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汇及汇率 案例:泰国货币危机 从1997年2月开始,泰币受到国际投机商的猛烈攻击,金融危机愈演愈烈。7月2 日,泰国政府被迫宣布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政策,放弃了已实行12年之久的同美元挂 钩的钉住汇率制度。几个月后,泰币剧烈动荡,无法稳定,汇率下跌近40%,引发了 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泰国最严重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信心危机。920亿美元的外债 成本急剧攀升:外资大量外逃,金额高达3500亿泰币:股市更加动荡,日成交量只及往 常的1/10:政局不稳,内阁频繁调整,联合政府执政地位受到严峻考验:企业经营困难, 亏损面加大,自宜布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企业破产数量已达3600家,到1997年年 底,失业人数超过120万:1997年下半年通货膨胀超过10%,全年平均超时8%:全年 经济增长率下降至零。泰国连续10年10%的增长速度已成为过去,近五年内将严格遵循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MF)规定的紧缩政策,泰国经济由此进入了一个艰难的调整期。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演变,充分暴露了泰国经济结构存在的严重缺陷:经济发展 过度依赖短期外资,外债数目巨大,经常账户赤字长期居高不下,过度膨胀而又脆弱的 金融体系等等。惟利是图的国际投机家们早已将触角伸向泰国,盖蠢欲动。 泰国于1984年实行“一揽子货币”政策,泰币80%钉住美元,泰币汇率基本上维持 在25泰铢兑1美元。该政策当时客观上让泰币大幅度贬值,极大地促进了泰国的出口和 产业结构调整。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泰币低估的优势已逐步消失,特别是随 着近年来美元币值进一步趋强,泰国出口商品竞争力变弱,泰币币值己被高估。1996年, 泰国出口增长为零,外贸逆差进一步扩大,泰币被高估的状态变得越来越明显,改革汇 率制度成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试分析泰国汇率制度选择与货币贬值之间的关系? 2
2 第一篇 外汇及汇率 案例:泰国货币危机 从 1997 年 2 月开始,泰币受到国际投机商的猛烈攻击,金融危机愈演愈烈。7 月 2 日,泰国政府被迫宣布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政策,放弃了已实行 12 年之久的同美元挂 钩的钉住汇率制度。几个月后,泰币剧烈动荡,无法稳定,汇率下跌近 40%,引发了一 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泰国最严重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信心危机。920 亿美元的外债 成本急剧攀升;外资大量外逃,金额高达 3500 亿泰币;股市更加动荡,日成交量只及往 常的 1/10;政局不稳,内阁频繁调整,联合政府执政地位受到严峻考验;企业经营困难, 亏损面加大,自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企业破产数量已达 3600 家,到 1997 年年 底,失业人数超过 120 万;1997 年下半年通货膨胀超过 10%,全年平均超过 8%;全年 经济增长率下降至零。泰国连续 10 年 10%的增长速度已成为过去,近五年内将严格遵循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规定的紧缩政策,泰国经济由此进入了一个艰难的调整期。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演变,充分暴露了泰国经济结构存在的严重缺陷:经济发展 过度依赖短期外资,外债数目巨大,经常账户赤字长期居高不下,过度膨胀而又脆弱的 金融体系等等。惟利是图的国际投机家们早已将触角伸向泰国,蠢蠢欲动。 泰国于 1984 年实行“一揽子货币”政策,泰币 80%钉住美元,泰币汇率基本上维持 在 25 泰铢兑 1 美元。该政策当时客观上让泰币大幅度贬值,极大地促进了泰国的出口和 产业结构调整。但是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泰币低估的优势已逐步消失,特别是随 着近年来美元币值进一步趋强,泰国出口商品竞争力变弱,泰币币值已被高估。1996 年, 泰国出口增长为零,外贸逆差进一步扩大,泰币被高估的状态变得越来越明显,改革汇 率制度成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试分析泰国汇率制度选择与货币贬值之间的关系?
