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 制卧份贸易+学 国际商法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又称三资企业,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 独资企业的简称。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商还包括港澳及台 湾同胞。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终止和解散,以及解决 中外双方争议的各类法律规则的总称,它还包括我国与外国政府或WTO成员签订的协议中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规定。 作为完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除了国内专门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立法之外,还应 包括与此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规和国际条约,尤其是如《公司法》、《合同法》等国内立法及 WTO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签订的相互鼓励和保护 投资协定等。其中,关于《公司法》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三资企业法的关系 问题,将在本章内专门介绍。 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企业形式及其法律特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定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设立的。它是由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 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个或几个中国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共同经营和共负盈亏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并经注册登记 的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与保护。 (二)合营企业的法律特点 合营企业主要的特点,就是它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s)。根据国际惯 例,所有合营企业大体上可以划分成股权式的合营企业和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两大类。所谓股 权式的合营企业是指对合营各方的所有投资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然后以此折合成股份,并 计算出其在整个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称为股权比例),再按此股权比例分担企业的收益和 风险、盈利和亏损。股权式的合营企业通常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实际上就是以 公司形式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中外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这是其区别中外 合作企业的主要法律特征。 第1页共20页国际商法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又称三资企业,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 独资企业的简称。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商还包括港澳及台 湾同胞。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终止和解散,以及解决 中外双方争议的各类法律规则的总称,它还包括我国与外国政府或 WTO 成员签订的协议中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规定。 作为完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除了国内专门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立法之外,还应 包括与此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规和国际条约,尤其是如《公司法》、《合同法》等国内立法及 WTO 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签订的相互鼓励和保护 投资协定等。其中,关于《公司法》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三资企业法的关系 问题,将在本章内专门介绍。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企业形式及其法律特征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定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设立的。它是由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 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个或几个中国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共同经营和共负盈亏的企业。经中国政府批准并经注册登记 的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与保护。 (二)合营企业的法律特点 合营企业主要的特点,就是它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s)。根据国际惯 例,所有合营企业大体上可以划分成股权式的合营企业和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两大类。所谓股 权式的合营企业是指对合营各方的所有投资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然后以此折合成股份,并 计算出其在整个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称为股权比例),再按此股权比例分担企业的收益和 风险、盈利和亏损。股权式的合营企业通常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实际上就是以 公司形式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中外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这是其区别中外 合作企业的主要法律特征。 第 1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