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定理2(比较审敛法) 设∑n∑n 都是正项级数, 且un≤Vn(n=1,2,…) (1)如果级数∑y,收敛,则级数∑4n也收敛: n=1 (2)如果级数 ∑4发散,则级数∑y,也发散 n=1 n=1 证:(1)由定理1可知,当级数∑y收敛时,其部分和 数列必有界,于是有心0,使得 0s∑y≤M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PRESS 目录上页下页返回结束目录 上页 下页 返回 结束 定理2 (比较审敛法) 设 且 (1) 如果级数 则级数 (2) 如果级数 则级数 收敛 , 也收敛 ; 发散 , 也发散. 都是正项级数, (n=1,2,…) . 证:(1)由定理1可知,当级数 收敛时,其部分和 数列必有界,于是有M>0,使得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