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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去年我写了《最后的篇章》-·书。我之所以起这个书名,是 因为它是我司法生涯的最后一章。但它不是我活动的结束。退休 以后,我做了很多事情。我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以致出租汽车司 机和行人都能认出我来。他们用友好的话和我打招呼。 我要做更多的事情。我还要写一木书。但写什么书呢?我很想 写一个别本。但我想不出剧情。我曾犹豫过,想写一本小说。可 我虚构不出人物和情节。比起虚构的情节来,我还是喜欢事实, 因此,我又转向了法律。 可是写哪部分法律呢?我不适千写教科书,也不适于写法学 论文。我从来不善于写这类东西。最后:我决定讲讲已经构成我 国宪法的那些历史上的重大案件。这些都是学历史和法律的学生 应该更多了解的案件,但他们却知之甚少或者全然不知。他们最 多只知道些皮毛。对其他人来说,它们也是饶有兴趣的案件。它 们展现了戏剧性的情节。人物是真的,场景也是真的。文字也不 错。对它们的判决一直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使它们更富有色彩, 我引用了很多散文和小说的内容。 这本书有点儿象一部选集一大杂烩一你可以随意浏览。 在火车上或在睡觉前,你可以拿起这本书、看上一两章,然后把 它放下。它不是用一个主题贯穿在一起的连贯故事。它是一连串 主题各不相关,内容也不连贯的故事。把它们放在一起只是希望 引起你们的兴趣。 应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我在家里冥思苦想,最后想山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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