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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待权力的问题上,法治思维奉行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而人治思维奉行权力不受制约的 原则。按照法治思维的逻辑,为了保证权为民所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 制约和监督。权力制约主要有三种基本渠道: 1.以法律制约权力,即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限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设定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责任。 2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合理地划分各个国家机关的权力,使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彼此监督 和制约 3以权利制約权力,即公民通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种政治权利对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五)正当程序 在对待程序的问题上,法治思维奉行正当程序的原则,而人治思维奉行工具主义的原则。法治 要求人们通过正当程序追求实体公正的结果。只有按照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处理结果才具有公信力 和权威性 二、自觉培养法治思维 做到知法守法易,养成法治思维难。大学生要养成法治思维,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的 基本知识,深入领会和理解法治的精神、原则:其次要坚信和坚守法治的精神、原则,自觉遵循这 些精神、原则思考和处理各种问题。在培养法治思维的过程中,大学生要正确理解和处理下列四对 关系。 (一)正确理解法律权威与人的作用的关系 法治思维奉行法律至上原则,强调维护法律权威,但并不否定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论 是法律的制定工作,还是法律的实施工作,都离不开高素质的国家公务人员和法律职业人员 (二)正确理解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既是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是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 照民主思维和法治思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民主和法治的国度,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机构的权力是由人 民赋予的。国家权力的配置,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重要官员的产生,都是公民行使权利的结果。因 ,不是权力创造或批准了权利,而是权利创造和批准了权力 权力服务于权利。设立国家权力的目的,在于为人民服务,为权利服务。权力服务于权利,不 仅是要防止对权利的侵犯,更重要的是为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创造条件 3.权利应当以权利为界限。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是权利主体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和财产的自治领 域,是权利主体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的自由空间。国家权力不得随意侵入权利主体的自治空间,不 得随意干预权利主体的行动自由。这意味着,权利为权力的行使设定不可逾越的界限 第11页共13页第 11 页 共 13 页 在对待权力的问题上,法治思维奉行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而人治思维奉行权力不受制约的 原则。按照法治思维的逻辑,为了保证权为民所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 制约和监督。权力制约主要有三种基本渠道: 1.以法律制约权力,即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限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设定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程序,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责任。 2.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合理地划分各个国家机关的权力,使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彼此监督 和制约。 3.以权利制约权力,即公民通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种政治权利对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五)正当程序 在对待程序的问题上,法治思维奉行正当程序的原则,而人治思维奉行工具主义的原则。法治 要求人们通过正当程序追求实体公正的结果。只有按照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处理结果才具有公信力 和权威性。 二、自觉培养法治思维 做到知法守法易,养成法治思维难。大学生要养成法治思维,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的 基本知识,深入领会和理解法治的精神、原则;其次要坚信和坚守法治的精神、原则,自觉遵循这 些精神、原则思考和处理各种问题。在培养法治思维的过程中,大学生要正确理解和处理下列四对 关系。 (一)正确理解法律权威与人的作用的关系 法治思维奉行法律至上原则,强调维护法律权威,但并不否定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无论 是法律的制定工作,还是法律的实施工作,都离不开高素质的国家公务人员和法律职业人员。 (二)正确理解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既是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是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 照民主思维和法治思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民主和法治的国度,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机构的权力是由人 民赋予的。国家权力的配置,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重要官员的产生,都是公民行使权利的结果。因 此,不是权力创造或批准了权利,而是权利创造和批准了权力。 2.权力服务于权利。设立国家权力的目的,在于为人民服务,为权利服务。权力服务于权利,不 仅是要防止对权利的侵犯,更重要的是为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创造条件。 3.权利应当以权利为界限。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是权利主体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和财产的自治领 域,是权利主体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的自由空间。国家权力不得随意侵入权利主体的自治空间,不 得随意干预权利主体的行动自由。这意味着,权利为权力的行使设定不可逾越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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