第二篇外汇交易 案例一:即期外汇交易操作 某年6月5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汇资金部与香港中银集团外汇中心的一笔通 过路透社终端进行的即期USD/JPY外汇交易的对话实例,反映了一个完整交易的过程, 其中BCGD及GTCX分别为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及香港中银外汇中心在路透社交易系统 上的交易代码(Dealing Code)。请见表l。 交易结束后,双方的打印机都会各自将上述交易对话的内容记录打印下来,作为交 易的凭证。交易员可撕下打印内容并据此填写交易单,标明交易对手、买卖货币的金额、 汇价、起息日、买卖货币的结算指示及签名,连同打印纸一齐交交易室主管检查无误后 送交结算部门进行买卖交割。 BCGD:GTCX SPJPY 香港中银请报美元兑日元的即期汇价 GTCX:115.70/80 115.70/80 BCGD:YOURS USD2 (or sell USD2) 我卖200万美元给你 GTCX:OK DONE (or 2mio AGREED) 200万美元成交 CFMAT 115.70 证实在115.70 WE BUY USD? 我们买入美元200万 VAL 15 June.XX XX 卖出美元起息日为××××年6月15日 OUR USD PLS TOA 我的美元请划拨至A BANDA/C NO XXX 银行,账号为+++ TKS FOR THE DEAL N B 谢谢这笔交易,再见 BCGD:ALL AGREED 同意 MY JPY TO B 我的日元请划拨在B BAND A/C NO+++ 银行账号为+ TKS N BIBI FRD 谢谢你朋友,再见
3 第二 篇 外汇交易 案例一:即期外汇交易操作 某年 6 月 15 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外汇资金部与香港中银集团外汇中心的一笔通 过路透社终端进行的即期 USD/JPY 外汇交易的对话实例,反映了一个完整交易的过程, 其中 BCGD 及 GTCX 分别为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及香港中银外汇中心在路透社交易系统 上的交易代码(Dealing Code)。请见表 1。 交易结束后,双方的打印机都会各自将上述交易对话的内容记录打印下来,作为交 易的凭证。交易员可撕下打印内容并据此填写交易单,标明交易对手、买卖货币的金额、 汇价、起息日、买卖货币的结算指示及签名,连同打印纸一齐交交易室主管检查无误后 送交结算部门进行买卖交割。 BCGD:GTCX SP JPY 香港中银请报美元兑日元的即期汇价 GTCX:115.70/80 115.70/80 BCGD:YOURS USD2(or sell USD2) 我卖 200 万美元给你 GTCX:OK DONE (or 2mio AGREED) CFM AT 115.70 WE BUY USD2 VAL 15 June, ×××× OUR USD PLS TO A BAND A/C NO ××× TKS FOR THE DEAL N BI 200 万美元成交 证实在 115.70 我们买入美元 200 万 卖出美元起息日为××××年 6 月 15 日 我的美元请划拨至 A 银行,账号为+++ 谢谢这笔交易,再见 BCGD: ALL AGREED MY JPY TO B BAND A/C NO +++ TKS N BIBI FRD 同意 我的日元请划拨在 B 银行账号为+++ 谢谢你朋友,再见
表1 从上述交易过程我们注意到: 1.报价。报价中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在报价中一般以美元为中心进行报价和交 易,如SPJPY即表示即期美元兑日元的买卖:二是银行在报价中一般只报小数,如上例 报价出现70一80,但在成交后的证实中一定要将大数和小数一起标明,以防日后交收时 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如:“证实在115.70”。 2.交易金额。交易的金额常以100万数为1个单位,但若非整数,则应将全额如数 据报出而不应单位化。 按惯例,若不特别指明,所报交易金额均为汇价的中心货币的金额,如实例中的Yous USD2成交时若所报金额中心货币的金额,则可用MNE或YOURS表示买入或卖出中心 货币,或用NOTHING表示不成交。 案例二:远期外汇交易操作 下面是1995年6月23日和25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码:BCGD)与香港中银 集团外汇中心(代码:GTCX)通过路透社交易系统进行的两笔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实例, 见表2和表3。 BCGD:GTCX FW GBP2 GTCX请报GBP200万 VAL AUGUST 3,1995 兑美元1995年8月3日起息的远期价 OUTRI TE GTCX:SWAP-44/-41 调期点-44/-41 SP1.47.23/28 即期点1.47.23/28 BCGD:MINE 我买入远期英镑 GTCX:OK DONE 成交 CFM AT 1.4687I SELL 证实在1.4687我沽出 GBP2 MIOAG USD, 英镑200万,买入美元 VAL AUGUST 3,1995 起息日1995.8.3 MY USD PLS TO ABANK 我的美元请入A银行 AC.NO XXX 银行号为X×X TKS FOR THE DEAL 谢谢这笔交易 BCGD:MY GBP PLS TO B 我的英镑请划入B BANK AC.NO XXX 银行账号X×X TKS FOR UR HELPN BI 谢谢帮助,再见 4
