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原乳”或“复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 “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 版面高度的五分之 (四)调制乳 GB25191一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调制乳。 调制乳(modified milk)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 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 1原料要求 (1)生乳:应符合GB19301一2010的规定。 (2)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成有关规定。 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7-5-9的规定。 表7-5-9感官要末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调制乳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 滋味、气具有调制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 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损 味 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 品尝滋味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 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10的规定。 表7-510理化指标 指标 检验方法 脂(g100 2 GB5413 蛋白质/(g100g 22.3 GB5009.5 仪适用于全脂产品 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符合 GB2761的规定 6.微生物要求 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其他调制乳应符合表75-11的规定 表7.5.11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或CFU/ml 项目 表示】 检验方法 n m M 黄茨总数 5 50000 100000 GB47802 大肠菌群 1 GB47893平板计最法 金黄色萄萄球菌 0 0/25g(mL) GB4789.10定性检验 沙门氏黄 5 0 025g(mL) GB4789.4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和GB4789.18执行(3)“复原乳”或“复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 “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 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四)调制乳 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调制乳。 调制乳(modified milk)是以不低于 80% 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 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 1.原料要求 (1)生乳:应符合GB 19301—2010的规定。 (2)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7-5-9 的规定。 表 7-5-9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调制乳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中, 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 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 品尝滋味 滋味、气 味 具有调制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 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8-5-10 的规定。 表 7-5-10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脂肪 a /(g/100g ) ≥2.5 GB 5413.3 蛋白质/( g/100g) ≥2.3 GB 5009.5 a 仅适用于全脂产品 4.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6.微生物要求 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T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其他调制乳应符合表 7-5-11 的规定。 表 7-5-11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 / g 或 CFU /mL 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50000 1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 5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25 g (mL) — GB 4789.10 定性检验 沙门氏菌 5 0 0 /25 g (mL) — GB 4789.4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