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 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叫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0-5-1 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 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 200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0-5-1