4 表 1 从上述交易过程我们注意到: 1.报价。报价中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在报价中一般以美元为中心进行报价和交 易,如 SP JPY 即表示即期美元兑日元的买卖;二是银行在报价中一般只报小数,如上例 报价出现 70—80,但在成交后的证实中一定要将大数和小数一起标明,以防日后交收时 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如:“证实在 115.70”。 2.交易金额。交易的金额常以 100 万数为 1 个单位,但若非整数,则应将全额如数 据报出而不应单位化。 按惯例,若不特别指明,所报交易金额均为汇价的中心货币的金额,如实例中的 Yours USD2 成交时若所报金额中心货币的金额,则可用 MINE 或 YOURS 表示买入或卖出中心 货币,或用 NOTHING 表示不成交。 案例二:远期外汇交易操作 下面是 1995 年 6 月 23 日和 25 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码:BCGD)与香港中银 集团外汇中心(代码:GTCX)通过路透社交易系统进行的两笔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实例, 见表 2 和表 3。 BCGD:GTCX FW GBP2 VAL AUGUST 3,1995 OUTRI TE GTCX 请报 GBP200 万 兑美元 1995 年 8 月 3 日起息的远期价 GTCX:SWAP-44/-41 SP 1.47.23/28 调期点-44/-41 即期点 1.47.23/28 BCGD:MINE 我买入远期英镑 GTCX:OK DONE CFM AT 1.4687 I SELL GBP2 MIO AG USD, VAL AUGUST 3, 1995 MY USD PLS TO A BANK AC. NO ××× TKS FOR THE DEAL 成交 证实在 1.4687 我沽出 英镑 200 万,买入美元 起息日 1995.8.3 我的美元请入 A 银行 银行号为××× 谢谢这笔交易 BCGD:MY GBP PLS TO B BANK AC. NO ××× TKS FOR UR HELP N BI 我的英镑请划入 B 银行账号××× 谢谢帮助,再见
表3 第二笔交易为一笔规则起息日的远期USD小PY交易 BCGD:GTCX FW JPY GTCX请报出美元兑日元金额 FOR JPY 100 MIO VAL 为1亿日元的一个月远期价 1 MTH OUTRITE GTCX:MP PLS 请稍等 SWAP.-0.1/+0.3 -0.1/40.3 SP107.54/60 即期价107.54/60 BCGD:54(或I SELL USD) 我卖出美元买日元 GTCE:OK DONE 成交 CFM AT 107.539I SELL TO 证实在107.539我沽出日元 YOU JYP 100 MIO AG USD 1亿买入美元 VAL JULY 29 1995 起息日1995年7月29日 MY USD TO A BANK 我的美元请划入A银行 AC NO XXX 账号为××× BCGD:MY JPY PLS TO 我的日元请划入B银行 B BANK AC NO.++ 账号为+++ TKS N BIBI 谢谢再见 从上述两事例中我们注意到: 1.远期外汇买卖的起息日,与即期外汇买卖不同。在即期外汇买卖中,我们只要用 VAL TOD,VAL TOM及VALSP,就能清楚地表示即期买卖的起息日的决定,而远期外 汇买卖的起息日是在将来某一时间。故交易员在询价时须明确表示远期买卖的起息日, 以便报价行相应地报出调期点供对方参考。 2.要特别注意交割日的确定。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确定分为两步,即首先确定这 笔交易的即期交割日,然后在即期交割日基础上加上双方协商的远期合同的期限。即期 交割日指的是即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现在普遍采用的是标准交割日,即在交易成交后 的第二个营业日当天办理,如遇上非营业日,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由于远期交易合 同的期限通常按月而不按天计算,最常见的有1个月、3个月、6个月和9个月。因此, 1个月远期交易的交割日就是即期交割日的下个月的同一天。例如:一笔远期交易的即期 交割日是5月25日,则3个月和6个月的远期交割日分别是8月25日和11月25日。 在这里,交割日的确定不考虑交割月的实际天数是28天、29天还是31天。 远期外汇交割日必须是进行交易的双方所在国家的银行都营业的时间,如果仅有交 易一方的银行营业,而另一方的银行休息,交割就不会发生。在远期交易中,有时会碰 到按即期交割日计算的远期交割日正好是非营业日的情况,那么该怎么办泥?原则上遵 循以下规定:①如果遇到交易地或交割地是假日或非营业日,即将交割日推迟到下一个 5
5 表 3 第二笔交易为一笔规则起息日的远期 USD/JPY 交易 BCGD:GTCX FW JPY FOR JPY 100 MIO VAL 1 MTH OUTRITE GTCX:MP PLS SWAP. –0.1/+0.3 SP 107.54/60 BCGD:54(或 I SELL USD) GTCE:OK DONE CFM AT 107.539 I SELL TO YOU JYP 100 MIO AG USD VAL JULY 29 1995 MY USD TO A BANK AC NO ××× BCGD:MY JPY PLS TO B BANK AC NO. + + + TKS N BIBI GTCX 请报出美元兑日元金额 为 1 亿日元的一个月远期价 请稍等 -0.1/+0.3 即期价 107.54/60 我卖出美元买日元 成交 证实在 107.539 我沽出日元 1 亿买入美元 起息日 1995 年 7 月 29 日 我的美元请划入 A 银行 账号为××× 我的日元请划入 B 银行 账号为 + + + 谢谢 再见 从上述两事例中我们注意到: 1.远期外汇买卖的起息日,与即期外汇买卖不同。