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中的权利与现实中的权利差距很大。劳动者自然要思考如何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 以集体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中劳动者意识的提升,成为促成劳动关系集体化 转型的最主要的推动力。 、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路径与特点 如果说,个别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转型主要是政府推动所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 劳动者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是被“抛人”劳动力市场的;那么,劳动关系 的集体化转型,则是由政府和劳动者共同推动进行的。在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过 程中,有两种力量和两种途径:一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建构过程,二是劳动者 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促进过程。 由党政主导的自上而下建构集体劳动关系的过程,是与劳动力市场改革同步进 行的。其内容主要是以工会为主体的工会市场化改革和工会市场行为的推进。我国 的《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 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①这一关于工会职责的规定,是中国工 会处理劳资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工会要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还要 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即所谓“两个维护”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中国工会 在劳动关系市场化的进程中,通过建立“职工之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厂务 公开、送温暖、参与劳动立法、实施法律援助、推进三方协商机制、组织起来依法 维权、组建工会、推行集体协商等方式和活动,来推动职工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 的调整。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以在 企业组建工会和推行集体协商作为工作重点,2010年提出“两个普遍”,即“依法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②截至2010 年9月,全国工会会员达到2.39亿人,新增1361.3万人,其中新增农民工会员 839.8万人。共签订集体合同140.8万份,覆盖企业243.9万个,覆盖职工1.85亿 人。③全总的这些工作,在构建集体劳动关系架构、扩大工会社会影响、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这种由党政主导的以行政化手段推行的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存在着严重的 全面实施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94.29%的职工选择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正常途径 维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第1章第6条。 ②王兆国:《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7月25日),《中国工运》 2010年第8期 ③潘跃:《全国工会会员达2.39亿人工会加大推进“两个普遍”》,《人民日报》2011 年5月1日,第1版中国社会科学 2013年第 6期 中的权利与现实中的权利差距很大。劳动者 自然要思考如何实现法律赋予 的权利 。 以集体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中劳动者意识的提升,成为促成劳动关系集体化 转型 的最主要的推动力 。 三 、劳动关 系集体化转型 :路径与特点 如果说 ,个别劳动关 系的市场化转型主要是政府推动所完成的 ,在这个过程 中 , 劳动者基本上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 ,是被 “抛人”劳动力市场 的;那么 ,劳动关系 的集体化转型,则是由政府和劳动者共同推动进行的。在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过 程中,有两种力量和两种途径:一是政府主导的 自上而下的建构过程 ,二是劳动者 自发的 自下而上 的促进过程 。 由党政主导的自上而下建构集体劳动关系的过程 ,是与劳动力市场改革同步进 行 的 。其 内容 主要是 以工会 为主体 的工会 市场化改革 和工会 市场行为 的推进 。我 国 的 《工会法》规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 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 民总 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①这一关于工会职责的规定 ,是中国工 会处理劳资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工会要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还要 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即所谓 “两个维护”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 ,中国工会 在劳动关系市场化的进程中,通过建立 “职工之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厂务 公开、送温暖、参与劳动立法、实施法律援助、推进三方协商机制、组织起来依法 维权、组建工会、推行集体协商等方式和活动,来推动职工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 的调整。特别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 以后,全国总工会 (以下简称 “全总”)以在 企业组建工会和推行集体协商作为工作重点,2010年提出 “两个普遍”,即 “依法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②截至 2010 年 9月,全国工会会员达到 2.39亿人,新增 1361.3万人,其 中新增农民工会员 839.8万人。共签订集体合同 140.8万份 ,覆盖企业 243.9万个,覆盖职工 1.85亿 人。③全总的这些工作 ,在构建集体劳动关系架构 、扩大工会社会影响、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这种由党政主导的以行政化手段推行的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 ,存在着严重的 全面实施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94.29 的职工选择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正常途径 维权 。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第 1章第 6条。 ② 王兆国:《在全总十五届 四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 7月 25日), 《中国工运 》 2010年第 8期。 ③ 潘跃:《全国工会会员达 2.39亿人 工会加大推进 “两个普遍”》,《人 民 日报》2011 年 5月 1臼,第 1版。 · 100 ·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