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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文告 2018.7 (四)开展以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或承办有关活 等国家战略为主题的活动以及民族宗教、动的必要性、主办单位及承(协)办单位 公益诉讼等活动; 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举办时间、会期 (五)申办和承办国际或涉港澳台会地点(城市)、活动规模和参加人员范围 议、论坛等活动; 是否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 (六)与境外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合经费预算及来源等。直管社会组织应当于 作,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加入境外非政府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活动总结,包括 组织,邀请境外组织和人员(参照外事部活动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费筹集及开 门备案的有关规定)来访或参加活动; 支情况等。 (七)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执行合 直管社会组织开展上述活动,应当坚 作项目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组织出持聚焦主业、目的明确、务实高效的原则, 国(境)开展交流活动或参加会议、论坛、科学进行计划安排。应当厉行节约、反对 培训等 浪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 (八)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报批的事项。议费用管理,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合 第六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理确定参加人员。有关人员比例和会议费 (一)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2个月提交开支范围、标准等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 申请。召开换届会议的,申请内容主要包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冠以“中 括:换届工作方案、会议议程、会议审议国 中华 全国”等名义召开的 事项以及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会议、论坛等,确需举办的,应当经理事 新一届负责人人选(基金会、社会服务机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直管社会组 构还应当提交新一届理事、监事人选)等。织发起并承担组织和管理责任。参会人员 涉及会费标准修订、章程修改等重大审议应当在行业具有代表性。 事项,应当同时提交相应附件。直管社会 第八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组织应当于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会议(三)项所列事项,拟邀请党和国家领导 纪要 人的,应当提前4个月提交申请;拟邀请 社会团体调整负责人,基金会、社会部领导的,应当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申 服务机构调整负责人或理事、监事的,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题、活动方案(会 请内容主要包括:拟任人员名单、个人基议议程)、主要参会人员等。直管社会组 本情况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等。部管织不得擅自承诺领导人与会 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在直管社会组织 第九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兼职,应当同时提交兼职的理由、所在单(四)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1个月提交 位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个人身份证复印申请,说明活动必要性,并附背景资料。 件及本人同意任职的签字文件等。 第十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第七条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五)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3个月提交 (二)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办和承办国际或民政部文告 2018.7 — 4 — (四)开展以军民融合、“一带一路” 等国家战略为主题的活动以及民族宗教、 公益诉讼等活动; (五)申办和承办国际或涉港澳台会 议、论坛等活动; (六)与境外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合 作,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加入境外非政府 组织,邀请境外组织和人员(参照外事部 门备案的有关规定)来访或参加活动; (七)在境外开展业务活动、执行合 作项目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组织出 国(境)开展交流活动或参加会议、论坛、 培训等; (八)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报批的事项。 第六条 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一)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 2 个月提交 申请。召开换届会议的,申请内容主要包 括:换届工作方案、会议议程、会议审议 事项以及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新一届负责人人选(基金会、社会服务机 构还应当提交新一届理事、监事人选)等。 涉及会费标准修订、章程修改等重大审议 事项,应当同时提交相应附件。直管社会 组织应当于会议结束后 1 个月内提交会议 纪要。 社会团体调整负责人,基金会、社会 服务机构调整负责人或理事、监事的,申 请内容主要包括:拟任人员名单、个人基 本情况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等。部管 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在直管社会组织 兼职,应当同时提交兼职的理由、所在单 位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个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本人同意任职的签字文件等。 第七条 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二)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 2 个月提交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或承办有关活 动的必要性、主办单位及承(协)办单位、 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举办时间、会期、 地点(城市)、活动规模和参加人员范围、 是否邀请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席、 经费预算及来源等。直管社会组织应当于 活动结束后 1 个月内提交活动总结,包括 活动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费筹集及开 支情况等。 直管社会组织开展上述活动,应当坚 持聚焦主业、目的明确、务实高效的原则, 科学进行计划安排。应当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 议费用管理,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合 理确定参加人员。有关人员比例和会议费 开支范围、标准等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 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冠以“中 国”、“中华”、“全国”等名义召开的 会议、论坛等,确需举办的,应当经理事 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直管社会组 织发起并承担组织和管理责任。参会人员 应当在行业具有代表性。 第八条 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三)项所列事项,拟邀请党和国家领导 人的,应当提前 4 个月提交申请;拟邀请 部领导的,应当提前 1 个月提交申请。申 请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题、活动方案(会 议议程)、主要参会人员等。直管社会组 织不得擅自承诺领导人与会。 第九条 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四)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 1 个月提交 申请,说明活动必要性,并附背景资料。 第十条 直管社会组织报批第五条第 (五)项所列事项,应当提前 3 个月提交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办和承办国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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