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人平等 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不能叫做恩惠。假如政府把保护人 民叫做恩惠的话,那么农民商人向政府缴纳赋税,也可以叫 做恩惠了。又如政府把处理人民的诉讼事项说成是政府的烦 累,那么人民也可以说:“在生产出来的十包米中被拿走五包 的租税,则是农民最大的烦累了”。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 有理,理是说不尽的。反正如果彼此有同等的恩惠,就没有 方道谢,另一方不道谢的道理了。 追溯这种恶俗的起因,根本上是弄错了人类平等的大原 则,把贫富强弱的现实情况用作为非作歹的工具,致使政府 倚仗富强的势力来妨害贫弱人民的权利。因此一个人必须时 时刻刻记住相互平等的原则,这是人类世界最要紧的事情。用 西洋的话说,就是“ reciprocity”(相互关系)和“ equality 〔平等〕。第一篇开首所说的人与人平等亦即指此。 以上的议论虽然好象袒护农民商人,并且似乎有些夸大 但又可以从另一角度来得出其他的论点。大凡处人之道,必 须随着对象不同而改易方法。原来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 二位一体而有职责的区分,并建立在下述紧密的约束之上:即 政府代表人民执行法律,人民则须遵守法律。譬如今天在日 本国内遵奉明治年号的人,就成为缔约同意遵守政府法令的 人民。因此一旦制定成国法,即令对个别人民或有不便,在 修订以前就不能变更,必须小心翼翼谨慎地加以遵守,这就 是人民的职责。但是有些不学文盲,连“有理无理”的 “理”字都不懂得,除饮食起居外一无所知。由于不学,所以 贪欲极深,公然欺诈,狡避政府法令,不知国法与自己的职 责为何物。虽然子女日繁,却不知教子之道,这就是所谓恬来 就 是 政 府 应 尽 的 职 责 , 不 能 叫 做 恩 惠 。 假 如 政 府 把 保 护 人 民 叫 做 恩 惠 的 话 , 那 么 农 民 商 人 向 政 府 缴 纳 赋 税 , 也 可 以 叫 做 恩 惠 了 。 又 如 政 府 把 处 理 人 民 的 诉 讼 事 项 说 成 是 政 府 的 烦 累 , 那 么 人 民 也 可 以 说 : “ 在 生 产 出 来 的 十 包 米 中 被 拿 走 五 包 的 租 税 , 则 是 农 民 最 大 的 烦 累 了 ” 。 所 谓 公 说 公 有 理 , 婆 说 婆 有 理 , 理 是 说 不 尽 的 。 反 正 如 果 彼 此 有 同 等 的 恩 惠 , 就 没 有 一 方 道 谢 , 另 一 方 不 道 谢 的 道 理 了 。 追 溯 这 种 恶 俗 的 起 因 , 根 本 上 是 弄 错 了 人 类 平 等 的 大 原 则 , 把 贫 富 强 弱 的 现 实 情 况 用 作 为 非 作 歹 的 工 具 , 致 使 政 府 倚 仗 富 强 的 势 力 来 妨 害 贫 弱 人 民 的 权 利 。 因 此 一 个 人 必 须 时 时 刻 刻 记 住 相 互 平 等 的 原 则 , 这 是 人 类 世 界 最 要 紧 的 事 情 。 用 西 洋 的 话 说 , 就 是 “ r e c i p r o c i t y ” 〔 相 互 关 系 〕 和 “ e q u a l i t y ” 〔 平 等 〕 。 第 一 篇 开 首 所 说 的 人 与 人 平 等 亦 即 指 此 。 以 上 的 议 论 虽 然 好 象 袒 护 农 民 商 人 , 并 且 似 乎 有 些 夸 大 , 但 又 可 以 从 另 一 角 度 来 得 出 其 他 的 论 点 。 大 凡 处 人 之 道 , 必 须 随 着 对 象 不 同 而 改 易 方 法 。 原 来 人 民 和 政 府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二 位 一 体 而 有 职 责 的 区 分 , 并 建 立 在 下 述 紧 密 的 约 束 之 上 : 即 政 府 代 表 人 民 执 行 法 律 , 人 民 则 须 遵 守 法 律 。 譬 如 今 天 在 日 本 国 内 遵 奉 明 治 年 号 的 人 , 就 成 为 缔 约 同 意 遵 守 政 府 法 令 的 人 民 。 因 此 一 旦 制 定 成 国 法 , 即 令 对 个 别 人 民 或 有 不 便 , 在 修 订 以 前 就 不 能 变 更 , 必 须 小 心 翼 翼 谨 慎 地 加 以 遵 守 , 这 就 是 人 民 的 职 责 。 但 是 有 些 不 学 文 盲 , 连 “ 有 理 无 理 ” 的 “ 理 ” 字 都 不 懂 得 , 除 饮 食 起 居 外 一 无 所 知 。 由 于 不 学 , 所 以 贪 欲 极 深 , 公 然 欺 诈 , 狡 避 政 府 法 令 , 不 知 国 法 与 自 己 的 职 责 为 何 物 。 虽 然 子 女 日 繁 , 却 不 知 教 子 之 道 , 这 就 是 所 谓 恬 论 人 与 人 平 等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