在即期外汇买卖中,我们只要用 VAL TOD,VAL TOM 及 VAL SP,就能清楚地表示即期买卖的起息日的决定,而远期外 汇买卖的起息日是在将来某一时间。故交易员在询价时须明确表示远期买卖的起息日, 以便报价行相应地报出调期点供对方参考。 2.要特别注意交割日的确定。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确定分为两步,即首先确定这 笔交易的即期交割日,然后在即期交割日基础上加上双方协商的远期合同的期限。即期 交割日指的是即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现在普遍采用的是标准交割日,即在交易成交后 的第二个营业日当天办理,如遇上非营业日,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由于远期交易合 同的期限通常按月而不按天计算,最常见的有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和 9 个月。因此, 1 个月远期交易的交割日就是即期交割日的下个月的同一天。例如:一笔远期交易的即期 交割日是 5 月 25 日,则 3 个月和 6 个月的远期交割日分别是 8 月 25 日和 11 月 25 日。 在这里,交割日的确定不考虑交割月的实际天数是 28 天、29 天还是 31 天。 远期外汇交割日必须是进行交易的双方所在国家的银行都营业的时间,如果仅有交 易一方的银行营业,而另一方的银行休息,交割就不会发生。在远期交易中,有时会碰 到按即期交割日计算的远期交割日正好是非营业日的情况,那么该怎么办泥?原则上遵 循以下规定:①如果遇到交易地或交割地是假日或非营业日,即将交割日推迟到下一个
营业日。②如果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是交割月的最后一天,又是非营业日,则交割日 将回推到前一个营业日。例如:2个月的远期交易的交割日是9月30日,如果这一天恰 好又是国庆假日,则交制日是9月28日或29日,绝对不能推迟到10月1日。③如果即 期交割日是该月最后一个营业日,则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相应地为交割月的最后一个 营业日,而无论其日期是否相符。例如:即期交割日为6月30日的6个月远期外汇交易 的交割日不是12月30日,而是12月31日,因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是这两月 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案例三:外汇期权交易操作 外汇期权交易从买方角度来讲,同许多外汇交易一样,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保值, 二是投机。 1.保值性的外汇期权交易。在进出口贸易和其他金融业务中,为防范汇率变动带来 的风险,可利用外汇期权交易。比如,当进口商需将本币兑换成支付进口货款的外币, 并预测外汇汇率上升时,可购进外汇买权:当出口商在未来某一时点收进外币兑换成本 币,并预测外币汇率下跌时,则购进外汇卖权。现举例如下: 美国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货物,3个月后需支付1250万德国马克,按1美元=2.5马 克的协定价格购买期权,期权费为5万美元。如到时现汇汇率是马克升值,1美元-2.3 马克,需支付543万美元(1250÷2.3),进口商(美国公司)执行合同。这比市场汇率购 买马克节省支出38万美元[543-(1250÷2.5)-5]。相反,如果马克贬值1美元=26德国 马克,需支付480美元(1250÷2.6),进口商(美国公司)可以不执行合同,而按市场汇 率购入马克,可赢利15万美元[(1250+2.5)-480-5]。 2.投机性的外汇期权交易。利用外汇期权交易进行投机的种类很多,一般情况下, 投机者预期汇率趋涨时,做“多头”投机交易,即购买外汇买权:反之,预测汇率趋跌 时,则做“空头”投机交易,即购买外汇卖权。 例如:某投机商预期两个月后德国马克对美元汇率将上升,于是按协定价格1美元 =1.7马克购买一份美式马克买权(金额计DM12.5万),期权费为每马克0.01美元,投机 商共支付期权费1250,两个月后,如果马克汇率如投机商所预测,上升到1美元=1.6马 克,投机商即执行合同,以1美元=1.7马克的协定汇率购买12.5万马克,支付7.3529万 美元(12.5÷1.7),然后再按外汇市场上升了的马克汇率卖出马克,收入7.8125万美元 (12.5÷1.6),减去期权和执行买权合同的成本,可获利$0.3346万(7.8125万-7.3529 万-0.1250万)。如果两个月后马克汇率没有变化或反而下跌,投机商则可放弃合同的执 行,损失至多是期权费1250美元。 6
6 营业日。②如果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是交割月的最后一天,又是非营业日,则交割日 将回推到前一个营业日。例如:2 个月的远期交易的交割日是 9 月 30 日,如果这一天恰 好又是国庆假日,则交割日是 9 月 28 日或 29 日,绝对不能推迟到 10 月 1 日。③如果即 期交割日是该月最后一个营业日,则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相应地为交割月的最后一个 营业日,而无论其日期是否相符。例如:即期交割日为 6 月 30 日的 6 个月远期外汇交易 的交割日不是 12 月 30 日,而是 12 月 31 日,因为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分别是这两月 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案例三:外汇期权交易操作 外汇期权交易从买方角度来讲,同许多外汇交易一样,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保值, 二是投机。 