再保险 9.1学习要求 掌握再保险、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等基本概念,把握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与 区别,了解再保险的主要种类,认识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超额赔 付率再保险的概念、责任的划分、特点和运用,掌握分出业务经营管理和分入业务经营管 理的主要内容。 9.2内容简述 9.2.1再保险概述 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 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保险的保险。 ● 转分保(Retrocession再再保险):再保险人将接受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 2、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 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保额体现的,而 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 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一般一份保单为一个风险单位,但不一定与保单份数相同,应和每次事故最 大可能损失范围估计联系起来。(不同货主的货物装载在同一船上) ◇不是一成不变,如两栋建筑本未相连,后又加一通道,使之相连,则由两个 风险单位变成一个风险单位。 ◇划分其需专业知识 女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司决定。 令保险法第100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 划,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偿附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接受额或分保责任额: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令计算基础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一一一比例再保险 >以赔款为基础一一一一一非比例再保险 ◇表示方法: >以百分比形式:55%的成数再保险合同。 >绝对数的形式: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 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令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令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第九章 再保险 9.1 学习要求 掌握再保险、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等基本概念,把握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与 区别,了解再保险的主要种类,认识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超额赔 付率再保险的概念、责任的划分、特点和运用,掌握分出业务经营管理和分入业务经营管 理的主要内容。 9.2 内容简述 9.2.1 再保险概述 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z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 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z 再保险:保险的保险。 z 转分保(Retrocession 再再保险):再保险人将接受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 2、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 再保险业务中,分保双方责任的分配与分担是通过确定的自留额和分保额体现的,而 自留额和分保额都是按危险单位来确定的。 z 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一般一份保单为一个风险单位,但不一定与保单份数相同,应和每次事故最 大可能损失范围估计联系起来。(不同货主的货物装载在同一船上) 不是一成不变,如两栋建筑本未相连,后又加一通道,使之相连,则由两个 风险单位变成一个风险单位。 划分其需专业知识 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司决定。 保险法第 100 条规定: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 划,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z 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偿附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接受额或分保责任额: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计算基础 ¾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比例再保险 ¾ 以赔款为基础-----非比例再保险 表示方法: ¾ 以百分比形式: 55%的成数再保险合同。 ¾ 绝对数的形式:超过 100 万元以后的 200 万元。 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z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