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NEXT IN THE LAW 法律的未来 英)丹宁助醛“美 刘雨安张文镇一词 重法律出版社 Butterworths
法律的未来 WHAT NEXT IN TIE LAW LORD DENNING
图字:01-98-2988号 【4 rd Denning What Next n the law Batterwoiths London 1982 经英国巴特沃斯出版公可授权,本社文有木书余球中文版出板发行权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法律的未来/(英)丹宁助爵若:刘啸安.张文镇译.-北京:法律出版补,1999.2 1SN7.50362h70-4 1.法.1.①丹.②刘.③张.用.法的理论N.D90 中国版本图书馆(CP数探核字(98)第35461号 Thr Rt Hion Lord Dennitg MR 1982 h'h retrieval ystem of any nature. The Butterworths Division of Reed Elsevicr (UK)limited 出版发行:法律出版社 经销:新华书店 印刷:中国科学院印制厂 开本:850×1160毫米1/32 印张113.625字数/296千 版本:1999年11月第1版 1999年11月第1次印刷 印数:0,001一5,000 社址:北京西三环北路甲105号首都地范大学科原大厦A南4层(100037) 电话:88414900(发行部) 出版声明: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SBN7-5036-2670-4/D·2380 定价:25.00元 (如有缺页或倒装,本社负责退换)
1原出版者前言 前民事上诉法院院长和担任了38年高等法院法官的丹 宁勋爵于1999年3月5日在英国惠特奇逝世,享年100岁 阿尔弗高德·汤普森(“汤姆”)·丹宁1923年成为律师后很 快广泛地开展了业务,并因在商业法领域内的工作赢得了可 愿 靠的声誉。1938年,他被授予王室法律顺问的荣誉称号 者 1943年,他被任命为东北巡回法院的专员。1944年,他成 为普利茅斯的司法官,随后很快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1948 年,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1957年进入上议院,就是 在这段时间,丹宁助爵成为一位具有争议性的司法能动主义 的支持者。 1959年,丹宁在上议院发表的讲话以及-一系列讲演中 主张,上议院应该在改变法律就能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以自 己的司法能力担负起改变法律的任务,而不是等待国会的行 动。这种哲学使他与上议院比较传统的议员,特别是与明确 反对篡夺国会权力的(原大法官)西蒙兹勋爵产生了直接冲 突。止是这一冲突最终使丹宁在1962年采取了回到上诉法 院这.不寻常的步骤 1963年,丹学助爵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一年,他 1
受当时的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的委派调查普罗富莫事件。 他的调查报告很快成了畅销书。在他80岁后,他成功地出 版了几本著作:《法律的训诫)(1979年)、《法律的正当程 序)(1980年)、《家庭故事》(1981年)和挪本引起争议的 《法律的未来》(1982年)21982年,他从高等法院退休。 此次,博慧出版社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人民提供丹宁勋爵著作的中文本,对此,博慧出版社感到 极为高兴和荣幸。 博慧(亚洲)常务董事 乾栋年 1999年9月1日 法律的程序
丹宁勋爵和他的法学思想 一代译本前言 〔)刘庸安 问弗季德·场否在·: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 是弟次世天大战以兮丧国最莱名的去官享有出界声誉的 法学军之,他从1923年治律师,1982年在年国民事上许 勋 法院庐长(Master of Rolls)的任为退休,在江60年的法 和 生短开,他积累了极为丰密的法律了找经监,积极、大的圳 参与芙街倒战芹的法律改革,并作士了重大贡献,成为萸同战 后法律的革史上划对代的人物, 的法学思想 199年1月23日,丹宁生于典格兰至布什尔歃惠持對 奇(Whtchurch)的-·不商人家毹。父亲虽是-家小绸相 店的老板,却喜爱文半、诗歌和音下,常官给线子们朗读莎 七比亚、拜伦、华兹沃斯等英面文豪的作品;是个不甘心個 小牛产,地不大善竖背的梦和冢,乎杀是位小学教师,是心 脚路买花时人。丹宁曾深肾地可亿范:“趾亲的牌气知父亲 不一好.很聪明、梦事也很戴命她要干的本,就决心干
成功。纯本身就是一种推动力,纯对孩子充满了希望”⑩ 丹宁兄弟五人,还有一众大姐,家境不宽裕,但在父母辛数 操持,丹宁兄弟从小还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先在镇上 渎完?学,以后又在距家乡不远的安多佛语法学校(Gram mar School at Andover)靠免嫩学费读完了中学。1916年, 丹子在关学金入牛津大学马格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 Oxfd)学数学。在大学期间,他于1918年应征入伍,到 皇家了程部队参加即海结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作为少尉 上.了云国前线。战后他回到学校继续读书。1920年,丹宁 以无异的成绩从马格德林学院毕业。毕出后他在温切斯特学 院(Winchester College)教了一年数学。虽然薪水不寿- 年薪350英镑,在当时是份不小的收入一但他不喜欢教 书,而是喜欢向往已久的律师职业。于是在1921年他22岁 时,考取了牛津大学埃尔登奖学金(Eldon Scholarship),回 的未来 到母校马格德林学院攻读法律。一年以后,他又考取了你敦 四大律师学院之一的林肯律学院(Lincoln'sInn)的关学 金,陈了在马德格林学院上课外,他主要在林肯律师学院学 习,并在律师事务所帮忙。他后来回忆道:“这样做有好处 在图书馆读书一或听教授的讲座一一只是给你一幅模糊 的、不完整的画面。为了了解法律到底是什么,你必须看看 它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1923年他又考取了为期三年的 林肯律师学院的实习生奖学金。这时他终于在律师事务所有 了一张自己的办公桌,他的名字也贴在了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的门上,这意味着他战了-名出庭律师(barrister)。对于一 ①丹宁勋爵:〈家庭故事),伦敦巴特沃斯出版公司1981年英文版,第 15页。 ②助爵:《家庭故事),第93页