1.保值性的外汇期权交易。在进出口贸易和其他金融业务中,为防范汇率变动带来 的风险,可利用外汇期权交易。比如,当进口商需将本币兑换成支付进口货款的外币, 并预测外汇汇率上升时,可购进外汇买权;当出口商在未来某一时点收进外币兑换成本 币,并预测外币汇率下跌时,则购进外汇卖权。现举例如下: 美国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货物,3 个月后需支付 1250 万德国马克,按 1 美元=2.5 马 克的协定价格购买期权,期权费为 5 万美元。如到时现汇汇率是马克升值,1 美元=2.3 马克,需支付 543 万美元(1250÷2.3),进口商(美国公司)执行合同。这比市场汇率购 买马克节省支出 38 万美元[543 - (1250 ÷ 2.5) - 5]。相反,如果马克贬值 1 美元=2.6 德国 马克,需支付 480 美元(1250÷2.6),进口商(美国公司)可以不执行合同,而按市场汇 率购入马克,可赢利 15 万美元[(1250 ÷ 2.5) – 480 - 5]。 2.投机性的外汇期权交易。利用外汇期权交易进行投机的种类很多,一般情况下, 投机者预期汇率趋涨时,做“多头”投机交易,即购买外汇买权;反之,预测汇率趋跌 时,则做“空头”投机交易,即购买外汇卖权。 例如:某投机商预期两个月后德国马克对美元汇率将上升,于是按协定价格 1 美元 =1.7 马克购买一份美式马克买权(金额计 DM12.5 万),期权费为每马克 0.01 美元,投机 商共支付期权费 1250,两个月后,如果马克汇率如投机商所预测,上升到 1 美元=1.6 马 克,投机商即执行合同,以 1 美元=1.7 马克的协定汇率购买 12.5 万马克,支付 7.3529 万 美元(12.5÷1.7),然后再按外汇市场上升了的马克汇率卖出马克,收入 7.8125 万美元 (12.5÷1.6),减去期权和执行买权合同的成本,可获利$0.3346 万(7.8125 万 – 7.3529 万 – 0.1250 万)。如果两个月后马克汇率没有变化或反而下跌,投机商则可放弃合同的执 行,损失至多是期权费 1250 美元
案例四:货币和利率互换操作 (一))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Currency Swap),是指双方按固定汇率在期初交换两种不同货币的本金, 然后按预先规定的日期,进行利息和本金的分期交换。其实,就是一种在期初双方交换 两种不同货币的一定金额,经过一段时期以后双方分期偿还对方的利息和本金的金融交 易。在货币互换业务中,最常见的是固定利率的货币互换,即两个借款人各自向不同的 贷款人借取一笔利率计算方法相同、期限相符,但币种不同的贷款后,通过一定的条件 达成协议,各自获取对方的借款并按对方借进的货币偿还本金和利息,汇价一般按即期 汇价作为兑换基础。货币互换除固定利率条件下不同货币之间的本金互换外,利息方面 可以是不同货币之间的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不同货币之间的固定利率与固定利率 互换,或不同货币之间的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互换。 例如:A公司想在日本筹措日元,但因日本对日元外流有限制而得不到日元,只能 在欧洲市场去筹措美元,金额为1亿美元,利率固定为13.75%,期限5年:与此同时, 日本有一家B公司想筹措美元,但在欧洲市场B公司的信用不被了解,筹资成本太高或 筹措不到资金,只能在国内发行150亿日元债券,利率为15%,当时汇率为1美元兑换 150日元。这样A、B两家公司即可达成协议:A公司给B公司1亿美元,B公司给A 公司150亿日元,双方互换。在5年内A公司向日本债权人偿付本息,B公司则向欧洲 市场债权人偿付本息。交易双方的本金不会因汇率的变动造成损失,而且由于利率固定, 还便于成本核算,避免利率升降的风险。 现用货币互换实例进一步说明。 首例货币互换完成于1981年,由索罗门兄弟公司牵头,在世界银行与BM公司之 间进行。当时,BM公司有巨额的美元资金需求,从市场供需状况等判断,拟采用分散 方式,一部分资金从瑞士法郎市场及德国马克市场借入,然后转换为美元运用:同一时 期,世界银行筹措瑞士法郎、德国马克、日元等低利率资金。索罗门兄弟公司掌握了这 一资金需求信息,向它们提出了互换交易的安排设想。具体地说,就是向IB公司介绍, 通过互换业务可以做到两点:①把自己持有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债务调换为美元,可 以避免汇价变动的风险:②可能获得一定的资本升值,因为当时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 汇价和1980年3月发行债券时的汇价相比,已经大幅度下跌(1980年3月德国马克兑美 元的汇价是$1=DM1.93,1981年8月$1=DM2.52,马克兑美元己贬值23%)。同时,索 罗门兄弟公司又向世界银行说明,通过与BM公司互换能够把世界银行用良好信用筹措 的低成本的美元资金调换成利息较低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通过分析介绍,结果使两 者的认识取得了一致,世界银行决定发行与IBM所需资金完全一致的世界银行欧洲美元 债券,同时签订了货币互换交易合同,做成了这笔互换业务。见图1
