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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0年 中心的陈一筠女士对在北京两个区法院诉讼离婚发展。另一方面,贫困还有可能造成离婚妇女走向 的100对有子女的中、青年夫妻的跟踪调查数据也犯罪的道路。但是,离婚妇女贫困现象像其他贫困 显示,离异女性中,经济状况恶化的占到65%。)问题一样,是可以通过政策制定来得到缓解或者消 马致远、张蓉通过对西安城乡各阶层人士及离婚妇除的。我国在贫困治理方面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 女发出的500份问卷获得的数据分析得出,大部分成就,有很多可推行的措施,比如可以通过加强对 离婚妇女的年龄段为35岁到50岁,其生活来源主离婚妇女的保障以及消除劳动市场中的就业歧视 要依靠自已。六成的离婚妇女认为他们离婚后的等措施来缓解离婚妇女贫因化问题。 生活“极为清苦”或“比较清苦”,半数以上的离婚妇 3、客观存在和主观认识的结合体 女认为,他们目前的生活状况是在“维持生存”。) 造成风险的首先是威胁到人类正常生存的客 (二)风险的本质特征 观现实,但是其对人类社会构成现实影响的前提是 社会学界对风险的研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与为社会成员所感知。客观存在的,但是人们在主观 立场,因此风险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根据研究的需上没有意识到的威胁也不称为风险。从本文援引 要,本文把风险界定为:由人类实践和社会性因素的数字可以看出,妇女离婚后生活状况恶化,出现 引起,个人和群体的社会生活在未来遇到危害的可了贫困的现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这 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和认知。根据定义,种事实被人们所认识,社会普遍认为离婚妇女失去 风险的本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不确定性,即风了原来家庭的支持,再加上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劳 险可能成为现实,也可能不发生;危害性以及可控 动力市场存在的性别歧视等因素,离婚妇女可能会 性,即风险后果是会对人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应 遭受贫困。 对风险的措施得当,风险可以被减小、避免;客观存 三、风险原因:离婚妇女陷入贫困的制度与意 在与主观认识的结合体,认为风险是一种认知和理 解的形式,社会风险是否存在、程度如何,有赖于人识因素分析 们如何分析危险、考虑事件。 关于对现代社会风险形成原因的认识可以划 (三)作为一种社会风险的离婚妇女贫困化 分为两种:其一,以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 依据上文所叙述的社会风险的几个特征,笔者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认为,现代社会风险是客观 对照我国离婚妇女贫困化现象,认为可以把离婚妇存在的,是制度不完善的结果;其二,以道格拉斯· 女贫困化作为一种社会风险予以研究。 玛丽和斯科特·拉什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者认为,意 1、不确定性 识才是现代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当代社会,风 这种不确定性即指,离婚妇女未必都会沦落到险实际上并没有增多,也没有加剧,相反仅仅是被 贫困的境地,而是可能会遭受到贫困的侵袭。妇女察觉、被意识到的风险增多了和加剧了。6 离婚后,必须独自面对生活压力,而不像以前可以 上述两种观点并不完全对立,而是从不同的方 从家庭中获得帮助。一些获得孩子监护权的离婚面对社会风险产生的原因作出了不同的分析。本 妇女,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承担抚养孩子的重任。文结合这两种观点,认为社会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 虽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的,同时也是主观建构的,即杜会风险是一个结合 女,另一方应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体,以此来阐述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原因。本文认为 分或全部,但是抚养费额度通常过低,并且有些男导致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原因多元而复杂,离婚救济 方不全额支付,甚至不支付抚养费,这致使离婚妇制度适用范围苛刻、家庭承包责任制缺乏性别视 女的经济压力骤增,极易致贫。 角、单亲母亲家庭救助制度缺位、女性平等就业法 2、危害性以及可控性 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以及离婚妇女缺乏风险意识 离婚妇女贫困现象会带来一系列后果。本文等,是导致离婚妇女贫困化的主要原因。 所指的贫困是指物质生活贫困,是指经济收人不能 (一)离婚妇女陷人贫困的制度因素分析 达到社会上的可接受水平,这意味着离婚妇女及其 以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把风险 子女的基本生存都难以保障,更不用说其他方面的界定在一个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的风险社会中,认 万方数据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0年 中心的陈一筠女士对在北京两个区法院诉讼离婚 的100对有子女的中、青年夫妻的跟踪调查数据也 显示,离异女性中,经济状况恶化的占到65%。