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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部分地区可以将学历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 专业专科学历。⑤道德条件:申请人必须品行良好。不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①因故意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③依照司考 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5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②接 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③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 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 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④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⑤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 加调解和仲裁活动: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⑦解答法律咨 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56律师执业:指依法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并受国家法律及律师行业规范约束 和保护的职务活动。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取得律 师执业证书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政治条件;②具有律师资格:③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④品行良好 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①律师不得跨所执业。②律师可以跨地区执业。③国家机关的 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④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不得为谋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 57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②有10万元以上 的人民币资产;③有3名以上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原因: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 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工作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由省级律师惩戒委员会决定撤销:②合作 制律师事务所申请解散,经过清算程序,并经原批准机关核准;③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决定解散的:④其他原因。 58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①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保证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②组织律师学习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任务:①统 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开展业务活动:②管理本所财务,按规定向委托人收取费用;③向 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报告业务工作、财务收支和其他方面的情况:④聘任和辞退律师事务所 的工作人员;⑤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制度主要有:①收 案制度:②案件讨论制度;③请示汇报制度;④归档制度;⑤工作总结制度 ρ国资律师事务所:指该机构的人员编制属于国家司法事业编制,由国家核拨经费, 选调人员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律师机构。其特点:①是国家事业法人单 位:②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指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由合作人共同集资,自愿组合 共同参与,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报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 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其特点:①性质上属于民办事业法人组织;②组织上由律师自愿组合, 不占国家编制:③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事务所的财产属于合作律师共同所有:④ 分配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体现按劳分配原则:⑤管理上实行通过合作人会议民主管理 和主任负责制。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指由合伙律师自愿组合,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筹资 金,自负盈亏,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由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设立的一种律师执业机构。其特点:①性质上属于合伙组织:②在管理上更加灵活:③财 产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利润可以分红;④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 1111 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部分地区可以将学历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 专业专科学历。⑤道德条件:申请人必须品行良好。不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①因故意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③依照司考 规定,曾被处以 2 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5 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②接 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③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 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 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④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⑤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 加调解和仲裁活动;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⑦解答法律咨 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56 律师执业:指依法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并受国家法律及律师行业规范约束 和保护的职务活动。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取得律 师执业证书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政治条件;②具有律师资格;③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④品行良好。 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①律师不得跨所执业。②律师可以跨地区执业。③国家机关的 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④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不得为谋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 57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②有 10 万元以上 的人民币资产;③有 3 名以上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原因: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 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工作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由省级律师惩戒委员会决定撤销;②合作 制律师事务所申请解散,经过清算程序,并经原批准机关核准;③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决定解散的;④其他原因。 58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①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保证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②组织律师学习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任务:①统 一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开展业务活动;②管理本所财务,按规定向委托人收取费用;③向 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报告业务工作、财务收支和其他方面的情况;④聘任和辞退律师事务所 的工作人员;⑤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制度主要有:①收 案制度;②案件讨论制度;③请示汇报制度;④归档制度;⑤工作总结制度。 59 国资律师事务所:指该机构的人员编制属于国家司法事业编制,由国家核拨经费, 选调人员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律师机构。其特点:①是国家事业法人单 位;②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指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由合作人共同集资,自愿组合, 共同参与,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报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 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其特点:①性质上属于民办事业法人组织;②组织上由律师自愿组合, 不占国家编制;③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事务所的财产属于合作律师共同所有;④ 分配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体现按劳分配原则;⑤管理上实行通过合作人会议民主管理 和主任负责制。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指由合伙律师自愿组合,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筹资 金,自负盈亏,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由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设立的一种律师执业机构。其特点:①性质上属于合伙组织;②在管理上更加灵活;③财 产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利润可以分红;④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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