7 案例四:货币和利率互换操作 (一) 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Currency Swap),是指双方按固定汇率在期初交换两种不同货币的本金, 然后按预先规定的日期,进行利息和本金的分期交换。其实,就是一种在期初双方交换 两种不同货币的一定金额,经过一段时期以后双方分期偿还对方的利息和本金的金融交 易。在货币互换业务中,最常见的是固定利率的货币互换,即两个借款人各自向不同的 贷款人借取一笔利率计算方法相同、期限相符,但币种不同的贷款后,通过一定的条件 达成协议,各自获取对方的借款并按对方借进的货币偿还本金和利息,汇价一般按即期 汇价作为兑换基础。货币互换除固定利率条件下不同货币之间的本金互换外,利息方面 可以是不同货币之间的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不同货币之间的固定利率与固定利率 互换,或不同货币之间的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互换。 例如:A 公司想在日本筹措日元,但因日本对日元外流有限制而得不到日元,只能 在欧洲市场去筹措美元,金额为 1 亿美元,利率固定为 13.75%,期限 5 年;与此同时, 日本有一家 B 公司想筹措美元,但在欧洲市场 B 公司的信用不被了解,筹资成本太高或 筹措不到资金,只能在国内发行 150 亿日元债券,利率为 15%,当时汇率为 1 美元兑换 150 日元。这样 A、B 两家公司即可达成协议:A 公司给 B 公司 1 亿美元,B 公司给 A 公司 150 亿日元,双方互换。在 5 年内 A 公司向日本债权人偿付本息,B 公司则向欧洲 市场债权人偿付本息。交易双方的本金不会因汇率的变动造成损失,而且由于利率固定, 还便于成本核算,避免利率升降的风险。 现用货币互换实例进一步说明。 首例货币互换完成于 1981 年,由索罗门兄弟公司牵头,在世界银行与 IBM 公司之 间进行。当时,IBM 公司有巨额的美元资金需求,从市场供需状况等判断,拟采用分散 方式,一部分资金从瑞士法郎市场及德国马克市场借入,然后转换为美元运用;同一时 期,世界银行筹措瑞士法郎、德国马克、日元等低利率资金。索罗门兄弟公司掌握了这 一资金需求信息,向它们提出了互换交易的安排设想。具体地说,就是向 IBM 公司介绍, 通过互换业务可以做到两点:①把自己持有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债务调换为美元,可 以避免汇价变动的风险;②可能获得一定的资本升值,因为当时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 汇价和 1980 年 3 月发行债券时的汇价相比,已经大幅度下跌(1980 年 3 月德国马克兑美 元的汇价是$1=DM1.93,1981 年 8 月$1=DM2.52,马克兑美元已贬值 23%)。同时,索 罗门兄弟公司又向世界银行说明,通过与 IBM 公司互换能够把世界银行用良好信用筹措 的低成本的美元资金调换成利息较低的瑞士法郎与德国马克。通过分析介绍,结果使两 者的认识取得了一致,世界银行决定发行与 IBM 所需资金完全一致的世界银行欧洲美元 债券,同时签订了货币互换交易合同,做成了这笔互换业务。见图 1
美元固定利率与本金 BM公司 世界银行 点楚新西华经克 美元固 定利率 与本 与本金 瑞士法郎、西德马克债券投资人 欧洲美元债券投资人 图1 通过这笔业务,IBM公司把10.13%利率的德国马克债务调换成了8.15%利率的美元 债务,当时美国财政部的筹资成本计划为15%的利息,因此8.15%是相当优惠的:另 方面,从世界银行来说能够把15%利率的美元债务调换为10.13%利率的德国马克债务, 这一成本也比直接在马克债券市场筹措要低得多,实现了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因此, 对于双方来说,均享受了降低成本的好处,而且还避免了运用货币与筹措货币不同而产 生的汇价风险。 通过实例我们了解到:对于进行货币互换的双方而言,货币互换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第一,降低筹资成本。交易方在自己所熟悉的货币市场中,往往能凭借信誉等方面 的优势,获得相对较低利率的借款。如上例中,世界银行在美元市场上有优势,IBM公 司在瑞士法郎、德国马克市场上有优势。通过货币互换,不仅能得到各自所需货币,也 得到了比直接筹资更低的利率成本。 第二,通过货币互换能预先锁定汇率、利率,规避了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利用此 功能,可以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管理。 第三,对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货币互换逃避了管制的壁垒,使资本的国际运动 变得方便。 就撮合货币互换的中介机构而言,货币互换无疑开辟了新的利润来源。这种利润不 会对中介人的资产负债表带来丝毫影响,因而商业银行对此十分热衷。 (二)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通常是指两个单独的借款人从两个不同的贷款机构 借取了同等金额、同样期限的同种货币贷款,双方约定互为对方支付利息的金融交易。 简而言之,是一种相互交换不同形式债务利息的预约业务。由于双方筹资条件的不同 各自以其相对优势进行利率条件交换,交换后双方均可得到一定的经济效益
