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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在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取款的数额问题。直接决定取款数额的,是 纸币的种类及数量。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当日取款时有10张零散的100元面额纸 币,4把打着封条的纸币,只是对其中两把100元面额的纸币,每把应有多少 张存在争议。这个争议决定着上诉人杨富斌是否多领取1万元现金。被上诉人 石林建行既然起诉主张杨富斌多领取了1万元现金,就要对杨富斌领取的两把 100元面额纸币每把肯定是100张负举证责任。石林建行根据《全国银行出纳 基本制度》中对成把纸币张数的规定,主张杨富斌领取的100元面额纸币每把 也是100张。该出纳制度的第八条规定:“付出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 签(包括原封新票币)对外无效”,第十条也规定:“凡收入的现金,必须进行 复点整理,未经复点不得对外支付和解缴人民银行发行库。”这些说明,每把 纸币为100张的规定,仅是银行内部对收入现金进行清点及封存的标准,是银 行系统的内部规定,只对银行系统内部的出纳工作具有规范作用。虽然双方当 事人对领取纸币的把数无异议,但银行向储户支付现金,不能以“把”数为计 量单位。对支付给储户的现金,必须当面清点,并以当面清点的金额为准。石 林建行的举证,虽然能够证实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给杨富斌支付了4把封好的现 金,却不能确切地证实所支付现金每把都是100张,故无法证实当时杨富斌领 取的现金是3.1万元。另外,从当日杨富斌取款所填写的取款凭条及储蓄所内 部记录的流水账中,均只能证实杨富斌的取款金额是2.1万元。所以,石林建 行认为杨富斌取走了3.1万元,主张其获得1万元的不当得利,该主张没有充 分的证据,故依法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法 改判。 据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02年11月8日判决: 一、撤销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石林县支行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110元,由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石林县支行负 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北大法宝:(w.pkulaw,c如)提供法律信息全面解决方案,是中国最大、用户最多、更新最快的综合法律 信息平台。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本篇【法宝引证码】CLI.C.67314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 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文件提供:vip.chinalawinfo.com北大法宝Tel:010-82689699事实。 在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取款的数额问题。直接决定取款数额的,是 纸币的种类及数量。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当日取款时有 10 张零散的 100 元面额纸 币,4 把打着封条的纸币,只是对其中两把 100 元面额的纸币,每把应有多少 张存在争议。这个争议决定着上诉人杨富斌是否多领取 1 万元现金。被上诉人 石林建行既然起诉主张杨富斌多领取了 1 万元现金,就要对杨富斌领取的两把 100 元面额纸币每把肯定是 100 张负举证责任。石林建行根据《全国银行出纳 基本制度》中对成把纸币张数的规定,主张杨富斌领取的 100 元面额纸币每把 也是 100 张。该出纳制度的第八条规定:“付出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 签(包括原封新票币)对外无效”,第十条也规定:“凡收入的现金,必须进行 复点整理,未经复点不得对外支付和解缴人民银行发行库。”这些说明,每把 纸币为 100 张的规定,仅是银行内部对收入现金进行清点及封存的标准,是银 行系统的内部规定,只对银行系统内部的出纳工作具有规范作用。虽然双方当 事人对领取纸币的把数无异议,但银行向储户支付现金,不能以“把”数为计 量单位。对支付给储户的现金,必须当面清点,并以当面清点的金额为准。石 林建行的举证,虽然能够证实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给杨富斌支付了 4 把封好的现 金,却不能确切地证实所支付现金每把都是 100 张,故无法证实当时杨富斌领 取的现金是 3.1 万元。另外,从当日杨富斌取款所填写的取款凭条及储蓄所内 部记录的流水账中,均只能证实杨富斌的取款金额是 2.1 万元。所以,石林建 行认为杨富斌取走了 3.1 万元,主张其获得 1 万元的不当得利,该主张没有充 分的证据,故依法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法 改判。 据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判决: 一、撤销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石林县支行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 1110 元,由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石林县支行负 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北大法宝:(www.pkulaw.cn)提供法律信息全面解决方案,是中国最大、用户最多、更新最快的综合法律 信息平台。 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本篇【法宝引证码】CLI.C.67314 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 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文件提供:vip.chinalawinfo.com 北大法宝 Tel:010-8268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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