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界碑 LANDMARKS IN THE LAW (英)丹宁勋爵著 群众出版社
ISBN7-5014-0541-7/D.120 定价:平6.50元精10.00元
-氵i 540 法律的界碑 英国上诉法院院长 丹宁勋爵著 裂成会译 群众出版社 19936,26. 0
(京)新登字093号 Lord Deaning Landmarks in the Law Butterworths London 1984 根据英国巴特沃斯出版公司 19B4年英文版译出 法律的界碑 〔英丹宁勋解睿刘考安等泽 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四季青印刷厂印刷 650×116毫米32开本9.5印张224千宇插页6 1982年12月第1版192年12月第1次印刷 1SIN7-5014-054j-7/D.320定价:平装6.50元 精装10.00元 印数:0001—2400册
译者的话 我们知道,在英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成文宪法。我们通谱所说 的英国宪法指的是在各个历史时期须布的宪法性文件和形成的宪 法性判例。在英国历史上,《自由大宪亲》、《权利请愿书》、 《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构成了宪法性 文件,那么在浩如烟海的英国判例白哪些案件又构成宪法性判例 呢?英国著名法学家、原英国上诉法院院长丹宁助爵的这木书为 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 阿尔弗留德·汤普森·丹宁(A1 fred Thompson Denning 1899一一)生于英国竿布什尔郡寒特彻奇镇的一个小商人家 庭,早年在牛津大学马格德林学院攻读数学和法伸,后又在英国 著名的林肯律师学院取得出庭律师姿格,1938年成为壬室法樟顾 问,从1948年起一直是英国上诉法院贵族法官,1957年因功受勋, 成为终身贵族,1962年担任英国上诉法院院长,直到1982年7月 退休。 丹宁勋群是英国最著名的法官之一。在近60年的司法生涯 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对英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作出 过重大贡献。丹宁勋群还是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从1925年 起,他撰写了大量法律投告、文章和法学著作。他的主要著华有 《法律下的自由》(1949年)、《变化中的法体》(1953年)、 《通向正义之路》(1955年)、《法律的训诫》(1979年)、《法律 的正当程序》(1980年)、《法律的末来》(1982年),等等。 这些著作在英英法系国家李有盛替。几乎没有一个学法律的人不 读丹宁珈爵的书
本书是丹宁勋爵在85岁高龄时写的一本最新的法学专著。在 这本书中,作者分门别类地叙述了其国历史上构成英国宪法的 些重大案件。这些柴件涉及到个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 出版自由、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问题,这些案件的判决对英国 宪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作者把它们比作:“法梯的界 碑”。作者在对这些案件的评介中还溪明了英国法律的某些变化 和发展及作者本人的看法,因此,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到英国法樟发 展史上的某些变化和丹宁勋解本人的法学观点。顺便提一下,如 果参考已经出版的《法律的训诚》和《法律的正当程序》这两木 节的中译本,读这本书,可能对读者了解英国法岸有更多的帮助。 本书原名为《法律的界碑》,为了方便我国读者,我们加上 了“英国法律史上的著名案件”这个副标题。原书共十三篇,由 于第三篇的内容与已出版的丹宁勋爵的著作的中译本有些重复, 故删去未译,另外,在个别章节,我们也作了一些技术上的测 节。因我们水平有限,译文一定有不少不妥之处,请读者批评指 正。 译谐 19ǒ6半8月
前 言 去年我写了《最后的篇章》-·书。我之所以起这个书名,是 因为它是我司法生涯的最后一章。但它不是我活动的结束。退休 以后,我做了很多事情。我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以致出租汽车司 机和行人都能认出我来。他们用友好的话和我打招呼。 我要做更多的事情。我还要写一木书。但写什么书呢?我很想 写一个别本。但我想不出剧情。我曾犹豫过,想写一本小说。可 我虚构不出人物和情节。比起虚构的情节来,我还是喜欢事实, 因此,我又转向了法律。 可是写哪部分法律呢?我不适千写教科书,也不适于写法学 论文。我从来不善于写这类东西。最后:我决定讲讲已经构成我 国宪法的那些历史上的重大案件。这些都是学历史和法律的学生 应该更多了解的案件,但他们却知之甚少或者全然不知。他们最 多只知道些皮毛。对其他人来说,它们也是饶有兴趣的案件。它 们展现了戏剧性的情节。人物是真的,场景也是真的。文字也不 错。对它们的判决一直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使它们更富有色彩, 我引用了很多散文和小说的内容。 这本书有点儿象一部选集一大杂烩一你可以随意浏览。 在火车上或在睡觉前,你可以拿起这本书、看上一两章,然后把 它放下。它不是用一个主题贯穿在一起的连贯故事。它是一连串 主题各不相关,内容也不连贯的故事。把它们放在一起只是希望 引起你们的兴趣。 应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我在家里冥思苦想,最后想山了 1
《法律的界碑”这个名字。怎这个名字是很恰当的。 在过去的英国,界碎是立在地上标明一个人的炮努的豫, 《圣经产的翻泽家们产翻译《中命记》中的咒语时曾用过这个词: ‘移动邮舍界碑者,必被咒诅。’百姓都要应声说: ‘阿:,”刀 在海上,航海家们用界标一一比如林肯郡海边的灯塔或英伦 海峡片:的钱斯顿伯里的钟楼一一来确定他门的航线。 这里给你们讲的故事是法律上的界碑。它们象标明着原则 界线的石碑。它们象我们祖先用以辨明方向的灯塔。它们为后代 确定法准的进程。这就是我为你们收集这些案件的质因。 有些是很入以前的案件:有些是最近的。我试图追述到现 在,→宜到1984年8月中旬,甚至到写完后记之后。法律快不会停 滞不前。它在飞速前进。你们必须和它跑得一样快。我希望你们 能够驾驭它。 丹宁 1984年8月 国《旧约·申命记净第2餐第7节。一原注 2
对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臣 民来说,不管他多么有权势,我 都要用土托马斯·富勒1300年 前的一句话:“你决不是那么 高贵,法律在你之上.” 一上诉法院院长丹宁勋爵在《古 利特诉邮政工人联合会案》白 的判词 ①托马斯·富勒(Thoma3Fu1cr1608-1661),英国教士,着有《英格兰胸!杰 出人物》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