8 美元固定利率与本金 图 1 通过这笔业务,IBM 公司把 10.13%利率的德国马克债务调换成了 8.15%利率的美元 债务,当时美国财政部的筹资成本计划为 15%的利息,因此 8.15%是相当优惠的;另一 方面,从世界银行来说能够把 15%利率的美元债务调换为 10.13%利率的德国马克债务, 这一成本也比直接在马克债券市场筹措要低得多,实现了降低筹资成本的目的。因此, 对于双方来说,均享受了降低成本的好处,而且还避免了运用货币与筹措货币不同而产 生的汇价风险。 通过实例我们了解到:对于进行货币互换的双方而言,货币互换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第一,降低筹资成本。交易方在自己所熟悉的货币市场中,往往能凭借信誉等方面 的优势,获得相对较低利率的借款。如上例中,世界银行在美元市场上有优势,IBM 公 司在瑞士法郎、德国马克市场上有优势。通过货币互换,不仅能得到各自所需货币,也 得到了比直接筹资更低的利率成本。 第二,通过货币互换能预先锁定汇率、利率,规避了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利用此 功能,可以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管理。 第三,对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货币互换逃避了管制的壁垒,使资本的国际运动 变得方便。 就撮合货币互换的中介机构而言,货币互换无疑开辟了新的利润来源。这种利润不 会对中介人的资产负债表带来丝毫影响,因而商业银行对此十分热衷。 (二) 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通常是指两个单独的借款人从两个不同的贷款机构 借取了同等金额、同样期限的同种货币贷款,双方约定互为对方支付利息的金融交易。 简而言之,是一种相互交换不同形式债务利息的预约业务。由于双方筹资条件的不同, 各自以其相对优势进行利率条件交换,交换后双方均可得到一定的经济效益。 IBM 公司 世界银行 瑞士法郎、西德马克 固定利率与本金 瑞士法郎、西德马克债券投资人 欧洲美元债券投资人 瑞士法 郎、西 德马克 固定利 率与本 金 美元固 定利率 与本金
例如:甲乙两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数额相等的某种欧洲货币贷款。由于甲公 司信用等级高,筹资的利率就较低:乙公司信用等级低,筹资的利率就较高。由此在固 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间形成了各自的相对优势。如表4所示。 表4 甲公司 乙公司 相对优势 固定利率筹资 10.80% 12% 1.2% 浮动利率筹资 LIBOR+(% LIBOR+% 0.5% 相对优势利率差 0.70% 从表4不难看出,不管是固定利率借款还是浮动利率筹资,甲公司所用成本都比乙 公司低。但从相对优势来看,以固定利率来筹款甲比乙可节省成本1.2%,而以浮动利率 来筹款,甲只比乙降低成本0.5%,即是说,固定利率筹款时甲公司相对优势大,浮动利 率筹款时,甲公司相对优势小,或者换一种说法,按两种不同利率筹款时,乙公司以浮 动利率筹款具有相对优势。于是甲公司便以固定利率筹款,乙公司便以浮动利率筹款, 由于两者的本金相等,双方互为对方支付利息即可。 甲公司筹资条件优于乙公司,所以交换条件必须对甲公司有利,即甲向乙提供的固 定利率必须大于自己在市场上筹资的固定利率,而从乙处获得的浮动利率必须低于自己 在市场筹资的浮动利率,否则,宁可不换而到市场上单独去筹资。 假定双方约定平分比较利益差为互换条件:乙付给甲固定利率10.90%,甲付给乙浮 动汇率LIBOR。于是,就会有如下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甲公司 乙公司 筹资付出利率 固定利率10.80% 浮动利率LIBOR+3 付给乙浮动利率LIBOR 收到甲浮动利率LBOR 利率互换 收到乙固定利率10.90% 付给甲固定利率10.90% LIB0R+10.80%-10.90% 实际筹资成本 uB0R+}%+1090% =LIB0R-0.10% LB0R=11.65% LIBOR+ 12%-11.65%=0.35% 节约成本 %-(LIBOR 0.1%=0.35% 甲乙分别以低于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0.35%的利率借到了贷款。对甲公司来说不但降 低了筹资成本,而且还可收到将来利率下降的好处:对乙公司来说,既降低了筹资成本, 9
9 例如:甲乙两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数额相等的某种欧洲货币贷款。由于甲公 司信用等级高,筹资的利率就较低;乙公司信用等级低,筹资的利率就较高。由此在固 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间形成了各自的相对优势。如表 4 所示。 表 4 甲公司 乙公司 相对优势 固定利率筹资 10.80% 12% 1.2% 浮动利率筹资 LIBOR+( 4 1 )% LIBOR+( 4 3 )% 0.5% 相对优势利率差 0.70% 从表 4 不难看出,不管是固定利率借款还是浮动利率筹资,甲公司所用成本都比乙 公司低。但从相对优势来看,以固定利率来筹款甲比乙可节省成本 1.2%,而以浮动利率 来筹款,甲只比乙降低成本 0.5%,即是说,固定利率筹款时甲公司相对优势大,浮动利 率筹款时,甲公司相对优势小,或者换一种说法,按两种不同利率筹款时,乙公司以浮 动利率筹款具有相对优势。于是甲公司便以固定利率筹款,乙公司便以浮动利率筹款, 由于两者的本金相等,双方互为对方支付利息即可。 甲公司筹资条件优于乙公司,所以交换条件必须对甲公司有利,即甲向乙提供的固 定利率必须大于自己在市场上筹资的固定利率,而从乙处获得的浮动利率必须低于自己 在市场筹资的浮动利率,否则,宁可不换而到市场上单独去筹资。 假定双方约定平分比较利益差为互换条件:乙付给甲固定利率 10.90%,甲付给乙浮 动汇率 LIBOR。于是,就会有如下结果,如表 5 所示。 表 5 甲公司 乙公司 筹资付出利率 固定利率 10.80% 浮动利率 LIBOR + 4 3 % 利率互换 付给乙浮动利率 LIBOR 收到乙固定利率 10.90% 收到甲浮动利率 LIBOR 付给甲固定利率 10.90% 实际筹资成本 LIBOR + 10.80%–10.90% = LIBOR–0.10% LIBOR + 4 3 % + 10.90%– LIBOR = 11.65% 节约成本 LIBOR + 4 1 %–(LIBOR – 0.1%) = 0.35% 12% – 11.65% = 0.35% 甲乙分别以低于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 0.35%的利率借到了贷款。对甲公司来说不但降 低了筹资成本,而且还可收到将来利率下降的好处;对乙公司来说,既降低了筹资成本
