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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是企业经营者,双方各自选派3至6名代表,名额对等。劳动协商谈判会议是双方进 行磋商的主要形式,每年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席由双方轮流担任。协商谈判的内容主 要有:①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幅度:②工资结构如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结构,工资的年龄结 构,工资的岗位结构等。双方达成的协议主要由企业行政负责履行,工会或职代会监督企业 行政履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劳动协商谈判所要解决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应逐 步扩大范围,诸如用工与辞退工人、解雇工人、工作时间及休假、补充保险与职工福利、劳 动保护等等,都应纳入协商谈判的议程,协商谈判的层次也应扩大到中观(行业、产业和地 区一级)。 第五节劳动争议及处理 在劳动关系的发展中,劳动关系各方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正确地处理劳动关系,是维 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人力资源潜力的重要方面 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在西方叫“劳资争议”。它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 权利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广义上的劳动争议包括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 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和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仅指因执行 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当遵循下述原则: 1.调解和及时处理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 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调节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劳动 争议处理结构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和疏通,目的在于促使争议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协议,从 而结束争议的活动 处理劳动争议,还应遵循及时处理的原则,防止久调不决。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 它关系到职工的就业、报酬、劳动条件等切身利益问题,如不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势必影 响职工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的稳定。所以,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 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受到仲裁申请 的60日内作出。 2.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原则,即合法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结构应当对争议的起因、发展和现状进行深入细微的调查,在查清事实 明辨是非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作出公正处理。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的裁 决和判决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 权益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 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二是劳动争 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保障和便利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等,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三个现实的渠道 1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 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在企业中,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另一方是企业经营者,双方各自选派 3 至 6 名代表,名额对等。劳动协商谈判会议是双方进 行磋商的主要形式,每年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席由双方轮流担任。协商谈判的内容主 要有:①职工工资福利增长幅度;②工资结构如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结构,工资的年龄结 构,工资的岗位结构等。双方达成的协议主要由企业行政负责履行,工会或职代会监督企业 行政履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劳动协商谈判所要解决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应逐 步扩大范围,诸如用工与辞退工人、解雇工人、工作时间及休假、补充保险与职工福利、劳 动保护等等,都应纳入协商谈判的议程,协商谈判的层次也应扩大到中观(行业、产业和地 区一级)。 第五节劳动争议及处理 在劳动关系的发展中,劳动关系各方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正确地处理劳动关系,是维 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人力资源潜力的重要方面。 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在西方叫“劳资争议”。它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 权利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广义上的劳动争议包括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 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和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狭义的劳动争议仅指因执行 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 一.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当遵循下述原则: 1.调解和及时处理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 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调节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劳动 争议处理结构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和疏通,目的在于促使争议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协议,从 而结束争议的活动。 处理劳动争议,还应遵循及时处理的原则,防止久调不决。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 它关系到职工的就业、报酬、劳动条件等切身利益问题,如不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势必影 响职工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的稳定。所以,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 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受到仲裁申请 的 60 日内作出。 2.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原则,即合法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结构应当对争议的起因、发展和现状进行深入细微的调查,在查清事实、 明辨是非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作出公正处理。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的裁 决和判决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 权益。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 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二是劳动争 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保障和便利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等,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三个现实的渠道。 1.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 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在企业中,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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