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罗伊案中对于胎儿是否是人的甄别,涉及到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凡出生或 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所居州之公民”的判断。胎 儿是宪法意义上的人吗?罗伊案提出了三阶段标准论。 (1)胎儿是否是人的甄别有多元化标准。 (2)胎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的官方认可,最为直接的就是根据美国宪 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生才是美国的公民。所以,胎儿不是宪法意义上的人, 那么堕胎就不是杀人。 (3)罗伊判例根据道德观和宪法暗指之意,认定胎儿不是人,与宗教的 生命始于受精之说之间存在冲突,使得该案所确认的三阶段标准至今仍被质 疑和反对。2、罗伊案中对于胎儿是否是人的甄别,涉及到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凡出生或 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所居州之公民”的判断。胎 儿是宪法意义上的人吗?罗伊案提出了三阶段标准论。 (1)胎儿是否是人的甄别有多元化标准。 (2)胎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的官方认可,最为直接的就是根据美国宪 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生才是美国的公民。所以,胎儿不是宪法意义上的人, 那么堕胎就不是杀人。 (3)罗伊判例根据道德观和宪法暗指之意,认定胎儿不是人,与宗教的 生命始于受精之说之间存在冲突,使得该案所确认的三阶段标准至今仍被质 疑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