[5] 马致远、张蓉通过对西安城乡各阶层人士及离婚妇 女发出的500份问卷获得的数据分析得出,大部分 离婚妇女的年龄段为35岁到50岁,其生活来源主 要依靠自己。六成的离婚妇女认为他们离婚后的 生活“极为清苦”或“比较清苦”,半数以上的离婚妇 女认为,他们目前的生活状况是在“维持生存”。[3] (二)风险的本质特征 社会学界对风险的研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与 立场,因此风险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根据研究的需 要,本文把风险界定为:由人类实践和社会性因素 引起,个人和群体的社会生活在未来遇到危害的可 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和认知。根据定义, 风险的本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不确定性,即风 险可能成为现实,也可能不发生;危害性以及可控 性,即风险后果是会对人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应 对风险的措施得当,风险可以被减小、避免;客观存 在与主观认识的结合体,认为风险是一种认知和理 解的形式,社会风险是否存在、程度如何,有赖于人 们如何分析危险、考虑事件。 (三)作为一种社会风险的离婚妇女贫困化 依据上文所叙述的社会风险的几个特征,笔者 对照我国离婚妇女贫困化现象,认为可以把离婚妇 女贫困化作为一种社会风险予以研究。 1、不确定性 这种不确定性即指,离婚妇女未必都会沦落到 贫困的境地,而是可能会遭受到贫困的侵袭。妇女 离婚后,必须独自面对生活压力,而不像以前可以 从家庭中获得帮助。一些获得孩子监护权的离婚 妇女,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承担抚养孩子的重任。 虽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女,另一方应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分或全部,但是抚养费额度通常过低,并且有些男 方不全额支付,甚至不支付抚养费,这致使离婚妇 女的经济压力骤增,极易致贫。 2、危害性以及可控性 离婚妇女贫困现象会带来一系列后果。本文 所指的贫困是指物质生活贫困,是指经济收入不能 达到社会上的可接受水平,这意味着离婚妇女及其 子女的基本生存都难以保障,更不用说其他方面的 发展。另一方面,贫困还有可能造成离婚妇女走向 犯罪的道路。但是,离婚妇女贫困现象像其他贫困 问题一样,是可以通过政策制定来得到缓解或者消 除的。我国在贫困治理方面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 成就,有很多可推行的措施,比如可以通过加强对 离婚妇女的保障以及消除劳动市场中的就业歧视 等措施来缓解离婚妇女贫困化问题。 3、客观存在和主观认识的结合体 造成风险的首先是威胁到人类正常生存的客 观现实,但是其对人类社会构成现实影响的前提是 为社会成员所感知。客观存在的,但是人们在主观 上没有意识到的威胁也不称为风险。从本文援引 的数字可以看出,妇女离婚后生活状况恶化,出现 了贫困的现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这 种事实被人们所认识,社会普遍认为离婚妇女失去 了原来家庭的支持,再加上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劳 动力市场存在的性别歧视等因素,离婚妇女可能会 遭受贫困。 三、风险原因:离婚妇女陷入贫困的制度与意 识因素分析 关于对现代社会风险形成原因的认识可以划 分为两种:其一,以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 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认为,现代社会风险是客观 存在的,是制度不完善的结果;其二,以道格拉斯· 玛丽和斯科特·拉什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者认为,意 识才是现代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当代社会,风 险实际上并没有增多,也没有加剧,相反仅仅是被 察觉、被意识到的风险增多了和加剧了。【6J 上述两种观点并不完全对立,而是从不同的方 面对社会风险产生的原因作出了不同的分析。本 文结合这两种观点,认为社会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 的,同时也是主观建构的,即社会风险是一个结合 体,以此来阐述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原因。本文认为 导致离婚妇女贫困化的原因多元而复杂,离婚救济 制度适用范围苛刻、家庭承包责任制缺乏性别视 角、单亲母亲家庭救助制度缺位、女性平等就业法 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以及离婚妇女缺乏风险意识 等,是导致离婚妇女贫困化的主要原因。 (一)离婚妇女陷入贫困的制度因素分析 以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把风险 界定在一个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的风险社会中,认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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