个年仅24岁的年轻人来说,这在当时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经过15年辛勒的工作,丹宁从个“新手”变成了一位绉 验丰富的资深出庭律师。1938年4月,他因其“突出的成 绩”经大法官推荐和国于王批准被授子“王室法律顿问”(Ki g's counsel)的荣誉称号,从此他可以身弃丝袍同法官一起 坐在去庭的审判席三。组一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中 断了丹宁正常的律师工作。他被任命为东北战区的法律顾 问。在战争中,他住来于伦敦和里兹之间,一边在伦敦继续 其律师工作,一边在皂兹尽其战区法律顾问的义务。1943 年底,由于战争的需要,丹宁担任了巡回法院的专员,这是 个非正式的法官职务。1944年3月他被正式任命为高等法 院遗嘱、离婚和海事分院法官,专门审理离塔案件。1948 年10月,丹宁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并担任民事上诉法院 法官一一他后来说只有当上高等法院法官,“一名法官才有 丹 影响法律的主要机会”0—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丹宁开始越 来越关注英国的法律改革,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 论是在审理案件中,还是在大学的演讲中,他都不断地强调 法律改革的思想。1957年4月当他58岁时被封为勋爵 (1od),成为终身贵族。自1962年起,丹宁勋爵成为英国 民事上诉法院院长。1963年他受当时的英国首相哈罗德·麦 克米伦(Harold Macmillan)的委托,对一起涉及国家安全 的案件(即《普罗富莫案》)进行调查。因此案涉嫌陆军大 臣约翰·普罗富莫(John Profumo)等多名政府大臣及苏联 驻英海军武官,所以格外引人注目。丹宁勋爵因出色地完成 了这项“复杂而困难的任务”,而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1982年丹宁勋爵83岁,在担任民事上诉法院院长整整 D丹宁助爵:(家庭故事),第172页
20)年后,他的职业司法生涯走到了尽头。英国法律界的间 ←.为他很休举行了隆重的告别仪式。枢密院大臣为他致送别 。当天的《泰晤士报》发表专题文章,密赞他在司法生洋 中的光荣业绩。如果只丹宁勋爵担任法官算起到退休,他担 任司兵职务长达38生,这在英闻司法界是-一个史无前例的 说杀、就是在整个出界色是不拿见的。 丹宁剥爵不仪是一位老贷格的法笃,而还是一位享有 世界声蓉的学者。他是国内外「,十所著名大学的荣誉法学博 ,1是伦敦三.著名律师学际的荧誉院士:。从1949乒起 仰新刊始版白的法学著伦。他的主要垂作有:《法軍下 节自扫》(Freedom under the Law,1949)、《变化中的法律》 (Thc(Changing Law,1953)、《通向公正之路》('The Road to Justice,1955)、《法律的训话》(The Discipline of】aw 未来 1979)、《法律的i正当辈序)('T'he Due Process of I.aw t90)、《法律的未来》(What Next in the Law,1982)、《最 后的篇章)(The(Closing Chapter,.1983)、《法律的无速》 (L.andmarks in the Law,1984)、等等。他在这些书中叙述 了英国法律史上的一些重要案件,以他亲身经历的案件的辩 护和审判的买践,介绍?战后英国司法机关重美和判案京则 的确立过程,内容涉及先去、民法、州去、行政法和国际泛 等多种法律分支,他的这些书在英美法系闻家和地区影尚极 大,可以说,在英国和使周壶属法律的国家对地区,不凌丹 宁的书就无法从事司法1作,1981年,大两洋两兰和其他 英语国家的法学家和法官、律师聚集在一起,专门论耳 勋爵的法学著作和法学思想,织子了他极高的评价、尤其俏 得一提的是,丹宁的书浸透着他主富的去律买践经玲、一 的万史知识、狂特的优美文风禾极高的文学素养它们语言
简练而帝翻;讲述一个个案件就像讲述一个个故事,生动、 细胰,蝇娓动听;时而引用滔滔不绝的辩论词和审判词,时 而从文学三库中信王拈来一两个典故;文字精当,举例贴 切,并杂以该谐、幽默、讥诮,使人读起来饶有兴味。 丹宁助爵是法官,也是学者,但他更是一位法律改黄 家。在,十年的司法生涯中,丹宁面对时代的挑战,以追求 自由和进步,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的,对英国的法律进行了 大肥的改革,对英国的法律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英国法律 界公以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伟大的法律改革 家”①。 天家知道,英国法律不同于欧洲大陆的一个最显著的特 点是,它主要是一种判例法。英国的判例不仅仅是法律实施 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它还是法律原则的总结,因此具有很 大的权威性。法宫应该恪守其前辈确立的判例原则,这是英 国法律从19共纪后半期以来形我的一种悠久传统。长久以 和 来,英国司法界甚至把这-传统奉力“判例主义”(Doctrine of the Precedent)。英国19世纪著名诗人阿尔弗雷德·丁尼 的法学 生(Alfred Tennyson)在其诗作中曾这样扬英国的判例主 义:“这图士有公正、古老之名/有个稳定的政府在治理/凭 着一个又一个判例/自由慢慢地书扩展到下层。”⑧正是由于判 例主义的传统及对这一传统的尊重,同其他国家,特别是同 大陆法系国家相比较,英国法律的发展是缓慢的,远远跟不 上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这一状况,丹宁勋爵对传统的 判例主义提出了大胆的挑战。1959年5月,他在一次讲演 ①《黎晤:报),1982年9月12日 !《厂尼生诗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88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