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四)属于受案农业行政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五)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六)当事人没有就该品种权侵权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项所称利害关 系人包括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品种权的合法继承人。品种权实施许 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 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品种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 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第五条请求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品种权人或利害关 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的,应当 提交请求书以及所涉及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 书副本。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二)被 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三)请求处理的事项、事实和理由。请求书应 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请求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 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以上单 数承办人员处理该品种权侵权案件: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请求人不 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请求书 及其附件的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 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且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被请求人逾 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被请求人 提交答辩书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 书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请求人。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一般以书面审 理为主。必要时,可以举行口头审理,并在口头审理7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审理 (四)属于受案农业行政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五)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六)当事人没有就该品种权侵权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项所称利害关 系人包括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品种权的合法继承人。品种权实施许 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 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品种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 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第五条 请求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品种权人或利害关 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的,应当 提交请求书以及所涉及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 书副本。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二)被 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三)请求处理的事项、事实和理由。请求书应 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请求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 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 7 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 3 名以上单 数承办人员处理该品种权侵权案件;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 7 日内书面通知请求人不 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7 日内将请求书 及其附件的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 日起 15 日内提交答辩书,并且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被请求人逾 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被请求人 提交答辩书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7 日内将答辩 书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请求人。 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一般以书面审 理为主。必要时,可以举行口头审理,并在口头审理 7 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审理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