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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家让坐,甚至自己喂的马都不能骑。这岂不是蛮不讲理吗? 以上所说的是武士与平民个人之间相对的不公平。至于 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就更不象话。幕府和三百诸侯都在他 们的领地上建立小政府,任意处置农民商人,有时虽然装着 慈悲的样子,其实不许人们保持应有的权利,有很多地方实 在令人不忍卒睹。本来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如上所述,只是 实际上的强弱情况不同,在权利上并无不同之理。农民生产 稻米来养活众人,商人买卖物品以便利世人,这就是农民商 人的职责。政府制订法令,制服恶人,保护良善,这就是政 府的职责。政府为着履行这种职责,需要很多的经费,而政 府本身没有米谷金钱,故须向农民商人征收赋税,以资维持, 但这是在双方同意下获得的协议,这就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 约束。所以如果农民商人缴纳赋税,严守国法,就可以说是 尽了他们的职责;政府征收赋税以后,用之于正当开支,又 能够保护人民,也可以说是尽了政府的职责。如果双方都尽 了职责,又不违背约束,就不会发生异议,而能各自行使权 利,丝毫没有干涉对方的道理。然而在幕府时代,把政府叫 做主上,如果替主上办差事,就滥抖威风,一路上白坐轿子, 过河不给渡钱,用挑夫不给工钱,甚至这些老爷们还向挑夫 勒索酒钱,真是可恶已极。此外又为满足王公贵人的享受嗜 好而大兴土木,或因官吏胡乱办事,浪费金钱,以致入不敷 出,于是就用种种名目来增税,征收苛捐杂税,名之为“报 答国恩”。所谓“国恩”的意义,据说是能使农民商人等不怕 盗贼暴徒,安居乐业,就算是政府的恩惠。固然人民能够安 居乐业是仰仗政府的法律保护,但是制订法律,保护人民本家 让 坐 , 甚 至 自 己 喂 的 马 都 不 能 骑 。 这 岂 不 是 蛮 不 讲 理 吗 ? 以 上 所 说 的 是 武 士 与 平 民 个 人 之 间 相 对 的 不 公 平 。 至 于 政 府 和 人 民 之 间 的 关 系 就 更 不 象 话 。 幕 府 和 三 百 诸 侯 都 在 他 们 的 领 地 上 建 立 小 政 府 , 任 意 处 置 农 民 商 人 , 有 时 虽 然 装 着 慈 悲 的 样 子 , 其 实 不 许 人 们 保 持 应 有 的 权 利 , 有 很 多 地 方 实 在 令 人 不 忍 卒 睹 。 本 来 政 府 和 人 民 的 关 系 , 如 上 所 述 , 只 是 实 际 上 的 强 弱 情 况 不 同 , 在 权 利 上 并 无 不 同 之 理 。 农 民 生 产 稻 米 来 养 活 众 人 , 商 人 买 卖 物 品 以 便 利 世 人 , 这 就 是 农 民 商 人 的 职 责 。 政 府 制 订 法 令 , 制 服 恶 人 , 保 护 良 善 , 这 就 是 政 府 的 职 责 。 政 府 为 着 履 行 这 种 职 责 , 需 要 很 多 的 经 费 , 而 政 府 本 身 没 有 米 谷 金 钱 , 故 须 向 农 民 商 人 征 收 赋 税 , 以 资 维 持 , 但 这 是 在 双 方 同 意 下 获 得 的 协 议 , 这 就 是 政 府 和 人 民 之 间 的 约 束 。 所 以 如 果 农 民 商 人 缴 纳 赋 税 , 严 守 国 法 , 就 可 以 说 是 尽 了 他 们 的 职 责 ; 政 府 征 收 赋 税 以 后 , 用 之 于 正 当 开 支 , 又 能 够 保 护 人 民 , 也 可 以 说 是 尽 了 政 府 的 职 责 。 如 果 双 方 都 尽 了 职 责 , 又 不 违 背 约 束 , 就 不 会 发 生 异 议 , 而 能 各 自 行 使 权 利 , 丝 毫 没 有 干 涉 对 方 的 道 理 。 然 而 在 幕 府 时 代 , 把 政 府 叫 做 主 上 , 如 果 替 主 上 办 差 事 , 就 滥 抖 威 风 , 一 路 上 白 坐 轿 子 , 过 河 不 给 渡 钱 , 用 挑 夫 不 给 工 钱 , 甚 至 这 些 老 爷 们 还 向 挑 夫 勒 索 酒 钱 , 真 是 可 恶 已 极 。 此 外 又 为 满 足 王 公 贵 人 的 享 受 嗜 好 而 大 兴 土 木 , 或 因 官 吏 胡 乱 办 事 , 浪 费 金 钱 , 以 致 入 不 敷 出 , 于 是 就 用 种 种 名 目 来 增 税 , 征 收 苛 捐 杂 税 , 名 之 为 “ 报 答 国 恩 ” 。 所 谓 “ 国 恩 ” 的 意 义 , 据 说 是 能 使 农 民 商 人 等 不 怕 盗 贼 暴 徒 , 安 居 乐 业 , 就 算 是 政 府 的 恩 惠 。 固 然 人 民 能 够 安 居 乐 业 是 仰 仗 政 府 的 法 律 保 护 , 但 是 制 订 法 律 , 保 护 人 民 本 1 2 第 二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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