又避免了将来利率上涨的风险。 如果预测日后利率会提高,甲公司就会相应地提高交换的利率条件,比如由原来的 10.90%提高到11%,浮动利率仍为LIB0R,则互换后的实际成本甲公司为LIB0R-0.2%, 乙公司为11.75%。各方节约成本分别为0.45%和0.25%。 但是筹资条件较优的甲公司也不能把交换的利率条件提得太高,即互换条件有个最 高限,比较利益差不能为较优公司一家所独吞,否则对方为了避免利率上涨造成的损失, 宁可以自己的筹资条件在金融市场上来筹集固定利率资金。至于现实中双方如何分配比 较利益率,由双方信用度及谈判能力决定。 案例五:套汇交易操作 套汇交易(Arbitrage Transaction),是指利用不同时间、地点、币种在汇率上的差异 或利率上的差异,从中牟利的一种外汇交易。 当代,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达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世界各地外汇市场上的汇率 差异缩小,且存在时间日益缩短,往往是转瞬即逝。但又由于浮动汇率制度的普遍实行, 经济政治诸因素的影响,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货币在不同市场上出现汇率上的差异,或 同一货币在不同时间上出现汇率上的差异,或不同货币在不同市场上出现的利率上的差 异,也时有发生,这为套汇者进行套汇活动提供了机会,创造了条件。套汇分为直接套 汇和间接套汇: l.直接套汇,直接套汇(Direct Arbitrage)又称双边或两角套汇(Two Point Arbitrage), 是指利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出现的汇率差异,在一个市场上买进,在另 个市场上卖出,遵守贱买贵卖的原则,赚取套汇利润。这是最简单的套汇方式。 例如:在纽约外汇市场上,100美元=190.7500德国马克:在法兰克福外汇市场上,1 美元=1.9100德国马克,德国马克在纽约价贵,在法兰克福价贱。这样,套汇者在纽约以 US$100=DM190.7500的汇率卖出德国马克,买进美元,在法兰克福同时以US $1=DM1.9100的汇率卖出美元,买进德国马克。在两地进行套汇买卖后,每1美元就可 得0.0025DM的利润。 2.间接套汇。间接套汇(Indirect Arbitrage)又称三角套汇(Three Point Arbitrage), 是指利用三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差异,同时在三地市场上贱买贵卖,从中赚 取汇率差价的行为。 例如: 情况一: 纽约市场 $1=FFr5.00 巴黎市场 £1=FFr8.54 伦敦市场 £1=$1.72
10 又避免了将来利率上涨的风险。 如果预测日后利率会提高,甲公司就会相应地提高交换的利率条件,比如由原来的 10.90%提高到 11%,浮动利率仍为 LIBOR,则互换后的实际成本甲公司为 LIBOR–0.2%, 乙公司为 11.75%。各方节约成本分别为 0.45%和 0.25%。 但是筹资条件较优的甲公司也不能把交换的利率条件提得太高,即互换条件有个最 高限,比较利益差不能为较优公司一家所独吞,否则对方为了避免利率上涨造成的损失, 宁可以自己的筹资条件在金融市场上来筹集固定利率资金。至于现实中双方如何分配比 较利益率,由双方信用度及谈判能力决定。 案例五:套汇交易操作 套汇交易(Arbitrage Transaction),是指利用不同时间、地点、币种在汇率上的差异 或利率上的差异,从中牟利的一种外汇交易。 当代,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达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世界各地外汇市场上的汇率 差异缩小,且存在时间日益缩短,往往是转瞬即逝。但又由于浮动汇率制度的普遍实行, 经济政治诸因素的影响,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货币在不同市场上出现汇率上的差异,或 同一货币在不同时间上出现汇率上的差异,或不同货币在不同市场上出现的利率上的差 异,也时有发生,这为套汇者进行套汇活动提供了机会,创造了条件。套汇分为直接套 汇和间接套汇: 1.直接套汇。直接套汇(Direct Arbitrage)又称双边或两角套汇(Two Point Arbitrage), 是指利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出现的汇率差异,在一个市场上买进,在另一 个市场上卖出,遵守贱买贵卖的原则,赚取套汇利润。这是最简单的套汇方式。 例如:在纽约外汇市场上,100 美元=190.7500 德国马克;在法兰克福外汇市场上,1 美元=1.9100 德国马克,德国马克在纽约价贵,在法兰克福价贱。这样,套汇者在纽约以 US$100=DM190.7500 的汇率卖出德国马克,买进美元,在法兰克福同时以 US $1=DM1.9100 的汇率卖出美元,买进德国马克。在两地进行套汇买卖后,每 1 美元就可 得 0.0025DM 的利润。 2.间接套汇。间接套汇(Indirect Arbitrage)又称三角套汇(Three Point Arbitrage), 是指利用三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差异,同时在三地市场上贱买贵卖,从中赚 取汇率差价的行为。 例如: 情况一: 纽约市场 $1=FFr 5.00 巴黎市场 £1=FFr 8.54 伦敦市场 £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