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1页总25页 第一部分绪论 【教学目的】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掌握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 【教学重点】熟悉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掌握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 【学时】8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或法律意义的文件、公文的总称。其制作主体 相当广泛,可以是国家机关(包括非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 人 、法律文书的特点 1.内容的法定性。主要体现在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两方面。做到内容的合法性 有两点: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履行法定手续。大量的法律文书要解决实体问题, 因而在制作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叙述事实、论证理由、得出结论 都应坚持与实体法相适应的原则,如刑事案件要“罪罚相当”,绝不可出现畸轻畸重量 刑等失误。另外制作法律文书都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主要是依诉讼法而行,尤其是某些 重要的法律文书更离不开程序法的规定。例如重要的公安文书、检察文书主要是根据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这些文书既要反映诉讼活动的程序,又是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的文字凭证,所以在每个重要的诉讼环节应制作什么样的检察、公安文书都有相应的规 定。如检察杋关对于确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诉 讼,这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而提起公诉就必须制作起诉书,只有起诉书才是具体体 现提起公诉职能的法定文书。制作该文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36条:“凡需要 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査决定。”同法第141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 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査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1页 总25页 第一部分 绪 论 【教学目的】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掌握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 【教学重点】熟悉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掌握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 【学 时】8 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或法律意义的文件、公文的总称。其制作主体 相当广泛,可以是国家机关(包括非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 人。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 1.内容的法定性。主要体现在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两方面。做到内容的合法性 有两点: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履行法定手续。大量的法律文书要解决实体问题, 因而在制作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叙述事实、论证理由、得出结论 都应坚持与实体法相适应的原则,如刑事案件要“罪罚相当”,绝不可出现畸轻畸重量 刑等失误。另外制作法律文书都有一定的法律根据,主要是依诉讼法而行,尤其是某些 重要的法律文书更离不开程序法的规定。例如重要的公安文书、检察文书主要是根据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这些文书既要反映诉讼活动的程序,又是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的文字凭证,所以在每个重要的诉讼环节应制作什么样的检察、公安文书都有相应的规 定。如检察机关对于确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诉 讼,这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而提起公诉就必须制作起诉书,只有起诉书才是具体体 现提起公诉职能的法定文书。制作该文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136 条:“凡需要 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法第 141 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 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
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